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阿累供:“年三十二岁,广东开平县人。同治三年,我在澳门街做挑担生理,遇见卢阿彩,叫我作火头,四圆一月。他带我入猪仔馆顶名,给我银八圆,见过西洋官,十二月开船。船上给合同一张,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待我凶恶。作了两个月,因为真受不过他的荼毒,就逃走走了七天。夜里在街上睡,走到山寮地界,被捉进去,作了四五天。山寮东家送我到科垄工所整街,无工钱,被管工用木棍打了九天,就派我挖石。有一人逃走,就叫我们二十人捺住打他屁股,第二天我们就不肯,白人就连我们二十人一起打了。我一起十三人,因为糖寮山寮受的苦多了,就拼命把管工白人杀死。二十人一起拿进监,我们十三人认了,七人回去作工。十三人内死了三人,十人坐监,定罪六年监。一人去夏湾拿,九人遇赦,坐了三年零二十三天,带链整街。后来放了,不锁,作官工,无工钱。作了三年,又立合同,入糖寮作了两个月,每月十圆。我们一起,有三个人逃走入山,到路上遇见朋友,叫我去割蔗,作散工,作了六个月,每月二十四圆,食自己的,因为管工不好,我摘了一个西瓜,白人管工问我罚了两圆,我就不做了。后到马当萨司卷烟,作了两三年,是自己工夫。我不怕地方官,因为起先认有契爷,拿有英国领事纸。听见大人到此,特来寓面诉苦情。”
胡阿琪供:“年三十一岁,广东顺德县人。同治三年,我因父死,想卖身葬父,有李阿川买我到澳门,卖了八圆,不知道寄回去否。打合同一张,同治三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故阿那海糖寮,司头待我凶恶,一日食只得粟米粉,是生的,要自己作。每天丑正二刻做工,巳正食饭,午初开工,亥正食晚饭后作到子正收工。无咸牛肉,只得粟米粉。常时打,打伤的人多的狠。作满八年,又立合同一年,说无纸出就不要我了。我去山内割蔗,作完工,不给我钱,叫地方官捉到马当萨司工所,又要我出火车、马车钱。我来此四个月,作工苦的狠,无得饱,只粥一小碗,常打的。因为无满身纸,用铁锁锁脚,来时就锁,现在未放。从前是两人一条链子,锁的是重,有四五十斤,现在分开单锁,不过十余斤。
汤明奎供:年四十岁,广西灌阳县人。我在广东当勇。同治三年,被人拐到澳门猪仔行,给合同一张,收洋钱八圆。九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马当萨司属下糖寮。寅初起工作,到子正歇工。一日食三顿包粟番薯,两顿有干牛肉,一顿净番薯,食不饱。走的慢,作的慢,都用牛皮条鞭打十下,皮肉都破烂了。我一帮五十人,八年满死了一半,吊死、投水都有的。作了八年满身,再立合同一年。作完了,我们十人一起送到格颠剌司工所,作了一个月整街工夫,无工钱,比糖寮稍好。每日两顿,每一顿一小碟饭食,不得饱。早上有一个面包,干牛肉,每顿一块,我此时作泥水匠,不打了。在糖寮,礼拜作到辰正,绞蔗时歇一个时辰。在糖寮不准出门,如要买物,糖寮内有铺店,是东家开的,价钱极大。每月工钱是给铜牌四个,可拿在糖寮内买物,别处不能使用。我买米是用洋钱,买三两,所以糖寮内总不能余钱。再立合同一年,是十二圆一月,又有规矩,铜牌只准买物,不准换银纸。”
