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阿英供:“年四十一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家耕田,因父母死了,无生意作,遇见人叫我到新加坡打工,就到澳门,带入猪仔行,立合同,未见过西洋官。我不愿来。猪仔头共给过我洋钱一圆半。咸丰六年二月到夏湾拿,住三天,卖到萨故阿火车路作工夫,每天有火车到,就有工作,不定时候。我是搬东西上火车的。不常打我,见整车路等打得多的狠。作满八年,又添六年。八年是四圆一月,六年是十圆一月。作完了十四年,我问他要满身纸,他不肯给。我自己在地方官处花了三块多大金,就领出一张纸来。我就打散工,每月十四五圆不等。有时工忙有二十五圆一月。我作了两年后,来在蔗田内作了十七天,是二十五圆一月的。就遇见地方官来查,说我的满身纸不是本处出的,就拿去了,改了别人的名字,我就没有纸了,就押我到工所整大桥,作了六个月,每月三圆五角银纸。作完了,他说还我满身纸,也未还我,就送我到先辉过司大官处整街,作无钱工,作了一个月。又叫到多罗闸开山,每月十五圆。番官对我说,三十圆一月,不晓得他纸上写的是十五圆,我只得了十五圆一月了。六个月作满,说送我到夏湾拿给我纸,我来了两个月,作整街扛石工夫。我现在有病,未作工,从前不准告病的。这里工所这十几天饭够食的,我如果挣得盘川,或有便船,我情愿回中国,就是中国死了,也比此地好多。”
罗阿发供:“年四十岁,广东番禺县人。咸丰六年十二月被本邑陈阿完邀我到澳门,即带我入潮州礼猪仔馆,关了一个多月,逼我见西洋官打合同。我说不愿去,洋官交猪仔头带回毒打,脱去衫裤,拉下舢板,勒到允去。押下大船,给银一圆,并合同一张。于七年正月开船,船主打死一人,不知是因何事。我到夏湾拿卖人行五个月,被卖入科垄所管糖寮,闻得身价系二十五个大金。东家一月到寮一遍。总管凶恶,时刻打人。寮内有脚闸监房一间,人数常满。我被锁入寮内监已十余次。我记得五六年前见总管用刀斩死两人,东家有钱无事。又见因凌虐不堪自缢两人。我八年工满,东家叫我再立合同,我不愿意,东家将我送科垄工所做无钱官工。后来地方官又叫我再立合同,入糖寮做了一年,得满身纸,在外做散工,每月得十余、二十圆不定。我今年到糖寮斩蔗,礼拜日出街买鞋,适值潮州、客家人打架,有两个打伤的。四人俱不相识,与我无干,地保硬拉我行街之人与徐阿五一同见地方官,经官问明,我两人无事,仍将我送来科垄埠收监,闻要等受伤人好再审才定。我到监已十二日了,监内稀饭可以半饱,亦无别项工做。”
何阿二供:“年六十二岁,广东嘉应州人。作石匠生意,有周姓、蔡姓两人说广东有洋房好顽,哄我下小船就绑住了,不得动,送到澳门,未见西洋官,给我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咸丰六年十一月间开船,到夏湾拿住了三个月,卖入糖寮。我做发火食工夫,派分食的弓蕉、番薯、干牛肉等件。我虽常受打骂,比之别人,算不苦了。八年满工,每月四圆。又作一年,每月十二圆。后来到地方官处打满身纸,是契爷替我办的。有纸后,自己的身,就作了六七年工夫,每月二十七圆、二十五圆不定,挣几个钱就同契爷做生意。因贼乱,地方失了,我就报明地方官,写了一封信赍回到契爷家。适值契爷死了,我就出来寻事做,作了五六个月,就病了两个月,不省人事。病好后,满身纸又失落了,出街就被捉到夏湾拿工所内,说我无纸无人保,押在工所作工。作了两个月,无钱,不准出门,天天作打铁工夫,苦的狠,有饭食,不得饱。我早已想回中国,前挣了有一千银,后来贼乱了,失落了,故无盘川,不能回去。”[3]
李卓供:“年四十岁,广东开平县人。因贼乱走到澳门,被曾阿温骗到猪仔馆,见过西洋官,给合同一张,未得过钱。咸丰六年十一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先辉过司属下糖寮。同帮八十九人,作到八年,只剩三十人,打死六七人,病死几十人,吊死十三人,服毒死三人。东家在夏湾拿城,总管、管工俱恶毒的狠。一十二时,只歇一时。一天两餐,番薯、干牛肉,食不饱。有人生病,不能作工报病,管工的就用木棍撞打,因伤即死,凌虐不堪。我锁脚两三次,是为报病不准,就锁了。有八个月,未给我工钱。头里每月拿现银四圆,作满八年,认得契爷作保,得满身纸,自己作散工,每月十数圆、二十圆不等。我是自己身,天亮起来,不做夜工。后来我作工头,领人到各处作工。此地凡满身的人,总要契爷,无契爷,就有纸也是过一年就无用了。或者契爷住的远,不能照应,就有纸也不算了,再立合同。作工夫的人,在地方官处,放出去作工,是要分钱与地方官的,如或二十圆工银,至少要分一半与官。此地总要有钱才好,无钱寸步难行。我听见大人到先辉过司埠,特来寓面禀受虐受苦情形的。”
陈成琪供:“年三十岁,广东潮州府人。咸丰六年,由汕头夹板船来,卖入糖寮做工,八年已满。做工时,一日夜十二时,只歇一时。每日食粟米、番薯。做工稍慢,即用藤棍苦打。我是同治三年满工,后在人家做工,每月十圆。做过一年,第二年做官工,无工钱。第三年就自己作生意,作过六七年,略剩些钱。前十天,忽有西班牙人虏米那虏告我说,他妻氏有银四百圆交与我铺内,实在并无此事,我如何认?官府就拉我坐监。我有个朋友,今天保我出来,说明天交还我铺子,我尚不晓得有事无事,特到夏湾拿寓来见大人面诉冤屈的。我是开杂货铺子,那处地方官府待我尚可,百姓坏极。前我来的时候,一帮十几人,工未满时,只剩四个人。我开铺子的地方,糖寮多的狠,中国人也多,我算不出来。我看糖寮内待中国工人不好的狠,鞭打如从前一样。中国人受苦至极。我做工时拜了一个干爷,才能保我满身。拜干爷花九百洋钱,如无钱拜干爷,地保拿去作官工。再不然从新打合同,再作八年工。如作满了工的人想回家,东家无盘川给的。所供是实。”
高如鉴供:“年三十四岁,四川巴县人。咸丰五年,因跟吴学院保泰到广东省,被贼后避乱澳门,就进行寻出洋工作,立合同一张,未拿过钱。那时我不知道出洋是如何景况。六年正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萨故阿属下糖寮。待人不好,天天都要打的。派我作火头工夫,又作侍仔。寅初起工,作到子正歇。总管凶恶,任意打人,恶毒的狠。寻死的人多,都是我眼见的。作了八年满身,再立合同三年,每月二十五圆。后来我寻得契爷,拿到满身纸,自家作蔗寮工头,离此地四十里路,手下共有四十人,虽然受气吃亏,比在糖寮时好多了。我家内父母俱在,无信回去,不知何日才能离此地。闻得大人来,特到萨故阿寓面禀受苦情形的。”
关阿能供:“年三十七岁,广东南海县人。从前在香港开店,父亲死后,到澳门胞兄去,遇见人就拉我上猪仔馆,不由分说,无合同,无钱。咸丰六年三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头一年的东家尚好,第二年糖寮转卖与人,东家凶恶,一日夜作工,只歇两个半时候。打得毒的狠,华工一百多人,只剩三十人,其余都是吊死、打死、投水,各样死的,都是我亲见的。作满八年,又立合同六个月。后来寻到契爷洗头,得满身纸一张,共花费有一百银,每年换纸一次,花洋钱一二元,及五元、十元不等。现在作耕田工夫,每月十几圆,是现银。若用票纸,每月三十圆。闻得大人到科垄城,特来寓面诉的。”
