陈龙供:“年二十七岁,湖南湘潭县人。向在韶关做爆竹生意,往来省城。因船失风,有韶关王姓对我说,现在省城洋人招兵把守洋行,是不远去的,你既然亏本可去。我同他去到省城,未起岸,过火船,到澳门,进猪仔行,不准出门。我晓得不好,见西洋官时说不愿意出洋,通事说你如不去,必定下屎牢坐三年,不能回家。无可如何,只得答应,打合同一张,收银八圆。同治九年十月开船。船主不好,拐骗来的人不愿出洋,投水死的多,又锁在舱内,只准一日两次上舱面透风,闷的难受,叫他开舱,他不肯开,要水食他也不给,大众吵闹起来,船主说是闹事,就打死了十几人,是叫水手用刀戳用棍打,带伤死的。到麻六甲打坏了船,水已进船,舱门仍不肯开,后来水已淹到颈子,才开锁,又淹死数十人。就有麻六甲官接上岸,住在一公所内。船主一人走了,他说人不要了,住在麻六甲一个多月,官行文问噶罗巴大兵官。后用火船装至噶罗巴。那个地方是中国人问事,就住在公所,有饭食,待得极好。后因无处去,有人也就自寻事做进山去,散了有二百多人。法官有令追回一百多人,仍有在亲友处留住的。我在噶罗巴住了一年,后来有信叫官兵押送下船,到夏湾拿。先到一小海口洗身,住了几天,进夏湾拿城,住在卖人行一个月,就卖到此地。我一帮一百零一人。初到时是华人管工,尚晓得新来的人不懂,待的好,后来就换人了。总管人极好,待人宽厚,不准管工的乱打,去年死了。换了新总管,性情残暴,时常打人。如见人吸洋烟、喝水或偶停片刻,即行鞭打,常用铁镣锁脚,锁重有五十斤。带链后,仍然作工,仍不准暂停。黑人工头管工亦任意毒打,有遍身皆伤的。东家一年只来两次或一次,未定。糖寮内俱是总管问事。绞蔗时每天寅正二刻开工,作到亥正或子正歇工,不绞蔗作到晚歇。日食三餐粟米粉,一块干牛肉及米饭一小碗,不得饱。从前监房不过十人,现在总有三四十人,病死的人车出去,不知埋在何处。有受不过苦,自己吊死,本月内新来的人吊死两个,我不认得他的名姓,是福建人。糖寮内中国人一百五十多。前年糖寮栈房失火,是晚饭时,我们都出来救火,后来救不住,就烧完了。烧房子的时候,有两人在那屋内作工,尚未歇工,他不晓得失火,后来看见了,就跑出来。有人看见出来,说他放火,先把他锁在本糖寮监内,后送到马当萨司监内,我未看见他放火。去年糖寮有中国人作管工,待人不好,被人杀死,凶手已拿到监,共总拿了八个,至今未放。作工夫也是食不饱,因为用力,食不饱更难作工了。我何尝愿意在此地,因已来了,无法可想,听见说满身也不准去的。每顿只一小的茶碗饭,真不够。作糖的时候,可饮点糖水充饥,不作糖的时候,无可食的。每月四圆,自己添一点也不够。此糖寮名那司格阿里亚司的。”
林阿三供:“年二十五岁,福建泉州府人。在家种田。我到本地船上作水手,船到澳门,就送我入猪仔馆押住,又带见西洋官,我说不欲出洋,他们要淹死我,我只得立合同,未解说与我听,未给钱。同治九年二月开船,在八达非耶船搁浅坏了,是因在海口内遇大风,碰在石上坏的,住了一年多,又坐船到夏湾拿。后来船主与水手及中国通事,又两个中国医生,都待我们不好,无故用脚踢。因饭与水不够,我们就吵闹,船上的人说我们要闹事,即刻打死了七人,有一人投水。到夏湾拿七天,即卖到那司格阿里亚司糖寮。先是每月四圆五角,后与我六圆一角。总管不好,小事就锁打,有好多因受不来苦吊死。作工是寅正二刻到子初歇,礼拜照常,不绞蔗不作夜工,礼拜作到巳初。先一月失火,不知是如何起火的,我才作完工回,洗身将睡时,忽叫我们救火。我在此三年多,现在有两人因疑他放火锁在监内,前打的利害,一人打五十下牛皮鞭,不知道是他放火不是。”