黄辛圆供:“年三十四岁,广东恩平县人。同治三年,被人拐到澳门,逼勒出洋,到夏湾拿卖入马当萨司埠糖房。每日寅正起工,做到巳初食早饭,巳正又开工,做到申初食晚饭,申正又开工,做到子初歇息,所做皆系重工。礼拜日寅正做到巳初食早饭,后又做到申初歇。总管暴虐,时刻打人。重伤将死,方准进病房;轻伤仍带脚链做工,糖寮有监房两间,一间木的,一间铁的,常押有十余人。不分冬夏夜里,皆脱衫裤,上脚闸,每年受虐不堪。跳水自缢、食烟膏死的,常有数人,因受伤死的更多。旧年有李阿二被打落水淹死,又打死黑人三个,番官将总管坐监。现在换过总管,比前总管仍不相上下,每打人也上脚闸,脱衫裤方打。闻得十六年来,该糖房共卖到七百中国人,现时通计满身得出的三十余人,存下的百二十余人,已死五百余人了。”
潘阿第供:“年三十四岁,广东番禺县人。在省城作工,有张阿钟叫我到澳门作工,我同他去,他就带我入猪仔馆打合同,给洋钱八圆,未见过西洋官。同治三年开船,记不得月份。到夏湾拿卖到故阿那八过阿埠火车房,东家尚好,就是食不饱。火车房锁链、脚镣、脚闸都有的,管工的会打的狠。初来每天拿三十斤铁锤,稍停片刻,就要打的,稍回他一句话,就锁脚。作满八年,不给满身纸;再立合同一年,每月二十圆银纸。如无满身纸,走出去巡捕就要拿锁作官工了,有病准报病入病房。”
林阿义供:“年二十九岁,广东龙门县人。同钟阿林去赌钱,两个人都输了钱,他就叫我当勇去,带我到澳门猪仔行,打合同一张,收洋钱八圆。同治三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东家未见过,管工的只是打,无的给我饱。作工一日夜,只睡一个时辰,不绞蔗时,可多歇息一个半时辰。每日食蕉子、番薯、干牛肉,作了两年零八个月。后来因为看见糖寮内打死的人多,我们十一人商量,如果不打死管工的,我们也是要被他打死,不如拼命作了,皆因管工凌虐我们太过之故,后决计用刀斩他。斩死,我们即刻就投告地方官,官问过,就带回糖寮验尸,然后即送我们作监定罪,整街十年。现在马当萨司监内,已有五年整街工夫,平平,比糖寮稍好,虽苦却不作夜工,有的食粥,食的不饱,不犯事,打尚轻,犯事打的就重了。”
关阿寿供:“年三十七岁,广东高明县人。我在家赌钱输了,入猪仔行,立合同一张,收洋钱八圆。同治三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寮内待我不好,凶恶之至。无论能作工,不能作工,均是毒打,无饭食,无衣服穿。作了两年多,打死管工,我们共总十一人,送到监内定罪,整街十年。十一人都是一样,现在马当萨司监内已坐了五年,每日带链作整街官工,苦不能尽,食是豆粉粥,有时饱,有时不饱。我们因为管工打的毒的狠,我见同帮被他打死了几个人,就是作满了也没有满身纸,我们想总无好日,将来白给他打死了,不如拼命斩死他,情愿坐监,比糖寮好。”
张阿秀供:“年三十五岁,广东肇庆府人。因为赌钱输了,不敢回家,有林阿光带我到澳门卖猪仔,打合同一张,收洋钱八圆。同治三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人凶恶,总管管工日日毒打,凌虐之至。我一帮四十人,打死四人,我恐怕天天难捱,也是要打死,作了二年多,受不得了,因为每天完工时,稍走慢就打,打时俱是鞭棍齐下,后来我们共有十一人,就把管工杀死,到地方官处审问,带到马当萨司坐监,定罪坐监十年,作整街苦工,现已作了五年。监内比糖寮好,打的少些,有的食,食不能饱。”