林阿亦供:“年五十九岁,广东归善县人。咸丰六年因贼乱,有朋友带我到澳门,入猪仔行,给合同一张,未给钱,见过西洋官。六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待我极恶,每一日夜,只歇二时二刻。一天两餐,蕉子十五条、干牛肉两块。不分作不作与快慢,都要打,打的极重。我一帮二十人,因受不来凌虐,食鸦片烟膏寻死两人、吊死五人、自刎两人,都是不愿生活。我作满八年,又作六个月,不给满身纸。后来送到走路馆,打石六个月,无工钱。作街上浇水工夫,每月八圆五角,作了三年,我就自己作工。告诉地方官,作了四五年卷烟等散工,每月够食。我现在仍在格颠剌司,自己作工。我在糖寮时,因被打伤了,心坎时时作痛,不能作事,年已老了,东家有时叫我到家,拿点东西与我吃,终不常法,生不如死。我特来寓面诉度苦情形的。”[4]
陈敏兴供:“年四十岁,广东海丰县人。咸丰六年因被人骗拐到澳门,打合同一张,洋钱四圆。到夏湾拿,卖到火车路公司,作工苦的狠,常时毒打,话都不许说。我赎身后,到先辉过司埠作生意,作了七年。我有出街纸,是向白人买的。官来查看,说是假的,我说有人卖与我的,他不肯捉去,就把我送入先辉过司监,定罪四年整街,现在改为火头。此地作工不是偷东西及打死人,待得尚不大恶。有饭食,派多时够食,派不多就不够食。我已坐监三年零一个月了。”[5]
罗阿昌供:“年四十三岁,广东博罗县人。在家种田。咸丰六年十二月内,遇见阿种告诉我,可在澳门代我谋事。后来有四五人同到澳门,带入猪仔馆,住了十余日。后来吓我,我就答应他出洋。西洋官给合同一张,告诉我在古巴作八年工,每月四圆,给银一圆,上船即开。同来的人,亦同上船。船上食的饱,打过一次。到夏湾拿,卖入糖寮。一天两顿蕉子、粟米。寅初上工,作到亥正或子初歇。一年计四个月,作到晚歇。是不绞蔗时,待我们过于凶恶,稍有不是,即用藤棍皮鞭打。有一回,有四人捺着我,脱去衣服打。有人诬告我偷东西,就锁脚多日。我一帮二十四人,内有两人吊死,六人是受苦过度死的。住的地方不好,病的人也不用心照应。八年满了,东家送到工所,作了二十天后,寻得契爷入教,取得满身纸,就在领工头中国人手下作工,每月二十五元,作了四个月,散了。我就在日国人小铺子内作工,每月十二元,作了两个月,因工银太少,我就歇了。日国人恨我,叫巡捕把我的满身纸拿了,送到工所整街,作了七个多月。食的饱无工钱。后逃出来,几年都在中国人作领工头手下作工。也有自己寻工作的时候,巡街的拿过三次,两次逃走,一次锁在工所。几个月后,送到多罗闸作工,每月十五元银票,待我过得。早一个月送回夏湾拿工所内,食的不好,工夫又苦,无工钱。我虽作工多年,无余钱。从前所余之工钱,都是为每次在工所内花了。多罗闸所余的钱,在夏湾拿工所又花完了。如此时放我出去,寻得盘川,就回中国了。”[6]
张贵廷供:“江苏苏州府人。咸丰六年,到上海住了六个月,无事做,后遇见张保,请我食饭,就拐我到吴淞口上外国船,说有事作。同我一起有七八人,都是拐去的。到船上,船主给合同一张,我不知道是什么话。十一月开船。船上食的饱,待人尚好。到夏湾拿,卖我入糖寮,系二十个大金钱。糖寮内共有八十中国人,每日寅初上工,到子初歇工,一日歇息两次食饭。割草时,晚上不作工。第一年有米饭食,后来食粟米、番薯、牛肉干。到糖寮二十天,就派我作小管工,所以未受过打。别人有一点错就打的,管工是白人,用牛皮条打,及脚踢。如有逃走的人,追着必绑起来,脱去衣服打。我在糖寮知道五个人吊死的,两人受皮鞭打过了,三日内死的,是因他拿刀吓管工的黑人,所以如此毒打。工钱第一年是三元,后来四元。我在糖寮八年,后送到萨故阿作火车路,每月四圆。作了两年,又送到萨故阿工所。待我不好,食不饱,常打,病时仍要作工。作了二十天,又立合同,在木匠作一年,每月十二元,待我尚好。作完了,后来寻得契爷,入了教,有神父雇我挖坟坑,每挖一坑,给我一圆。我在神父处作工两年,买得了满身纸,又到糖寮作工。作了几个月,满身纸失落了。后来心里着急,就生病了。病五个月,余的钱都花完了。病好又在饭店内作工,待我好,每月十七元,作了一年,余了六个大金。后来巡街官来查,因我无满身纸,带到先辉过司工所。作了十个月,每月四元,半银半票。待我罢了,食不饱。余的钱又花完了,是买物及鸦片烟吃。后又送到多罗闸,作了三个月,每月十五元。后生病,无工钱。病时待我尚好,就是食不饱。前一个月到夏湾拿工所,作整街工夫。早两天有衣服给我,无工钱,食不饱。别的尚罢了,现在一文俱无。到多罗闸去的时候,说回来有满身纸,现在不给了。”
林阿泰供:“年四十二岁,广东花县人,在家作金叶生意。赌输了,自己到澳门卖猪仔,住了两天,见西洋官,立合同,解话与我听,上船给银一元。咸丰六年二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叫我做厨子,说给四元一月,别人也是这样。有作水手,说给十元一月,后来俱不给。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待我凶恶,常锁打,用牛皮鞭打,因为不能作极重的工。我见有四人一同上吊死,两人就是受不来苦。管工的更不好,有人寻死都是为他打的。食的不饱,每日只粟米一样。糖寮黑人多,待的是一样。作满八年,又添作两年。每月十二元。作满了,东家给我凭据,用去三个大金给官。得了满身纸后,自己作工八年。因生病九个月,失落满身纸,地方官送我到多罗闸,将近一年。初三个月,无工银。后来给我三十元银纸一月,后又加五元。我又病六个月,所以送我到养病院,住了一个多月,送到夏湾拿工所。来了四个月,先言明到多罗闸后,回来给满身纸,现在不给了。我无钱不能回中国,若有满身纸在此作工,亦不妨。”[7]
陈吞供:“年二十九岁,福建漳州府人。有厦门人约我到外国作工,给我二十九圆一月,我愿意去,同他到船。在船上给我合同,解说与我听。未给钱。咸丰六年八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我不好,食不饱。寅初上工,子正歇工,中间歇一时,礼拜不停。满八年,又到别处糖寮作了一年,每月九元。又砍木一年,每月八元五角。后来到多罗闸六个月,收十五元一月银纸,不打,食的饱。许回来给我满身纸,至今未给。作完了,送到夏湾拿来了,已四个月,无工钱,不打,食不饱。寅初上工,酉初歇工,中间歇一时。是作修路工夫。前在糖寮内,见有人死,就在树林内埋,无棺材。我如有满身纸,我想法寻几个钱回中国。”[8]
陈福生供:“年三十五岁,广东嘉应州人。作剃头生意,因赌输了,愿意到外国。咸丰六年在汕头开船,收银一元,衣服一套。船上水饭俱足,待我尚好,无拘束。到夏湾拿一个礼拜,卖入糖寮。我一帮十人,闻得每人卖十五个大金。寅正作工,到子正歇礼拜不停。不绞蔗时,作到戌初歇。礼拜日到巳初歇。初到时,工钱扣过十二元,他说在汕头付过,实在未付。后来就收四元一月,是金钱。每天食牛肉干、粟米粉、蕉子、番薯。常打,因为身子软弱,不能作重工。作满八年,我一帮十人,只剩六人。我不欲在糖寮,东家送到科隆工所。作了两个月,无工钱,食不饱。我就又立合同,到别处糖寮。每月金钱十圆。作了两年,又送回工所,作了一个月修路工夫。又立合同,到点心铺,每月十圆。虽然作了多年,我得不着满身纸,现在东家罢了,欲回中国无川费。”[9]
李亚九供:“年四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在省城衙门作火头,赌钱输了,衣服都当尽,无面见东家,遇着阮阿义,叫我同他去澳门寻头路,不料带我到猪仔馆。在馆内二十天,见过西洋官,我想说不愿来,阮阿义不准说话,不得已,就打合同。未读与我听,我认得字,未给钱。咸丰六年二月开船。船上待我罢了,食的饱。到夏湾拿之先,船到一埠,叫我们歇凉后,进夏湾拿口,上猪仔馆,住了十天。卖我是二十个大金。作了七个月,捱苦不堪,逃走到了萨故阿地方,被官拿着,作官工四年,无工钱。作完了,后来走到先辉过司,我自己到地方官处作官工两年,无工钱。后来就放我出去寻东家,是面包铺作了四年,四圆一月,按月给的。四年后,得了满身纸,出来作工,作了六年,十七圆一月。后来满身纸被地方官拿去了,叫我作官工六个月,又到多罗闸作了六个月,每月十五圆。作完后,就送我到夏湾拿工所,现在已有五个礼拜,作挑泥整路工夫。待我罢了,食与糖寮相等,作工是天亮到酉初,内中歇一时食饭。我在糖寮时,看见人死无棺木,有几年又将人骨烧灰。我无钱不能回家,至少要两三百圆。如无钱,死在此地就是了。”[10]