黎润珠供:“年二十二岁,广东南海县人。在家做丝线手艺。有朋友约我到澳门,带进新发合猪仔馆,住了五天,问我可去顶名,说当天即带我上岸,我相信他的话,就同去见西洋官,立合同,收银八圆,我怕说不肯他要打我。同治九年二月开船,合同的名字是猪仔馆人代我起的,在船上给我号数是六十一号。收八圆,我花了两圆买东西,在路上用,六圆是睡觉时被人偷去。船上饭与水俱不够,不好食,有许多的人死。这个船因在八达非耶不远损伤,船主叫工人上岸,告诉人可随便去,是放我们生路的意思。后来就上岸,住了五个月,有一福建人卖与法国船主,船主带我们到夏湾拿。澳门动身时,船上中国通事常打人,第二船是水手常打,都是脱去衣服,用绳打的。有一天因为我说食不惯,换好些的食,就打了五十下。到夏湾拿住了九天,卖三十八圆大金与那司格阿里亚司糖寮。作工慢就打,每日寅正作到子正,内歇一时食饭,不绞蔗到戌初歇,礼拜作到辰正歇。食是粟米粉、蕉子、番薯、米饭,独米饭不够。第一年每月三圆五角银纸。东家带我到夏湾拿作厨子帮工,作了六个月,每月五圆银纸。东家看我作饭不好,转卖与火车馆。待我尚好,每月金钱四圆。我见死的人不用棺木。我欲回中国,无钱作盘川。”
梁连庆供:“年二十五岁,广东新会县人。同治十年十月,被相识之新会城人刘阿福诱我到澳门孻记猪仔行,住了三日,逼见番官,打合同,给银二十圆,下船即开。船上待人不好,跳水死两人。到夏湾拿次日,即将我卖入糖寮。食系薯蕉,不得够饱。每日寅初开工,做到子正收工,中间歇息及食饭不过一时。管工时常任意打人,我在糖寮五个月,亲见受苦寻死跳水二人,自缢二人。我同帮三人,俱因报病,管工不准,仍要做工,又遭毒打,我三人在蔗田用锄头将他打死。东家将我三人送萨故阿地方官处,坐监七个月,转送我来夏湾拿,已经审问,定我等坐监十年,现已坐十个零月了。带脚链四道,派在大兵头处扫地,所食系稀豆粥。此处扫地工夫比之糖寮尚好,不致时常挨打。”
梁标供:“年二十岁,广东南海县人。本在书店做工。被一个朋友哄我往澳门,说有工与我做,不料到去就带我入猪仔馆,关住三日,我不晓得猪仔馆是什么样地方,见西洋官,打合同,给我衣服两套。因为我的朋友对我说不签合同不得回家,若肯签了,用洋船送我回省,只得签了合同。有银八圆,被他收去,他说八圆作船价,带我回家。后带上猪仔船,于同治十年十一月开船。在船上水饭俱不足,如有说水饭不够的,就有一个人拿四枝藤条合做一枝来打,有许多中国人被脱去衣服,打一百几十或数十下不定。我到埠住了一日,就被卖入马当萨司人家作侍仔。做了几个月,因东家女人总说不好,转卖我与面包铺,待我好些,但做工时候过长,每月给银纸四圆。我时时想回中国,无从剩得川费。我看见铺内有一同伴食烟膏死,将他尸丢在山旁,并未掩埋。”
张阿应供:“年二十五岁,广东南海县人。同治十年间,有人叫我替猪仔顶名过堂,说可赚银数圆,我就到省城怡和街猪仔馆替病的人顶名,签了一张五年工满合同,收银八圆,于十二月落船,不料不准上岸,船即开行,到夏湾拿两天,被卖我入糖寮,是十七个大金。寮内食无米饭,不得够饱,工夫又重,待人又不好。我屡次被锁被打,都因眼倦,有时无缘无故亦被他打。计每日食餐连睡共歇二时二刻,我做了一年多,后来受不来,就迫得走出,被人捉押科垄工所,做修整街道无钱官工。管工极恶的,时常打人。我觉工所比糖寮好些。我在工所已一个多月了。”