罗阿二供:“年二十五岁,广东河源县人。在家耕田。有同宗牌头人带我与叔父罗南绍到萧港贸易,不料带到澳门入猪仔行,锁半个月,即给合同一张,洋钱八圆。同治三年九月下船。船上待人不好,食不得饱。到夏湾拿,我同叔父均卖入火车路作工,被管工人用铁尺将叔父罗南绍打伤,半月身死。我告官,官令巡捕将管工人捉去,坐监一月释放,是未办罪。我在火车房作绞链工夫,寅正二刻作工起,至子正歇工,每顿不过两小碗饭,一块干牛肉,不得饱,工夫又重。做了两年半,总管用十二大金买我到他家里作侍仔,作了三年,东家穷了,又转卖至夏湾拿城,六个大金。那个时候,我想照原价自行赎身,他不但不肯,就用铁链锁了一个月,打的狠毒,我只得依从作工。白天作厨,晚上作面包,子正作到卯正歇,日夜不能得睡。作了两年半,去年三月满八年,满身纸他不给,叫自己寻工作,我就出来。后东家说我逃走,捉我送到工所作官工,作了四个月,无工钱。又到来工所,领回用脚链铁链锁了三个月,照常作工,天天打,就是昨天还重打一回。现在已作满五个月,不给工钱,我为东家不给满工纸,又锁又打,我就请伙计代我在地方官处告过三次,但不准。现在仍是作工,不敢要钱,如一要钱,就要锁脚。今日是礼拜日,少做些工,我借出街有事,故来寓面诉我在此苦楚,真不能受,我来投诉,诉后我想就寻死。”
刘益龄供:“年三十六岁,广东东莞县人。同治三年,遇见一人,不十分熟识,他说澳门出会,约我去看会,不知道带到澳门,上船锁住。通事给我合同一张,是王阿满名字,洋钱八圆。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马当萨司糖栈,东家待人极坏,常时打,一日夜只歇两个半时辰。作满八年,我自己出来在布铺内作侍仔,每月十五圆银纸。作了一年多,东家待人尚好,我有相熟的黑人,替我照应,所以查纸的时候不查我。我在糖栈食不饱,布铺食的饱。闻得大人到此,特来寓面禀在此处受苦情形的。”
陈少岩供:“年四十四岁,广东潮阳县人。咸丰五年,吴学台保泰岁考取入潮阳县学附生第六名,咸丰十年随方镇台耀到高州剿匪陈金冈。同治二年冬间凯旋,有姊夫萧大就在澳门贸易,我于三年到澳门寻姊夫,遇见一福建人,名叫阿詹,对我说,你姊夫现在一夹板船,骗我下船,即被关住,不得上岸,将广东省城郑材姓名合同一张交我,并无银给。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同帮二十余人,相待同黑奴一样,食系薯粟,并无米饭,每日寅初上工至子正歇,计食饭睡觉只歇两个时辰。我初到被他打苦的狠,一次最重,打断手腕,医了六年,始得如常,今尚有痕可验。我亲见一广州人,因受虐自缢身死。我计去年工满,怕司头送我入工所,因走出在夏湾拿城对河地方做炭。闻得大人来此,特来递禀求救的。”
黎阿长供:“年二十九岁,广东英德县人。有邓姓叫我作生意到澳门。同治三年十二月入猪仔行,住了八天,见过西洋官,打合同一张,给洋钱八圆,下船即开。船上待人罢了。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东家待我凶恶。日夜作工,无的饱,日日打。作了一年,因总管凌虐不堪,万不能受,只得拼命将总管杀死,我们共七个人做的,就拿我们押监,两年才定罪坐十年监。现在夏湾拿监坐了八年,我们七人现在监内三人。又一人有地方官保出。监内比糖寮好,食的饱。我在监内一个礼拜派卷三捆烟,如多就每捆加一圆,如不足三捆,要打十几棍。官只准打三棍,监头要打十棍。在监内生病,有医生看,就进病房。如有人死,抛入空地坑内,离监不远,此专给中国人的。如入教的人,有坟埋葬。”