王九供:“年四十五岁,福建泉州府人,从前在家作汉烟生意,有人约我到厦门做事,就下小船同他去,不知道就到汕头,送到外国船上。无合同,收洋钱一圆。咸丰六年十一月开船。船上待人好,食的够。到夏湾拿三天,卖到格颠剌司属下聂吉里婀糖寮。四圆一月,病照扣。食不饱,每天三顿粟米。东家尚好,总管不好,常打,不为什么事。作满八年,问东家要满身纸,东家不许,要我仍然作工,说每月十五圆银纸。因为食物太贵,余钱不多,我想回中国。前见死的人,埋在各处,无棺木。”[11]
许建发供:“年三十二岁,福建漳州府人。我开小米铺。一天晚上,在厦门饭馆食东西,来四个人,把我捆上送到船上。合同是在船上给的。咸丰六年开船,船上待人好,食的饱。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管工的打过几次,不为什么事。饭够,不好。寅初上工,子正歇,中间歇一时食饭。不绞蔗时,作到戌正歇。礼拜日寅初做到巳初歇。满八年期,自己到砖窑作工,作了四年半,每月十圆。作完了,地方官拿我送到夏湾拿工所,作了五年半,每月八圆五角。卯初作工,酉初歇工。我是作赶车工夫。食的饱,待我尚好。我问他要过满身纸,他总不给。我无川费,我有钱就回去了。”[12]
吴且供:“年三十八岁,福建泉州府人。作剃头生意,有人告诉我厦门剃头可多得钱,我就同他去,半路进了一个房子,他就锁上门。后来送到渡船,到汕头上夹板船。咸丰六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合同是在船上给的,给过洋钱一圆。船上待我尚好,食的饱。在夏湾拿二十天,卖到糖寮,是十八个大金。每月四圆,按月给的。卯正上工,作到子正,内歇一时食饭。不绞蔗时,不作夜工。待我不好,食的可饱,只是不好。我作满八年,有满身纸,自己作了六年工,作小买卖,又帮作糖寮工夫,又到夏湾拿作过剃头的。四年后,有认识的人说我偷他的钱,送我到监房,来了未见过官。我在此四个月,卷小烟的。不打,不勉强作工。作五千五百个小烟,发给八角银纸。我如有盘川,回中国了。”[13]
蔡丕供:“年四十九岁,福建同安县人。耕田的。我有叔父给我钱买烟叶,我就赌输了,怕回家,同两个朋友到厦门,就上外国船出洋。无合同,无钱。咸丰六年十一月开船。船上待人好,食的饱。到夏湾拿七天,卖到格颠剌司所属聂吉里婀糖寮。每月四圆,按月付的,生病扣钱。东家好,总管常打,不为事。食的不好,每日三餐俱是粟米。作了八年,请东家给满身纸,东家不肯,叫我在此。现在每月银纸十五圆。病了送养病院。我见糖寮死的人,不准用棺材,无坟地,到处可埋。”[14]
林月供:“年五十八岁,广东饶平县人。耕田的。我因赌输了,不能还人钱,他就带我到汕头外国船上。无合同,无钱。咸丰六年二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饭不够食。到夏湾拿一个月,卖与糖寮。我病了,又把我送到夏湾拿,换别人。过了十五天,又卖与别家糖寮。每月四圆,待我不好,食的也不好,又不够。作工寅正到子正,内歇一时二刻。我作满八年,未与人立合同,又无满身纸,我自己寻散工作。又作了七年,是一年一处的。后来送我到马当萨司工所,已经两年零两个月了。待我不好,食的也不够。现在作整街工夫。”[15]
吴阿小供:“年五十五岁,江苏宝山县人。我十二岁时被人拐到小吕宋,三十六岁时到古巴。是有西洋人约我作工,说每月二十元金钱,我就同他上船,未给过钱。我上船后,见有数百中国人,有人说是卖猪仔的船,我始明白,不准上岸。咸丰六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我到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我一帮共有五十人,东家极恶,任意毒打,并不因事。每日寅正上工,作到子初歇,礼拜照常作工。割草时,礼拜可歇半天。食是粟米、蕉子、干牛肉,从未饱过。作满八年,各样的苦都受过了。又逼作六年,作工照常,仍然毒打。作满送到工所修街,作无钱官工。我无满身纸,不准到别处作工,我无余钱,想回中国无盘川。我现在故阿那海埠作工,特来寓面禀的。”
梁阿林供:“年三十五岁,广东归善县人。咸丰七年有博罗王发叫我到澳门作工,我不知故,就同他去到澳门。入猪仔行,才晓得被他拐骗了。见西洋官,打合同一张,收银一圆。开船的月记得不了。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我一帮卖去五十九人,满工时,只剩得二十三人,吊死三人、打伤死十人、吞烟膏死两人、其余均是病死。作工时,是寅正起身,作到子正歇工。每餐只粟米约五六两、干牛肉一块。作工时,不问犯事不犯事,都打,打的我遍身都有伤痕,可请验看。我的手指是作工时,机器绞断的。作满八年,有满身纸,是官府出的,我花三个大金钱。后来我就自己作了七年,都是自己身子可以,由得我。现在我手足甚闲,住在马当萨司城。我想回中国,无钱,将来有钱就要回去了。闻得大人来此,特到寓面禀的。”[16]
梁阿盛供:“年五十一岁,广东鹤山县人。咸丰七年,被人拐来,在澳门开船,记不得月份。到夏湾拿,卖入糖寮。日日打,不为什么事,是用木棍、牛皮条、藤条打的。一天十二时,歇不过二时,食不得饱。作了八年,无满身纸,又立合同三年,每月十五圆。后来拿到满身纸,到烧炭地方作了一年,就捉出来格颠剌司走路馆。作了四年,无工钱。不打,食不饱,睡在地下。现在闻得中国官来,添作木床,发衫裤一套。”[17]
黄阿寿供:“年四十八岁,广东惠州府人。在家剃头,有博罗县人高阿发哄我说到古巴剃头,发财容易,我就同他到澳门。见过西洋官,打合同一张,无钱。咸丰七年开船。到夏湾拿,卖湾城对海地方烧石炭。打我尚少。每月四圆。作了八年,无满身纸。要我再立合同,每月十二圆。后来又到糖寮立合同,是十二圆半。作了两年半,有四个月不给银,我就辞出。作散工一年半,遇兵拿我到萨故阿工所,已经两年了。昨日锁的四个人放了。昨日派了一套衫裤与我。我在此食的饱,有饭,有咸牛肉。此地不常打我,我无钱无契爷,拿不到满身纸。”[18]
吕阿武供:“年三十八岁,广东连山县人。咸丰七年,被林阿起拐到澳门,下船住了一个月,打合同一张,给洋钱一圆。十一月间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科垄糖寮。东家凶恶,地方都怕他。糖寮内有三四百中国人,我常被他绑起来,用黑人拉着打,牛皮鞭八十多下,打伤吐血,至今未好。作满八年期,不给满身纸。我问他要,就叫巡捕捉去坐监。后来的人不敢要纸。东家嘱官定罪,坐监到死。后来我逃走,出来买了一张纸,用了两个大金。年年换的,每次两元。在糖寮时,看见死的人多了。我们一帮三十人,满身只剩得十四人,投水、吊颈、病死都有的。现在糖寮尚在。我此时在格颠剌司处作卖鱼生意,闻得大人来,特来寓面诉受苦情形的。”[19]
朱开自供:“年四十三岁,江苏元和县人。在家作小生意,有宁波人骗我到广东作工,我就跟他到广东,搭小夹板船到厦门,又换大夹板船,立合同,给洋钱五元。咸丰七年二月开船。在船上共有江苏人七十三名。到夏湾拿卖到科垄糖栈,日夜作工,只歇一个半时。食的是蕉子、粟米、干牛肉,米饭只一小碟。黑人管工打的极重,食完就打了,实在凌虐不堪。作了八年,无满身纸,送我到地方官处,又立合同一年。后来病了,因在地下睡觉,受了湿气,腰就坏了。现在乞食,无人叫我作工,有乞食纸。中国人多的地方,就可乞得够食,少的地方,就乞不够食。我住的不定是什么地方,只要有中国人的房子就可住。特来寓面禀,求作主。”