黎阿隆供:“年二十八岁,广东三水县人。本在省城做丝线手作。被花县黄阿昆带我交与一个朋友,说替我觅工做,不料是骗我入仁济大街猪仔馆,关住三日,勒签合同,给银八圆,就带我到黄埔落夹板船,同治十年十二月开行。船上食不够,待人不好,若说肚饿的就打。到夏湾拿一个礼拜,被卖入糖寮,是十二个大金。寮内食不够饱,工夫难做,狠重。我在中国每日止做四个半时辰的工,到古巴做十时工夫。我做了三个月,时常被锁被打,说我做不过黑人。有一个白管工恶毒异常,我与别人情愿拼命报复他,他将来可不如此待别人,我们就将他扎伤未死,送我们到官定罪,在故阿那海埠坐监六个月,又送到夏湾拿坐监四年,现已坐一年多。监内食不得够,我一个礼拜若卷不到一万五千枝小烟,管监头人就要重打。我不情愿回糖寮,亦不愿在监,倒愿死了,比在糖寮与监都好。我所受的苦,别人不能知道,除非他身历其境,才晓得。”
杨阿田供:“年二十六岁,广东香山县人。我在金山作火车路,后来在船上作工。船到夏湾拿,我上岸赌钱输了,不能回船,就在夏湾拿闲住,后想寻工做,因无纸,不能作工,捉入工所。我是同治元年十一月到金山,十一年到夏湾拿,今年正月到科垄工所。在此四个月,作工无钱,日食两餐,不饱。我常被他乱打,是因为管工的酒醉了。真是待人如鸡犬一般。每礼拜作工给银二角五分。我兄弟四人,父母都在,此时尚不知我到此地,真是自投罗网,悔恨已迟了。”(www.daowen.com)
张銮供:“广东东莞县人。己未年殷学台寿彭取进武庠,咸丰十一年随赖镇海大人江南剿贼,后过福建,随闽浙总督左大人军营,迭次保至游击,曾经委署汀州右营守备。同治十一年,回家省父亲文庠张庸,遇有旧队下勇丁朱雄,邀我出澳门游逛,不料诱我入同发猪仔行关住,逼我见西洋官,签一陈贵的姓名合同,拉我下船,给银八圆,就开船到夏湾拿,卖我入科垄埠所管糖寮。东家、总管俱极凶恶。我不识洋话,糖寮名、东家、总管名皆叫不出。我在糖寮一年,每日两餐,仅四条蕉子,牛肉两零。糖寮内设有脚闸监房一所,总管将人打后,仍要闸脚收监。我亲见东莞镇口姓孟的被总管满身打烂,带脚链缢死,地方官来看,止同总管说话,并未叫人查问,也就无事。我因常被毒打,受锁数次,凌虐不堪,迫得逃走。到山寮被洋人查出送官,转送萨故阿工所,现五个月了。亦有时有人同工所总管及地方官说,做早出晚回的工夫,也可使得,但所得工钱每月止分四圆与我,其余归官与总管。我昨日闻得大人来,曾将在此处凌虐情形联名呈诉,伏求作主。”
蔡祥供:“年二十三岁,广东东莞县人。本做火头。有一个人叫我到澳门猪仔馆做火头,做了三日,就叫我替生病的人顶名,打合同,说过落船即着人带我上岸,我相信,所以答应他。见了西洋官,打合同,收银八圆,衣服两套,十一年十二月间开船。船上水不好,饭是有人够食,有人不够。开船后,因通事说东莞人好闹事,即将我锁了两个月。开船七天时,锁了四十六人,也是说他们要闹事。迟五日又锁三十,内有十三人受重打的,锁到古巴洗身海口才放。到夏湾拿猪仔馆住了两日,我同四个人做一帮,被卖入格颠剌司属下聂吉里婀糖寮。食系番薯、蕉子、咸牛肉、包粟粉,也有些饭。寮内工人都不准出街。我每月工银被扣去澳门所给八圆以后,每月发银纸四圆,病日照扣。我见中国工人有私通黑婆,养出孩子,都算是东家的奴。我自到寮,未经受过重打。有三个工人闸脚,昨日放了,因是听见中国官到。先两个月有两人逃走,因被管机器的打他狠重。中国人死了,埋葬如狗一样。”