阮阿聪供:“年三十五岁,广东三水县人。耕田为业。因水荒,于同治三年到了省城卖水菜,不够食用,遇着一个人哄我过澳门作工,我就跟他走,被他带进猪仔馆。九月立合同,西洋官问我愿去不愿,我说不愿。第二天又叫我去问,猪仔头先说:如再说不愿,就要打死,我只得说愿去。给我八圆,就拉下三支桅船,即日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每天寅初起工做到子正,中间歇一时食餐。食系粟米、咸牛肉,东家凶恶,做工时无分能做不能做,俱常要打。有时行路遇见,顺手也打几下,身上满身伤痕,现在请验。打的鞭是用牛皮编成绳子,痛入骨髓。生病可停一二日作轻工,过多即不准了。作满八年,东家就送我到马当萨司工所整街,无工钱。作完了几个月,就有人来押去多罗闸开山,作了六个月,每月三十圆,照日子算作完了,就押来夏湾拿工所整街。已到了五个礼拜,每天扛石打石,天亮起工,巳初食饭,巳正又开工,午正暂歇,未初又作至酉初二刻食晚饭歇工。此处工夫无工钱,每天饭也得半饱。我在糖寮时见人死,用牛车拉去抛入坑内。我同帮二十五人,在糖寮已死十四人,有瘟疫死,有打伤病死,有二人不能挨打吊颈死。我有钱定回中国,不知道我有命捱到那个时候不能。”
王大诚供:“年三十一岁,湖南郴州人。跟蒋抚台到广东,同治三年散了勇,我无事做,有猪仔头问我可以卖猪仔去不可,我因为无钱,又无事作,就答应他了。在广东省城下两支半桅船。到船时有两个洋官问过,给合同一张,洋二十圆,即日开船。到夏湾拿闻得卖了二十个大金,共一帮二十五人卖到糖寮。我亲眼看见糖寮内打死一个人,工夫苦的狠,司头凶恶。一日夜只歇一个半时辰,无米饭,食可饱。我不懂话,捱打更多。我作了五年,真不能受,迫得逃走到科垄埠,被地方官捉了,锁了四天脚,用板一条,两个铁圈,不能动,也不能睡。四天后开了铁圈,带脚镣,作了两天整街工夫,又被他把脚打伤了,送进病房。过了两天,就送来夏湾拿工所,作了六个月工。脚渐好多,又叫我到人家作工六个月,每月八圆五角。作完了,又送到萨故阿埠。因生病烂脚,送到病房四个月,病好了,又送到夏湾拿工所,转送故阿那海工所作了六个月。工满后,又叫到别的司头,在山寮作了两年,每月六圆。是中国人工头,待我好。作完后,又送回故阿那海工所,有洋人寻我去作六个月工,八圆五角一月,有合同。作完了又送回故阿那海工所,作了两个礼拜火头,又押到多罗闸开山,作了两个月,被树把脚打坏了。送我来此夏湾拿工所,入病房医脚。打断的脚好些了,尚不能走路,我因脚未全好,不能作工,就被总管推跌,脚又跌坏了,两个礼拜,现在又算好些了,就押着做工。我从前作工夫经过好几处,初买我的司头至坏,待人尤残毒。我现在此工所,因病作工少。我如有盘川,一定要回中国。”
陈阿胜供:“年二十六岁,广东南海县人。本系蛋户,作厨子生意。因在省城内看会,认不得回家,在路上哭,就遇着人叫我不要哭,带我回他家。住了一夜,早上就下船,到澳门猪仔行住了七八天,叫我立合同,我不肯,就打,迫得答应。见西洋官给合同一纸,洋钱八圆。同治三年三月开船。船上因无水吃,渴死了约三百人。到夏湾拿住了三四个月,卖入山寮种架非等物。每月四圆,日食蕉子、咸牛肉。时常打。寅正开工,巳初食饭,巳正又上工,未正食饭,申初又上工,戌初收工,有时作到亥初。礼拜作到巳初歇工。有时可以出来,不能多时,有时不准出门,是不定的。作满八年,不给满身纸。后来就到第二个东家处作了一年,每月十二圆。作完了送我到地方官处,作了两个礼拜整街工夫,又转送到夏湾拿。过了五六天就到多罗闸开山斩树,每月三十圆。作了六个月,又押回夏湾拿工所,来了一个月,作工是无钱的,不打,饭食不饱。我如有盘川,就回中国了。”