卢盛保供:“年三十二岁,广西梧州人。我在书房读书,贼乱被掳到澳门,入猪仔馆。无合同,给洋钱六圆。咸丰七年开船,不记得月份。到夏湾拿,卖到此地铁店,作打铁工夫。作满八年,东家锁我的脚,锁了六个月,作煮食工。东家待人凶恶,食不得饱,时常打。每月不照给四圆,计一年半只给五十一圆。后来送到走路馆作整街工夫,合同也不给,官就说我逃走,作了几个月,把脚打断了。医生也不替我医,所以不得好,在病房住了两年,他也不给我饭食,我实在饿不过,就出来乞食。我自己的钱,已贴补食完了,病房是在地下睡,我就出来了,乞食纸被巡捕抢去,我无钱租屋,只好在街上睡,巡捕看见赶去别处,苦难尽言,生不如死。我又无纸,如别人收留,被巡捕看见,是受讹的,所以无人敢留我。特来寓求作主的。我现在格颠剌司乞食。”[20]
卓金供:“年三十二岁,福建安溪县人。咸丰七年正月,看戏那晚上,有同路的人带我下艇船,到汕头过夹板船。无合同,无洋钱,上船关住一月,不准上岸。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格颠剌司木匠店。东家待人不好,常打,用马鞭打。作满八年,不给满身纸。又作三年,每月十二圆,是现银。有的食,可饱。三年完,又添五年。脚就打坏了,因为木头跌下来打的。我脚坏不能作工,东家就不要我了。现在无事,只好在各朋友处讨一点食。我现在格颠剌司暂住,无乞食纸,不准乞食。”[21]
黎阿候供:“年四十六岁,广东增城县人。有江阿芬带我到澳门,入猪仔行,不准出来。打合同一纸,见过西洋官,我说不愿来,他就打我,我只得应允。收银一圆。咸丰七年正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科垄糖寮。待我不好,毒打异常,至今尚有伤痕,请验。亲见打伤病死的多。每天寅正上工,作到子正歇。不绞蔗时,卯初作到亥正歇。三餐番薯、蕉子、干牛肉。作满八年期,带到工所作了三个月。无工钱。后自己寻工,作四年,每月十余圆。又立合同一年,每月十五元。作完,又到科垄工所作泥水,每月六元,如无手艺,是无工钱的。我早已作满八年,无纸与我,所以我无处赚钱,难回中国。”[22]
林阿狗供:“年三十七岁,广东潮州人,我自己到澳门,入猪仔馆,打合同一张,收银四圆,见过西洋官。咸丰七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入糖寮。待我不好。日食两餐,包粟。打的毒的狠。一日夜,食饭、睡觉,歇两时辰。我在糖寮,头都打伤了,是总管食醉酒打的,实在凌虐不堪。作了八年,无满身纸,我就走出来作工,作了八年,每月十元。我在中国人手下可以作得,后来,前三礼拜,查纸,我无纸,就捉到科垄工所,作整街工夫。辛苦的狠,不常打。衣服是地方官发的,为是中国有官来,所以给我的。”[23]
李阿保供:“年三十六岁,广东归善县人。咸丰七年七月,有同邑人黄姓对我说出洋做工,做了三年,不辛苦,可以发财回家。我同到澳门,不料将我卖猪仔,他得银十二圆。住了十余日,见一人,说不愿去,被猪仔头打得将死。我骇怕,在行打合同,手印,止给铜钱十文。七月内下船。船上无水,渴死五十余人。亲见有一中国人,因偷水一杯,被船主打死。到夏湾拿,卖到本城火车路公司。卖我是大金钱十四个。派我帮做木匠。每日两餐,饭一碗,咸牛肉一块,不得饱。卯正开工,酉正收工。头一年,每月工银三圆。第二年后,每月四圆。我做了三年,东家将我卖与首饰铺,闻得系十个金钱。做了一年,我用金钱八个赎身。此金钱一半系朋友凑帮的。我认一契爷,取得满身纸,用去银八圆。后来在外自便做小买卖,陆续还账。递年亦受足洋人之气,出街被掷石、笑骂,习以为常。我见中国人太苦者,亦常帮助。现在夏湾拿作工,未剩得盘川回去。”[24]
温满供:“年四十五,广东博罗县人。咸丰七年七月,有高阿发说同我去新嘉波做工,不料到澳门,带我入祥利行猪仔馆,关住十二天,逼见西洋官,打合同,给银一元,捉我上船,住至九月开船。船主待人刻薄,水饭不足,跳水死者三人,被锁者不计其数。到夏湾拿,住了两个多月,卖入糖寮。总管白人、黑人,俱极凶恶,时常毒打我。到四个月,亲见有一绳缢死两人,一名阿池,一名阿官,皆因受虐太甚,迫得寻死。寅初起工,子正歇。日食山薯、包粟,有时发米一小茶盅。我捱锁捱打,亦难计数。做满八年,认一契爷,洗头、担保,共用过银十七元。得满身纸,外出觅工。我工满后,即留辫子,时时想回中国,但所得几个工钱,食用贵,又帮助极受苦的人,故不能得够水脚及出港纸等费。现时自己在夏湾拿城做工,仍是常受白人之气。”[25]
陈阿养供:“年四十岁,广东茂名县人,咸丰七年在公馆墟,有柯姓叫我挑担,到水东,下船即开,不准上岸。驶到澳门,拉入猪仔馆,二十余日。逼见西洋官,打合同,给银八圆,于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两个月多,将我卖入萨故阿糖寮。总管凶恶。日食系蕉薯,并无米面。每日寅正上工,做到子正歇工。因我不晓话,初到几日,用木棍打撞呕血,至今时常发作,未痊。我当时打后,并拉我坐监。是晚,监内,广东人阿六在监自刎。次日方将我放出。又一年多,亲见自缢一人,亦广东人。我做了七年零,因东家打得更加利害,我迫得逃出作。有洋人叫我出格颠剌司做工,约一年零。又同华人斩蔗三个月。又到各处作散工数年。后被地方官捉我出马当萨司工所,锁做无钱修路官工。我病到病房,方开脚锁。此数日病略好,即押出做工。现已四个月了,不知何时才得满身纸脱身的。”[26]
江阿锦供:“年三十九岁,广东增城县人。我在家耕田,被邻人何富才骗我到澳门猪仔行,他卖我十八圆,是我见洋人给他,船上合同一张,洋钱一圆,袋一个,鞋一双,衫裤一套。咸丰七年十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人凶恶,任意毒打,常见打死人。我一帮二十人,只十四人作满工的,其余都寻死了。每日食杂粮,食不饱,又食糖水、甘蔗充饥。寅初作工,到子正歇工。不绞蔗时,寅初作到亥正歇工。作满八年,又立合同二年,又作一年,直作八年。去年又捉到多罗闸,作了六个月,仍无纸给我。后来买得满身纸一张,用去洋钱一百圆,又回萨故阿的。闻得大人来此,特来寓面诉受虐情形的。”[27]
陈阿寿供:“年三十八岁,广东东莞县人。作小生意,有人约我到澳门作生意。到澳门,就入猪仔行,那个人不见了。打合同一张,收洋钱一圆。咸丰七年六月开船,船上罢了。到夏湾拿住了七天,就卖到科垄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我在糖寮作烧饭工夫。打的少,出田作工打的多。一日只歇两个时辰工夫,苦的狠。作满八年,又作七年。每月十圆。作满就送至官局,作整街工夫,无工钱,日日打,我受不过,就走了。又捉至格颠剌司作苦工,将近一年,无工钱。后来送到多罗闸,作了六个月,每月十五圆,比整街官工稍好,就是水土极坏。作完了,送夏湾拿工所。到此地是昨日晚上。我有盘川,就想回中国。此时如能得满身纸,可以出去作工,挣几个钱作盘川就好了。”[28]
黄阿晚供:“年三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咸丰七年,我到香港打工,回家过年,搭渡到澳门,有素识的戚姓,遇见向我借银十圆,就骗我入猪仔行,关不许出,住了八日,捉我下船,交银四元,并合同一张。我并未见过官。八年二月开行。到夏湾拿,卖入人家,做火头。时被打骂。我八年工满,司头从贼,我出夏湾拿,在饭店煮食,做了年余。合人开饭店,数月闭歇。又在人家打工几年。旧年十月,出街买菜,有一白人见我拿银纸,忽说我偷他银,叫巡捕拉我到地保处。地保送我入夏湾拿监,东家来保,官不准,断我坐监四个月。现在坐监六个月,尚云要坐两个半月才满。监里睡在地下,几个礼拜得洗身一遍,每餐发一小碗稀粥,有咸鱼同煮,腥难下咽。监中派做打扫屎尿等工。若有几个钱,牢头可不派做。又做卷小烟工,每日可做分零银纸,帮补口粮。衣服皆系自置。”[29]