黄阿成供:“年二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我作水手的。同治十一年,在澳门上驳船,到外国船上讨账,我事办完已下驳船,外国水手下来把我捆上,仍拉上船,我即刻喊叫,并无人问。驳船内仍有十五人,也是如此捆上船来,只留了两人撑船。回澳门,即时把我们锁住,在船头上装伙食木桶后,即刻出口,后才放我们。船上未给合同,及衣服钱俱无,食的与水俱不够。有一天,我与人说话,船主看见,疑我们想闹事,就叫水手把我与三十一人绑起来,脱去衣服打,打后又锁,到夏湾拿才放。到时,身上的伤尚未好,有医生治了十日才好。我一帮共十二人,卖与马当萨司酒房,每月四圆银纸。有两次把我锁在监房,我想东家不知道我们受如此的欺负。酒房食的东西好,又够。作工是寅正作到亥初。我听见中国官来,我来寓面诉的。”
梁丁供:“年二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家作戏子。因无事做,有新宁人约我可到澳门去唱戏,到澳门带我到安记猪仔馆,见西洋官,立合同,收洋钱八圆。同治十一年七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格颠剌司属下三安多里婀糖寮。食的不饱,无米饭。绞蔗时,作工丑正二刻作到亥正,不分礼拜。不绞蔗时,寅正作到戌初。绞蔗时,我是管火轮房油灯的,别的时候是在田里作工。有李阿求是潮州人,年老了,他是搬蔗渣的,因该举起来,他为太重,举不起,管工头打他的肋骨三鞭,当时就死了。后来将管工的锁上送入监房。我们平常作工稍为疲困,就锁就打,逃走的拿回也是锁打。我见工人满了八年,不放出,要再立合同作工,价钱也是不公道的。不许出糖寮地界,买东西俱在糖寮内铺子里买,价极大。在澳门定的是现洋四圆一月,此地但是用银纸,每月四圆,只值一圆七角五分了。”
郑阿代供:“年二十五岁,广东顺德县人。作铁匠的。有吴阿瓦东莞人拐骗我到澳门作工,带我进猪仔馆,免强我到船上,我见西洋官,画合同,收洋钱十二圆,衣服两套,有西洋管工的拿去四圆。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开船。船上中国医生不好,常打。饭够食,水不够。我作工头,不打我。有二十八人,都是上船三天就锁上,直到夏湾拿才开锁。有十四人每天打一百二十下,接连三天,后来锁了十五天。有一人知道要打他,就自己投水死。到夏湾拿三天,卖到格颠剌司属下聂吉里婀糖寮。我共一帮五人,每人是二十四个大金。绞蔗时寅初二刻作到亥正,礼拜日照作。不绞蔗时不作夜工,礼拜日作到辰正。食是番薯、干牛肉、蕉子、粟米粉,又米饭不多。人死了,如同狗一般掩埋。不许出门,所有东西俱在糖寮内店内买。病了扣工银。每月四圆银纸。先到澳门给的十二圆,我未扣过。”
以上同治九年至十一年华工口供。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卢文迪、陈泽宪、彭家礼合编:《中国官文书选辑》,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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