楼阿有供:“年四十岁,广东东莞县人。作米店生意。有东莞人阿胜、鹤山人阿惜,约我到澳门看会,就到他家内食饭后,就关在小房内锁住,不能叫人,无人晓得,关了两天,来了一个洋人,带我下三板,船后有旗,我晓得不好,就跳下水,洋人把我捞起来,用板刀柄打我。后来给我一套旧衣服,就上大船。同治三年十月开船。上船时给我合同一张,洋八圆,鞋一双,袋一个,并未见过西洋官。船上待我不好,食不饱。到夏湾拿住一天,卖到萨故阿作火车路,共一帮五十人,管工的常打,有饭食,天光作到辰正食饭,饭后开工到午正暂停,未初又作到酉正二刻歇工。作了八年满身,无满身纸。又作了一年,每月八圆,作满了,因无满身纸,就捉入山作工六个月,每月三十圆。作完了六个月,说有满身纸给我,不料来到夏湾拿工所两个月,作整街工夫,无工钱,又不给纸。工夫中等,有饭食,食不饱。我想回去无盘川,我的老母、妻子都在家,我如果能回就好了。”(www.daowen.com)
高阿伦供:“年二十九岁,广东番禺县人。同治三年十月,我因无事,有阿狗告诉我澳门有事,带我到澳门。第二天带到中国船上,叫一姓何的女人看着我,他是猪仔头阿街的妻子。后来船就到澳门,女人就带我到猪仔馆,住了四天,女人又带我到西洋官处,我不肯写合同,就跑出来了,到晚上,女人叫人查着了,带回房子,锁了二十多天。后来我害怕,就答应画押,又带我到中国人面前,告诉我在古巴作八年工,每月四圆。第二天上洋船即开行。到夏湾拿送到马当萨司,由该处一帮九人,卖入糖寮,作了八年多。绞蔗时寅初上工,到子初歇,不绞蔗寅正作到戌正以后,有工无工不定。一日两餐不好,是粟米。我作到五年时,东家就作贼去,糖寮充公。后来有一点粗米饭、干牛肉。头五年常受管工打,管工也有黑人,也有白人,充工后待我稍好。未满八年时,糖寮又卖出去了,后来仍照从前打了。我到糖寮时,先有一百人在此,八年满了,只余三十人,死的多,有食烟膏,有吊死,有与人打降死的,有逃走的,有病死的。满了期,东家扣留四个月,说补从前作工偷懒的日子,满身四个月,又留三个月,言明一月十二圆,东家头一月共给四圆,第二月给八圆,我就不肯作了。第二天我同一帮九人到地方官处,他说我们是逃走的,送回糖寮,到晚上到糖寮,半夜将我们绑起来打,打到白人管工的手都打不动了才歇。我身上尚有伤痕可验。后来就锁链起来,每一人派一个黑人看管,叫我们去割草,草长的高,我们脚上有链子,走不动,黑人就打。后来有两人看到是无指望,拿刀戳了两个黑人,死了一个,中国人也被黑人打伤了。受伤中国两人,就送到病房,我们八人仍然作割草工夫。内有一人被打受伤过重,第二天死了,后东家请地方官来,就提我们七人带去衙门内问我受的伤,又替我医治。过了两天,送到别处糖寮,作了二十天,无工钱,食的不好。后因心内不服不肯作,又送到马当萨司工所作了十天。地方官告诉我们,若是到多罗闸去作六个月工,每月三十圆,作完回来就有满身纸给我们。多罗闸地方水土极坏,病的人多,大约一百人要死四十人,不打。我现在回到夏湾拿工所五个礼拜的,不给满身纸,一个钱都无余剩的。若得满身纸,每月可得二三十圆,够盘川情愿回中国。”
李阿新供:“年三十三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广州府家伙铺作工。赌钱输了,不敢回铺,遇见猪仔头告诉我到澳门有事作,我到澳门猪仔馆住了两天,带我见西洋官,我在路上说不愿立合同出洋,猪仔头就打。后只得立合同了,上船给洋钱八圆。同治三年十月开船,船上投水死两人,饭可饱,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寅正作工到子正歇,不绞蔗时,戌初歇工。作工慢,管工就用马鞭打我。我作两年,先八个月是每月三圆,后来四圆。我因总管待我凶恶,我心不服,同一人商量,定要打死总管。有一天他来叫作夜工,就用厨刀扎死了他。后就告知地方官,即刻锁住,问糖寮东家查明,就送到格颠剌司监房,坐了两个礼拜。审问我定了坐监十一年。在格颠剌司坐了四年,又到夏湾拿坐了四年半监了。我在监内先作裁缝,现在作卷小烟,卯初上工,亥正歇。饭不够食,不许说话,规矩极严。我罪满了,当回到糖寮,补满八年工,或者东家又转卖与别人,如无人要就送工所。”