胡阿花供:“年四十五岁,广东归善县人。咸丰七年挑咸鱼出卖,被人诱至澳门锡记猪仔馆。猪仔头系归善林阿奇、林山。逼我见西洋官,打合同,并无银交。于九月开船。到夏湾拿,卖我入格颠剌司糖寮。东家不常到糖寮,总管凶恶。绞蔗时,寅初做到子正。不绞蔗时,卯初起工,做到子正歇。稍不如意,即用大皮鞭打,至少打十数下,往往皮肉开裂。黑人同华人同一监房,夜用脚闸,日间带锁链做工。我亲见林阿等被打死,扛上厅,即时有番官来验,将管工人坐监。我做满八年,东家送我出格颠剌司工所作官工。后来,有洋人杂货店同地方官说雇我做工,每月工银八圆半。做了三年,又病了两年,仍在该店医治。旧年,地方官将我又押出工所,打石、整街。饭不得饱,日日做无钱苦工。我到此差数日便够一年了。”[30]
罗阿已供:“年三十二岁,广东南海县人。向在衙门做工。咸丰七年九月,有一本村人说,澳门有洋行雇工,不过打扫轻事,不辛苦,每月可得银四圆。我被诱同去澳门,将我送入猪仔行,关住约二十日,行中说要出洋做工,每月银四圆,八年为满,给我银一圆,带见西洋官画合同。十月开船。到夏湾拿四天,将我卖入糖寮。头一年每月工银三圆,以后四圆。所食系薯、粟、蕉子,亦可够饱。时常打人、锁人。我同帮八十人,数年中,自缢死者四人,食烟膏死三人,东家俱报官说病死,官亦不问。死者拉出浅埋,日久挖骨成堆,水淋日晒,渐渐消化。大凡糖要光白,俱下牛骨灰,又时搀杂人骨,色更洁白。我八年工满,仍被逼令再立合同四年,每月加银四圆。四年满后,复勒再作三年,不加工银,三年满后,官捉我往多罗闸,言明六个月工满,回来给满身纸。不料六个月满,押我回夏湾拿工所,做无钱官工。我回此一个多礼拜了,我设若得满身纸,出外做工,挣得盘川,便回中国。我在中国每日但得百十钱,可以一家饱暖,此处就每日挣得一元,食用昂贵,不得敷一身的用。是以一到古巴,见此光景,人人皆想念中国,不但我心如是。”
李明供:“年三十四岁,广东长乐县人。向做剃头生意。咸丰七年十二月,有新会人陈姓叫我到澳门剃头,每月四圆,我就同他到澳门,入猪仔行,住八日,叫我见西洋官,我有父母,不肯去,西洋官话过古巴,如果不喜欢,有盘川给你回来。行内交合同一张,银十元。几日就下船,住两个月,才开行。船上有水有饭吃,常打人,不知是为什么事。到夏湾拿,被卖到人家,作使唤人,待人凶得狠,时常打我头。三年三圆一月,五年四圆一月,两年十元一月,均是实银。在他家作了十年,后不给满身纸,就送我到夏湾拿工所,使牛车,每月银纸六圆。在此作了五六年,每天车石工夫。丑初起身食饭,做工到巳初暂停食饭,未初又上工,酉正收工。如今不狠打我。初到时,不懂话,关我在一间房内,把我衣服脱尽,用柴打了有一点钟时候。我来此作工已十六年,仍不给我满身纸。我问他要纸,他说咸丰十一年以后,就不给纸,或者你找着干爷,可以想法要满身纸。我因找不着干爷,在此作苦工,不知何日得了。”[31](www.daowen.com)
李禹供:“年三十八岁,福建泉州府人。我在乡下开杂货铺。咸丰七年,在厦门,有人叫我做工,说可得多钱,比作铺店好,后来就下船,我不知道被人拐骗。上船后,给合同一张,洋钱两圆,又说合同内注明每月洋钱四圆。五月开船是夹板船,待人不好,打死二人,其余的人都锁脚。到夏湾拿,住半个月,就进做车路,闻的卖大金二十四圆,地名殿呢纳,做过两年,每日丑正或寅初上工,戌初歇,中间歇一时食饭。做工时,因不懂话,立用牛皮鞭打,我因受不过,又见有因凌虐不堪,服毒及自缢死,我就在殿呢纳官府告状,后来打的更甚,我所告知状,官府也不问,就转卖我到糖寮做工。每日丑正或寅初起工,作到子正歇。一天除食饭外,准歇息一时半。礼拜有时歇,有时不歇,周年如此。糖寮也时常打,不过比做车路稍好,工钱均是四圆一月,如礼拜作工加洋银二角五。做过六年,连车路两年,共八年。同治四年满身。满身后,东家给我满身纸,后来自己作生意,我前在山内糖寮作工,苦不堪言。白天作工尚不要紧,夜内仍然作工,不能睡觉。我满身后,又将各人受苦情形,在夏湾拿将军处递禀,未准。我现在夏湾拿城作小杂货铺生意,特来寓面禀受凌虐实情,求作主。”[32]
高阿代供:“年三十四岁,广东归善县人。在家耕田。因为赌钱输了,有叔伯兄弟带我到澳门,就进猪仔馆。打合同一张,未给钱,未见西洋官。咸丰七年十二月开船,船上待人极坏,吃臭水,医生又不好,人病将死,就抛入海里去。到夏湾拿,住了十五天,就卖到萨故阿糖寮内司头罢了,有饭食,因不懂话,总打。过糖栈共六十人,栈内病的也不问不医治。死了的人,就扛进山里埋。我作满八年,立合同四年,每月一个大金,值十七圆。作满四年,就送到萨故阿地方官工所,作整街工夫,无工钱,食不饱,常打。作了三年就调去多罗闸作工,作了六个月,每月三十圆银纸,满了工就到夏湾拿工所,一个月,作整街工夫,辛苦的狠,食不饱,管工的人常时打。我想回中国,现在无盘川,如有满身纸,就可出挣钱做盘川回去了。此处局不准出门的。”[33]
陈均开供:“年三十四岁,江西定南厅人。在家耕田。咸丰七年,在城内赌钱输了,有惠州龙川县人何阿川,就叫我到澳门卖猪仔。进行住了三天,打合同,给我八圆上船。船上待人还好。到夏湾拿住了三天,卖到糖寮。待人凶恶之至。绞蔗、割草,工夫极重。每日寅初作工起,到午正食番薯两条,未初又上工,作到戌初食番薯,戌正又起,作到子正歇工,周年如此。每天食不饱,人人都受不起如此苦,愿死不愿生。每天必要打的,不论何事,即不犯事也是任意的打。我眼见有一人受不过投水死了,名阿才,姓叶,只作了一年工,就寻死的。报官割开看过就埋了。我到糖寮作工,先三年,每月三圆,后来四圆。作满八年,又添两年,每月八圆五角。作满两年好,又叫我做,我不可能,就送我到工所,我只作了两三天工夫,就病了,地方官送我到夏湾拿病房。在病房四个半月才好,又送至工所,作了一年,是无钱的。满一年,送我烧炭、种田工夫。作了三年,十圆一月。东家待我尚好。作完了一年,官局写信与东家,就押我到夏湾拿工所。又作了一年无钱的官工,听总管的喜怒,有时打,有时不打。天天食咸牛肉、面包,有饭吃,是老米,食不够。我的合同是东家交与地方官了,满身纸是拿不着。我作工得的工钱都贴补食用、衣服,用完了。如有盘川就回中国。”[34]
吴文番供:“年四十八岁,广东开平县人。作铜匠生意。咸丰七年八月,有人说澳门有事做,到澳门有朋友叫我立合同到外国去作八年的工,后来就立合同,立刻开船。船上寻死的多,也有绑起手在船尾,打的重,受伤死的。我也是这样捱打,是为从舱底上舱面,未先说明,就打。食的饱,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绞蔗时,寅初上工,做到子初歇,礼拜不歇。不绞蔗时,寅正作到酉正,礼拜作到巳正歇。每日三餐,有时有米饭,平常蕉子、番薯、干牛肉,每天约六两。总不准出门,如要买物,有人来卖。作工慢就打我,差不多天天捱打。同帮十五人,两人病死,一人吊死,一人在蔗田死的,不知何故。作满八年,得了满身纸后两三天,到科垄,被巡街人拿去了,送到工所,作了八个月,就逃出,到先辉过司,住了两年,卖果子生意。有一天遇见当兵的问我要满身纸,我无纸,送入工所作工。每天寅正起身,到亥初睡觉。是打扫房屋、收拾花园的工。我在工所年久,晚上可准出门。礼拜日作工到巳初。无工钱。一日两餐,一次米饭、干牛肉。所内中国人常被黑人管工的欺负,常打,我看总无指望。无六个大金,总不能得满身纸。”[35]
伍阿祥供:“年三十九岁,广东新宁县人。本业剃头,因赌输了钱,到澳门有人对我说西班牙属地发财容易,问我愿去不愿,我答应他,带我入猪仔馆,见西洋官,打合同,收银二圆。咸丰七年八月开船。船上投海死两人,待人过得,食的够,水不够。到夏湾拿住一个月,卖入糖寮,每月工银四圆,病日照扣。管工的常打人,无事亦打。我亲见有几个打到吐血,过数日即死。食系蕉薯、肉干,不够饱。绞蔗时,寅正开工,做到亥正,内歇一时食饭,礼拜日一样。割草时,无夜工,礼拜日做到巳正歇。我因受不起毒打,屡想自尽。八年工满,买得一张满身纸,出科垄埠剃头。该埠白人黑人都待中国人不好,街上撞见时常被他打踢。我现在赚钱仅可够用,因食物各样俱贵,极想回中国见母亲。”[36]
陈发供:“年四十三岁,广东博罗县人。我是作裁缝的。咸丰七年腊月,有邻居告诉我新嘉坡可有事做,带我到澳门入猪仔馆。我无法能出来,住了一个月,给合同一张,合同内话,告诉我又说我八年作满,每月可挣三五十圆,另给我一圆,当日带我下船即开。开到夏湾拿,卖到工所,作了八年,待我罢了,因为无钱不能买满身纸,仍在工所立合同,每月八圆,做整街及泥水匠工夫。寅正上工,酉初歇工,亥初以前可随便出街走。食的饱,早上有糖茶一杯、麦包一个,两顿饭是面包、米饭、干牛肉六两。管工人好,不打;不好是时常打的。一年两套棉布衣服、皮鞋一双、帽子是自己买的,生病送病房,待人尚好,我无契爷,又无余钱,不能得满身纸。寻契爷及各样花费,要用的钱多。我如能自己作泥水工夫,每天可有一元五角。我若是能在外作工,可以挣得盘费,又能余二百元,就回中国了。”[37]
李文财供:“年四十八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家卖鱼。咸丰七年,赌钱输了,到澳门遇见猪仔头,告诉我可去金山,后来送入仔猪馆,住了五天,给合同一张,洋银八圆。合同内的话,未告诉我,不过是说金山作工的事。下船即开。船上待我罢了,食的饱,有甜水。有四五人晓得不是到金山,在船上闹事,船主拿错别人锁住,他们五人就投水死了。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天寅初上工,到子正歇,礼拜不停。不绞蔗时,礼拜作到巳正歇工。食的是粟米、蕉子、干牛肉,食不饱。作工稍慢,管工的就拿牛皮鞭打,他们各总工,俱是手执皮鞭。糖寮四十五人,有两人吊死,两人投井死,三人食鸦片膏死,都是为受苦不来,吊死的都在树林内,投井的,后来用铁钩钩起,这都是四个月内亲眼见的。四个月后,我脚上生疮,东家转卖到作面包铺。在格颠剌司,作八年,食的饱,不打。满八年,领得满身纸。后来就在糖寮作工,每月十元,作了四年,作工的时刻与旧时相仿。日食三餐,有米饭,有粥,其余蕉子、粟米、干牛肉。不常打。我见死了有十数人,两个寻死的,是为无鸦片烟生病,打他叫他作工,他不能,就寻死了。后来我因为工钱不照时给清,我就想歇工,他不肯,我就跑出来了几天。捉着了,送到马当萨司工所,就带上链子,作整街工夫。卯初上工,至酉正歇。一天食两顿粥,作的慢就打,如有钱送与管工的,就不打。管工的手里都有棍。生病的可送进病房。”
何阿端供:“年四十一岁,广东顺德县人。作金线生意。咸丰七年五月,因赌钱输了,在东马陆地方,遇见陈阿新,告诉我到澳门有事做,我就到澳门,带我入猪仔馆,因人未齐,住了四五个月后,带见西洋官,给合同一张,告诉过是作八年工,每月四圆,先付三圆,即刻上船开行。船上食的饱,未打。到夏湾拿卖到烟作,作了八年,食的饱。每天卯正上工,到亥正歇,又歇两次食饭。烟作内,只我一人未打过。如果粗就锁脚。我有被锁过两个月。满八年,东家不给凭据领满身纸。我寻了一个日国的人,作契爷,入教,领满身纸。作了五年工夫,是作厨子,工钱每月两三个大金钱不等。后到同治十年,被地方官将满身纸抢去了,送工所作了一个月,有一个日国人代我设法出来,过了一个半月,又拿住了,送到夏湾拿工所。我从前工余银七百圆,自同治十年后,常病,都快用完了。自进工所后,作工无工钱。我如有满身纸,在外作工,每天都可挣一圆。”[38]
赵阿凌供:“年四十一岁,广东新会县人。在家作舂米工夫。有一个阿旺,新会人,说澳门有事做,我就同他到澳门。入猪仔馆,住了二十一天。给合同一张,洋一元,合同的话,我不知道。咸丰七年七月开船。船上用枪打死三人,是因闹事,皆由船上甜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管工凶恶,作工慢常打。一天两顿米饭,食不饱。满了八年,无满身纸,送到先辉过司工所。我不肯在工所作工,又立合同一年,到菜园。每月十二圆,食的不饱。作满了,又送到工所。在工所时,管工所人叫我到糖寮作工。每月十五圆,给管工所人十圆,我得伍圆。作了六年,心内不服,无法可施,如禀报地方官也是无用。后来,管工所的人送我到多罗闸,作工六个月,每月十五圆。告诉我回来时有满身纸,现在回到夏湾拿仍无满身纸。多罗闸地方水土不好,十人去总要死一半。食不饱。管工的常打,因为工夫太苦,作不来之故。我到此做工一个多月,无工钱。我不知道何时能出去,怕死了才能出来,我情愿在中国讨饭,总比在古巴作工好。到此地来,总是冤屈。我待的总不公道。”[39]
陈满供:“年三十八岁,广东香山县人。咸丰七年十二月,我自己情愿出洋,上船即开。到夏湾拿,卖到火车公司,做火车路。管工的不好,常打。过了六个月,送我回夏湾拿猪仔馆,卖到糖寮。食不饱,一天两顿,是番薯、粟米、蕉子。常打我,因为作工不如黑人。绞蔗时,一日夜,食饭、睡觉,只歇得两个时辰。有逃走及食鸦片膏、自缢、投水死,皆是因为受苦原故。满八年期,东家不给凭据领满身纸,勒逼作了四年,每月十一圆。作满了,仍然无凭据,我就不作,送我到工所作工,无工钱。后来立合同,在糖寮内作三年,每月十七元。去年花了钱,得了满身纸。现在格颠剌司作工,此刻尚无盘费可回中国。”[40]
陈阿金供:“年四十八岁,广东东莞县人。在香港作造船工夫。有人叫我到船上作工,上了船,我就晓得是猪仔船。把我锁在舱内二十七天,后来到洋船去,给合同一张,作工五年,又给洋钱五圆。咸丰七年三月出口。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我一帮六十三人,五年作满了,只余三十三人。有吊死、投水、病死的,都是受苦太重。食的不饱,只粟米、蕉子。绞蔗时,一天十二时,睡觉只歇两时,礼拜照常。不绞蔗时,礼拜作到巳正歇工,不作夜工。有一回,我生病,告诉管工的,说我假病,叫四个人捺着,脱去裤子,打二百下,肉都烂了。后来带链照常作工。夜里回来,又捺着,在我破处,擦盐及橙水,我痛的几乎死了。满了八年,请凭据领满身纸,不肯给我,我就出来了。自己在外作了两年工,后来被巡街的查着,送到工所,作了二十一天,无工钱,我就逃出来。现在我私自在格颠剌司作工,总怕再拿去工所。此刻如果有钱花,仍然可得满身纸,我实无钱。”
吴阿隆供:“年五十二岁,广东开平县人,作弹棉花生意。有朋友问我肯去金山否,我就同他去澳门,带我到猪仔馆,住了一个月,带到西洋官处,给合同一张,洋四圆。咸丰七年二月开船,船上待人尚好,食的饱,水亦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按期给的。待我不好,食不饱,一天三顿,蕉子、粟、番薯。寅初上工,到子正歇工,礼拜不停。不绞蔗,礼拜作到巳初歇工,不做夜工。糖寮八年作满,我自己在外作散工八年,每月有二十五圆、三十元不等。我无满身纸,先是瞒着地方官,后查出送到科垄工所,作官工三个月,比糖寮待我好,只是无工钱。”[41]
林合庄供:“年三十八岁,广东潮州府人。我是作厨子的。搭船到汕头去,被人带到外国船上,给合同一张,洋一元。外国船到香港装水,又给一圆。咸丰七年九月开船出口。船上待人尚好,食的饱。到夏湾拿,卖我到糖寮,是二十一个大金。每月工钱四圆,待我不好,作工稍慢就打。食的不好,又不够。每天寅初上工,作到子初歇。作满八年,勒令再立合同六年,每月十五圆。后来地方官叫我到格颠剌司,作官工一年。满了,送我到多罗闸作工。作了六个月,每月三十元银纸。水土不好。我去的时候,他说作完回来有满身纸。昨天回到夏湾拿工所,我要满身纸,他不给我。糖寮内,中国人死是无棺木,我不愿在古巴。”[42]