林阿祥供:“年三十七岁,广东香山县人。在家耕田。有朋友哄我到澳门作工,可有多钱,我同他下船,到澳门住了几天,然后上外国船,未画合同,未见西洋官,到船上就叫我下舱,不准上岸。同治三年开船。船上饭够食,水不够,船主好。到夏湾拿卖与糖寮,我一帮四十人,卖的都是二十四个大金。我作四年,收四圆一月。作工苦,饭不好。有黑人管工的常打,我们有四个人,约定要打死他,就用刀戳死。到地方官处投到,告诉明白打死的原故,地方官又送我回糖寮,问东家查明,后来审问都认供,后送科垄监房,我来了一年半,监内饭不饱食,不作工。后送到夏湾拿监房,定了坐监十年。我坐了三年半了,作完不知怎样。我在监内作卷小烟工,每礼拜限作三捆,每捆五千零六十个,少作要打六下,多作要给一洋一捆。能多做的人少的狠,若不作就打,又送作街工。我们都锁脚,有锁一只脚的,有锁两只的。饭有时不够,我看在监房比糖寮好。监内肯作工不打。糖寮是不分作不作都打的,寅正上工,亥正歇,不许在院内走,一天只能早出晚回两次,我无余工,当初不给我们衣服穿。去年有新官来,才换章程。现在一年派三次衣服。将来罪满,又该补糖寮年作完,仍然送到工所。”
张移供:“年三十岁,广东惠州府人。因赌输钱,自想出洋,在澳门同治三年正月开船。到夏湾拿一个月,同帮共二十人,被卖入科垄属下夫厄虏厄底古巴糖寮。食不够饱,一餐有米饭,一餐蕉子,一餐番薯。绞蔗时寅正开工做到子正,每日共歇一时二刻食饭,礼拜日一样。不绞蔗时无夜工,礼拜日可歇。工夫苦重,相待不好。我初到时常被锁打,后来派我作头人,我不想打人,无奈总管时时叫我打人,如不打就要被总管锁打,所以有好些工人被我打的。有一遍我睡着,有一工人曾经我打的,入来斩伤我面,几乎死了,抬入病房医六个月。我八年工满,不肯给满身纸,叫我仍在糖寮。现在每月工银十八圆,我实不愿意,总想出去自己打工。寮内规矩:工人不准出街,但凡出街,即要锁打。想买物件,定须在糖寮内铺子买,价钱又实昂贵。我自到寮以来,见工人约死了二百人,有自尽的,有被重打入病房死的,有病死的。总之是待人刻薄所致,计走路的亦有一百多人。我初年见有几个人取得满身纸,以后无一个得纸的。有一遍四个工人斩死一个管工黑人,因为待他们不好。拉四个人入监六个月,将两个用枪打死,两个吊死。糖寮内众人都看见的,我不得知当时如何定罪。如得审法,我们明白根底,总未叫去问过。计寮中前后斩死管工好几个了。我澳门同船来有好几个安南国人。”
伍耀供:“年三十一岁,广东新会县人。向在省城换钱。同治三年十一月间,有陈苏去澳门觅工,到一新会人阿进家里住了四日,他哄我落船看银,不料落船即被关住底舱,给我合同一张,系写陈阿四名字。过了几日开船。船上待人过得。到夏湾拿次日即将我卖与煤气馆,身价是二十四个大金。馆中相待刻薄,我常被锁被打,因为做工困倦暂歇之故。同帮共二十人,有三个食烟膏死,有几人被打得过重后就死了。八年工满,只剩得十个人。我不能得满身纸,被送入夏湾拿工所,做无钱官工。工所待人不好,管工时时打人,又无工钱,我受苦不过,逃出在外做四个月散工。有一晚上市买煮饭家伙,撞着一个白洋人说他处卖,我同他讲价钱,尚未言定,适有巡役到,查他的物件是偷来的,他先走了,巡役拉我说是我偷,见过官,审不得明,又不公道,先锁我坐监七个月。后来又送我到夏湾拿监房,现已三个月了。有人对我说,我要坐监两年。监内食不得够,一个礼拜要卷缴一万五千条烟仔,卷不够数即打,若能多卷,每五千条得银纸一圆。闻得一年发衣服两套,不准自买别样衣服。”