林德供:“年三十一岁,福建东安县人。我到叔父家去,在路上忽来两人,捆我上小船,由厦门到汕头上夹板船。船上给合同一张,洋钱三元。咸丰七年正月开船。船上待人好,食的饱,有水吃。到夏湾拿住了两个月,卖我到糖寮,是十六个大金。先是三圆一月,一年后是四圆一月。管工的无故即打,食不饱,每餐是粟米、蕉子。寅初上工,子正歇工,内食饭歇一时,礼拜照常作工。作八年,问东家要满身纸,东家就送到马当萨司工所。作了三四个月,领得满身纸,就自己作工,作厨子。作了将近九年,每月工钱十圆、十二圆不等,现在是十八圆。我实在愿意回去,我有母亲在家。出来时年纪小,家内都不知道。此地英国领事官极照应中国人,有许多满工的人,地方官想勒逼他再作,因有英领事照应,他就不敢任意勒逼了。”
徐阿兴供:“年三十岁,广东博罗县人。在家作田。本家徐阿棋约我到澳门作小生意,我同他坐小船去到澳门,就进猪仔馆,我不晓得。过了两天,又到西洋官处,阿棋告诉我,合同如不画押,是要毒打的,又要送坐监。我只得画了。西洋官解说合同明白,后来送我下船。咸丰七年三月开船。船上食不饱,无甜水,不打人。到夏湾拿两个月,卖到本城卷烟作工。待我尚好。第一年,每月四圆,后八圆。满期八年,又立合同五年,每月十三圆,我愿立合同,因为不能得满身纸。作完五年,到西洋官领事处,请得满身纸后,到萨故阿作烧炭卖生意,每月二十圆。后遇巡街,叫我取出满身纸与他看,他说不是我的,我与他辩白,他叫狗咬我。我踢狗,地保就拿我送到萨故阿坐监。我的满身纸他拿去了,坐了五个月监。审过,说满身纸是买的,别人的。现尚未告诉我坐监多少日子。一天有两顿饭,食不饱。自己有钱可买面包添食。我不带锁链。每日出去打石、整街。从前挣的钱都输了。”[43]
林泉供:“年三十七岁,福建漳州府人。在家作丝线生意。有客人约到厦门作工,他说工钱多。到厦门,就送我到外国船上。咸丰七年开船,船上待我不好,常打,食不饱,缺水。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管工的常打。作了八年,不死是万幸了。有的人受不到八年就死了。食不饱,每天三顿,山芋、粟、蕉子、干牛肉。寅正起身,作工到子正歇。天里食饭共歇一时半,礼拜照常作工。作满期又立合同,作一年,每月十圆。花了五圆大金才得了满身纸。现在格颠剌司作卖猪生意。此地的人待中国人极坏,欠钱不还,问他要就打。在街上走也有人用碎石打,地方官都不理。”[44]
蔡露供:“年四十一岁,福建漳州府人。在家卖菜。有一个本地船上的人,叫我上船,买我的菜,上船就开到汕头,送上外国大船,给合同一张,洋钱一圆。咸丰七年开船。到了夏湾拿两个月,卖到糖寮。每月工钱四圆。食不饱。作工稍慢就打,因为受不来荼毒,投水自尽的极多。每天寅初上工,至子正歇,工天里歇一时食饭,礼拜照常。作满八年,我的腿有病,他送我到格颠剌司工所,作官工,作了两年整街工,无钱。后来放我出来,过两个月,又把我留在工所五个月。我的朋友帮助我,出钱替我买了一张满身纸。此刻不能作工,腿尚未好,总是朋友照应我。今年我要换纸,地方官要半块大金。”[45]
朱甲先供:“年四十一岁,广东新宁县人。我是客家,耕田为业。被本地人欺负,把我拿出卖与大西洋人,是澳门猪仔馆,逼我画合同,给我一套衣服。咸丰七年二月开船。船上饭水都够,未打过。有时为同帮吵闹打架及赌博打的。到夏湾拿,同帮一百人卖到糖寮,每人十八个大金。绞蔗时,寅初上工,作到子正歇,天里歇一时食饭。不绞蔗时,是戌初歇工,礼拜巳正歇工,不作夜工。初到时,按月扣我一圆,后来是每月四圆,病照扣。打我凶恶的狠,打过二十多次,锁过几天。饭是番薯、蕉子、粟米粉、干牛肉。因为我看见刘阿科打了一百五十下,打的狠重,就走到夏湾拿城去告管工的,官不问,仍送回糖寮,到了就打一百五十下,是辰正到巳正的事,午初时刘阿科就跳在糖锅内死了。同我一帮来一百人,过了八年只剩有四十人,其余的人,都是因为待的太恶,寻死了,或逃走了,或病死,或自己打死,都有的。糖寮内不许出门,要买东西,就在糖寮铺子内买,价钱极贵。管工常说,不怕我们死,死了东家再买。我满了八年,送到萨故阿地方官,作整街工夫两个礼拜。我在监房及工所作厨子,每月八圆五角,作了一年,后来作卖水生意,共计十年,才得满身纸,花了二十五圆半洋钱,后租了一小块地方种菜,四圆二角五分一月租钱。作了一年,我剩了钱,开一个小馆,一年卖了,又作厨子两个月,又开了一个水果店,生意难做,欲回中国去。”
车章供:“年五十九岁,广东惠州人。作小生意,因生意不好,闻得外国作工,每月四圆,八年后,东家仍然送回来,我就自己到猪仔馆,去见西洋官,立合同。咸丰七年七月开船,到夏湾拿住两个月,卖我到糖寮,作厨子,不打,别的工人常锁打的。满八年送到萨故阿工所,作整街工夫,无工钱,无衣服,食不饱,待人极坏。作了一个月,再立合同。作了约二年,每月八元,满了仍送工所。作了一个月,又立合同三年,每月八圆。后回工所,现在萨故阿,又立合同作工两年了。自从满身后,都拿不着满身纸,不能去别处作工。”[46]
黄阿木供:“年三十七岁,广东惠州人。我因赌钱输了,不能回家,有猪仔头带我到澳门,在猪仔馆住了七天,见西洋官,立了合同,收洋钱一圆,衣服两套。咸丰七年三月开船,船上好,食的饱,缺甜水。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总管、管工在田内常打。饭食不饱,一天两顿粟米、番薯、蕉子、牛肉干。寅初上工,子正歇工,食饭共歇一时半,礼拜照常。不绞蔗时,作到辰正歇,夜不做工。我作满八年,又立合同,每月十圆。作满了,地方官因为无满身纸,送我到萨故阿工所。地保放我出来,作卖水的生意,每月约二十圆,分十五圆与工所官,我自己得五圆。我要满身纸,地保不肯,因我无钱,他要一个大金。”[47]
洪阿板供:“年二十八岁,福建漳州府人。在厦门作小摆渡船生意,有一天,送人上船,就留我在大船,不准下来,给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七年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四圆一月,病时每天照扣九分。待我凶恶,因此寻死的多。食不饱,每天两顿蕉子、牛肉干。寅初上工,作到子正,食连睡觉,日夜共歇三个半时辰,礼拜照常。不绞蔗时,作到辰初歇,夜里不作。满八年期,得了满身纸,自己作工,在格颠剌司,每月约有三十元。这里的人不好,常用石头打中国人。”[48]
崔登林供:“年三十六岁,广东博罗县人。我在家,有人约我到澳门看戏,并寻生意。到澳门,就送我到合盛猪仔馆,我才晓得他是猪仔头。住了一个月,见西洋官,我说不愿去,有人脱去我的衣服打我,我无法,只得画了押。咸丰七年二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有两人投水、两个人吊死。食可饱,缺甜水。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常打,总管说我作工慢,又不懂话。糖寮食不饱,每日粟米、蕉子、番薯、牛肉干。有一天出门,想买零物,回来就重打,锁住作工三个月。有几个人受不来凌辱,自己寻死的,有投水、吊颈、食鸦片死不等。绞蔗时,寅初上工,到子正歇工,天里歇一个时辰,礼拜照常。不绞蔗,礼拜作到午初歇,夜里不作。我满八年,送我到萨故阿工所,作了七个月,无工钱。后又同别的糖寮立了六年合同,没有十圆。作完了六年,花四个大金,买了满身纸。后来作散工,在萨故阿地方,每月三十余圆不等。食物一切贵,无余钱了。”[49]