朱阿福供:“年二十六岁,广东东莞县人。本业田工。因被后母磨难走出澳门,撞入新发客猪仔馆,关住六日,见西洋官,打合同,未将合同读与我听,给银八圆。同治三年九月开船。船上食不够,水亦缺少。到夏湾拿一个月,将我卖入科垄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食亦得够。管工性情凶暴,任意打人,无事亦锁打。有香山人陈阿旺被打,说他无力做工,逼到跳水死。又知道七个自尽死的,俱是受苦不起,名字我忘记了。我在寮四年半,时刻捱管工的打。有一日在蔗田做工,并无错处,管工拿牛皮鞭来打。我并同帮三人,我们忿极,用锄头将他打伤,抬回病房是晚死了。我们被锁在糖寮,次日有官到来,问我们何故打他,我说时常无事亦被他打,若不打死他,我将来总是被他打死。官将我们押入科垄监房一年半。我在监做帽,赚得些银。同帮有一个死在监内,有一个带回糖寮,我同一个送来夏湾拿监房,现已三年了。旧时定罪要坐八年监。在监食有时够,有时不够。一个礼拜限卷缴烟仔一万五千枝,做不足数即打,如额外多做五千发一圆。我亦想回糖寮做工,因糖寮尚得行动,监内说句话都不许。”
吴华长供:“年三十岁,广东新宁县人。本开小茶铺,生意冷淡。有开平县人吴阿友,叫我去省城觅工。同治三年十一月二十三日,由开平城落艇,不料落艇即将我关在舱底,驶出澳门带入猪仔馆,关住十日,见西洋官来时,我说不愿去,被他打到说愿签合同,给银八圆。同治三年十二月开船。船上水饭俱不甚够。到夏湾拿即日卖入糖寮,食不得够。无论有事无事,常被锁脚鞭打。我做了两年半,因为工夫过苦,待人又刻毒,所食的又不饱,管工的又凶恶异常,众人常受打,我曾被打几死。与四个同帮迫得不顾性命,将他打死,见了地方官审过,在科垄埠坐监十八个月,又定罪送夏湾拿坐监八年。我到监现已五年,监内派我替管监官打扫花园,我被打甚少,算比别人好些。将来作满八年监,我想快回糖寮,作满了合同,若不回去补作合同,我仍然情愿在监内。”
张阿庆供:“年二十八岁,广东东莞县人。本来耕田。我有认识的人约我到澳门想觅工打,不料到去被他带我入猪仔馆,关住六日,未曾见过西洋官,落船后交我合同一张,并银八圆,衣服两套。同治三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猪仔馆住两日,卖入糖寮。每月工银四圆,待人刻薄,食既不好,亦不得够。每日寅初开工,做到子正,内歇一时二刻食饭,礼拜日一样。我做了三年,总管的时时打人,我见打死了四个人。我们同帮共十一人俱被打难挨,共用割草刀将他扎死,送见地方官,定罪坐监十年。我到马当萨司埠监房已经六年了,现派抬石头工夫,相待不好,每日两餐,有粥有面包,但不够饱。”
李才供:“年三十五岁,广东南海县人。因赌博输钱,迫得想到出洋,在澳门下船。同治三年开船,忘记月份了。到夏湾拿将我卖入故阿那八过阿属下聂葛拉火车馆,同帮二百一十人,现在实不知剩得几个。食的尚可,但不够饱。工夫烦多。我初到时屡被锁打,每日卯初二刻起工,做到酉正,食饭并歇共一个半时辰。同帮有一个工人自缢身死,因是管工打得厉害。我知道有的因受欺负过甚病死。我做满八年,不肯给我满身纸,勒我再立合同做工,又不说定要做几年,许我每月银纸二十圆,若不应承便送我入工所,做无钱官工。我怕在此作工是无了期,所以不愿,又工钱太少。”
梁阿右供:“年四十五岁,广东高要县人。本做水手,被人哄我到澳门觅工,不料到去诱我入茂林记猪仔馆,见西洋官打合同,收银八圆,衣服两套。同治三年十一月开船。船上待人尚好,只是水饭不甚足用。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时时挨打,好也打,病也打,不多日有三个人打死。因为总管刻毒,我十一人夜间把他打死,走见地方官诉明,随后将我们定罪,坐马当萨司监十年。从前已坐过二十二个月,闻说不在十年之数,又不知我十年之后如何发落。每日派出做整街工夫,监房规矩若不遵,要打到背脊流血,用酒揸搓。”
黄阿广供:“年三十二岁,广东南海县人。本在省城做糖果。因赌输钱不敢回铺,遇见朋友阿林,叫我同去澳门,不料拐我入茂林记猪仔馆,关住一个礼拜,见西洋官打合同,将合同读与我听,我就说不愿去,西洋官叫我出来,被两个人复捉我回猪仔馆,又关住五日,拉我落船。在船上交合同一张,并银八圆。于同治三年十二月开船。船上水饭不足。到夏湾拿即卖我入糖寮近科垄埠,寮内待人不好,食不得够。我做了五年,有一黑人管工时时打人,十分恶毒。有一日我同帮四人受打不过,将他斩死。因为不杀死他,我们都是遭他打死,是以安心从他填命。我四人到科垄监坐了十六个月,又定罪要在夏湾拿坐监十年。我看来在糖寮、在监房两处,苦楚都是一样,实在愿死,不愿在古巴。我斩死管工时,本计算是定我死罪的。”
吴张思供:“年三十岁,广东恩平县人。本业田工。有一晚入市买物,回来半路被三个人捉我,关入一间房屋内。次早押我落艇,艇上已先捉有数十人,驶落澳门,带上猪仔馆,关了十日,逼见西洋官签合同,收银八圆,衣服两套。同治三年十二月开船。船上水饭不足。到夏湾拿猪仔馆一日,我同帮十五人卖到此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绞蔗时寅初开工,做到子正,内歇一个半时辰食饭,两个礼拜得歇一日。不绞蔗时寅正开工,做到戌初,礼拜日做到巳初二刻。我在澳门得过银十二圆,照数扣足,以后每月支工银四圆,系属实银,到古巴用银纸之后,每月支银纸四圆。食系粟米粉、番薯、咸牛肉、生蕉,一小碗米饭。有一日,寮中有十六个人恨极,说明以后管工打我等,只打一人,我们就要齐动手将管工打死。后就打死,俱被捉去科垄坐监,内中有三个人死在监房,有两个送夏湾拿监房,有十一个被东家赎回。我与同帮三个人干涉虽在内,其实无杀死管工之事的,亦被东家一并锁住重打。我八年工满,地方官叫我在糖寮再做两年,每月银纸十五圆,无满身纸。我无凭据,不能出街,我可得工银先买要用物件,使剩的余银尽行买白鸽票。我见中国工人死的后无棺材,同埋狗一样,糖寮离科垄不远。”
云林山供:“年二十六岁,安徽宁国府广德州人。我十二岁时,父母被贼杀死,掳到广东,后逃出贼营,在韶关当勇,因送文书到蒋抚台曹冲大营,不识路,被人拐骗到澳门,关入猪仔馆,逼签合同,未见过西洋官,未得过钱。同治三年八月开船。船上通事是洋人,常打人,我看见他打死过两人,但是带病拐来的,要上舱面喝水,通事用脚踢,又用木柴打后有一个时辰就死了。打伤的人多的狠。到夏湾拿卖我到糖寮,东家极恶,叫管工的只管催促做工,任意鞭打,打死了再买。我作了八年,受尽凌虐。满工后中白鸽票,买得满身纸,自己在故阿那海作工,挣的钱够用。我总愿意回中国,只是屡屡被人讹诈,积不起盘费,又因出口纸非一百余圆不能得,所以想往他处,亦不能动身。”
以上同治三年华工口供。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卢文迪、陈泽宪、彭家礼合编:《中国官文书选辑》,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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