沈阿才供:“年三十四岁,福建诏安县人。有人约我到汕头,替我寻生意。到汕头,叫我上本地船,船上先有五人,开到香港,上外国船。咸丰七年正月开行,船上两人投水死。食可够,甜水少。待人罢了。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待我不好,初到时,我有气力,因常受打,现在弱了。饭食的饱,每天两顿米饭,一顿蕉子。绞蔗时,寅正上工,到子正歇,礼拜不停。不绞蔗时,礼拜作到巳正,夜不作工。我在糖寮作满八年,东家逼迫我多作四年,不加工钱,后来又加作一年,半年是每月十二圆,半年是十七圆。作完了,我就到中国人工头处作了两年,地方官查我无满身纸,送到工所做两年,后来我赌钱赢了钱,买了满身纸。现在故阿那海地方作种烟叶工,每月十六圆。前见糖寮内死人,无棺木,准埋葬。”[50]
梁阿顺供:“年六十四岁,广东潮州府人。在家作席子手艺,因贼乱到汕头,遇见一个人,说如果欲到外国,他可代搭船,不要花钱。我答应,就到汕头上船,给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七年二月开行,船上好,饭食的饱,甜水不足。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食的不够,如要添米饭就打,每天两顿米饭、粟米、番薯。寅正作工,到子初歇,礼拜照常。作满了工,花三块大金钱,得满身纸。数年都是在故阿那海作卖糖果生意,一个月可得十五圆。此地各样贵,未余钱。”[51]
蔡阿鲁供:“年四十二岁,福建漳州人,在家作小生意,被人拐到汕头上船,给合同一张,洋钱一圆,衣服几件。咸丰七年十二月开船。船上因水不够,渴死的多,又有三人自寻死的。饭食得饱。在船上,不赌钱、吵闹,就不打了。到夏湾拿时,我害眼睛,住了四个半月后,卖与糖寮。一帮十人,东家不好,管工更恶,无故打。作工是寅正作到子正,礼拜照常。不绞蔗,不作夜工。饭是番薯、蕉子、牛肉干、粟米粉。满了八年,东家送我到格颠剌司工所,作了三年整街工夫,无工钱。后来腿生病,官不要我,叫我上街讨饭。现在格颠剌司,作花子了。”[52]
黄诗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揭阳县人。在家种田。我坐小船,欲到潮阳去,后来他摇到汕头,送到外国船上,给合同一张,洋钱三圆。咸丰七年九月开船。船上待我尚好,只是饭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待我极恶,管工的都是随意打。饭食不饱。寅初作工,至亥正歇,礼拜到巳正歇。作满八年,东家又叫接作两年,每月十五圆。作完了,又作四年,每月十七圆。后来地方官送到格颠剌司工所,作了一年,又送到多罗闸六个月,每月三十元银纸。昨天从多罗闸回来,到夏湾拿工所。在糖寮看见好多人寻死,因为受不来毒打的缘故。死人准埋,无棺木。地方官许我多罗闸回来给满身纸,至今未给。我欲回中国。”[53]
陈池供:“年五十三岁,广东惠州府人。在家种田。父母死了,被姨母将钱取去。我听见外国招工,我坐小船到澳门,见西洋官,立合同,给洋钱一圆。咸丰七年七月开船,船是火轮船。船上饭与甜水不够,如要水就打。到夏湾拿,卖与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待我凶恶。饭食不饱,每天三顿,俱是蕉子、山芋,无米饭。寅正上工,到子初歇,礼拜照常。不绞蔗时,礼拜作到巳初,不作夜工。作满八年,又作六个月,每月十圆。得了满身纸,在外作各样散工几年,每月十五、二十圆不等,后来被官抢去满身纸,送到格颠剌司工所。现在来了三年,作修路工夫,无工钱,饭食不饱,待人不好。发新衣服,是前两天才发,从前均未发过。”[54]
周阿齐供:“年三十四岁,湖南永州府人。作开石生意。被人哄到汕头上船,给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七年十月开船,船上有一人投水死,通事说我们偷水,常打。饭食的饱,无甜水。在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病照扣。作工无论好歹,常打的。初到时,是因为不懂话打。每天三顿粟米、蕉子、番薯,无米饭。寅正上工,到子初歇工,礼拜照样。不绞蔗时,礼拜作到巳正,平常作到亥初。我在糖寮三年,后来打死福建人,坐监,定了罪,坐监八年,坐到六年八个月就放出来。我旧东家又寻回糖寮,作了四个月,东家死了,我就逃走,出来在马当萨司作各样工夫,每月十圆、二十圆不等。我买了别人的满身纸,后来要换的时候,我给他钱,仍然叫他换去。他就去了不来,我现在无满身纸。”[55]
蔡金才供:“年四十岁,广东海阳县人。在家砍木,有一天在山头卖柴,忽有四个人把我捆起来,带到汕头洋船。未立合同,未给钱。咸丰七年十月开船。船上两人投水,船上待人好,只是水饭不足。在夏湾拿一个月,卖到菜园。每月四圆,病照扣。无故的打。食的饱。作工寅初到亥正歇,礼拜是寅初到巳正,周年如此。作满八年,得满身纸,自己作了四年,被人拿去满身纸,送到格颠剌司工所,作了四年修街工。无工钱,待我不好,食不饱。因有中国官来,给我新衣服,从前总未给过。工所内前几天才收拾好的。”
容周宽供:“年四十七岁,广东新会县人。有人约我到澳门作工,每月四元。我到澳门进猪仔馆,见西洋官,立合同,给洋钱一圆。咸丰七年开船,到夏湾拿,卖到糖寮。食的饱。绞蔗时,每天寅正上工,子正歇工,中间一时二刻歇、食饭。不绞蔗时,寅正作到酉正止。歇工常打常锁,又常上脚闸。因作不来工,像我受锁打的人多的狠。有一人自吊死,又有许多在病房死的,皆因受不来的原故。不许我们出街,用的东西总在糖寮内铺子里买,价极贵。满八年期,得了满身纸,自己作工。作了两年,我失落满身纸,又补请一张。后来被人拿了去,送我到工所,作了两年工,无工钱,作工狠苦,食不饱,待我不好。后又得满身纸,在外自己作工一年零几个月,又说满身纸不是我的,是偷别人的,把我送到故阿那海监房十五天,饭食不饱,待我不好。他说我偷满身纸,并未审问,也未定罪,不知道在此要多少年。”[56]
王阿意供:“年五十二岁,广东海阳县人。在家打鱼。因穷苦到澳门,想到外国作工。见西洋官,给合同一张,洋钱八圆,两套衣服。咸丰七年三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食可够,甜水不够。到夏湾拿,卖到糖寮。每月四圆。待我凶恶,因我不能作苦工,常锁常打。饭不好,食不饱,一天两顿山芋、粟米。作工是寅正上工,到子初歇工。礼拜照样。满八年期,又作二年。第一年,每月十圆。第二年,每月二十圆。后来虽未领得满身纸,东家给我出来自己在外作散工。每月约十元。后地方官查得无满身纸,送我到先辉过司工所。在此四年,作官工,无工钱,饭食的饱,待我比在糖寮略好。糖寮不过有工钱,此处无工钱,其实两处也相等。”[57]
庄阿意供:“年三十四岁,广东普宁县人。我系咸丰七年出洋,来到古巴,忘记月份。卖在面包铺,满工八年,有满身纸,就自己开卖牛肉铺七年。现在夏湾拿埠开零碎杂物小铺,已经十四个月了。此十四个月内,因我铺内伙计被人斩伤了四人,内有一个因伤身死。先一个礼拜,又有一个白人,系当兵的,入到我铺取了若许物件,我问他要价银,他不肯给,我不听他拿去,他就一条木棍打我伙计,出来拦劝,他又拔出一把刀,斩伤一伙计左肋骨,又一伙计被他扎伤头颅,现在此处有伤痕可验。至左肋受伤的伙计,现在病房,不知能医好否。我肩膀被木棍打伤,现在转动不得。此处土人都说斩死一个中国人不过如杀死一个狗。我将斩伤我们的人禀送番官,已经六日了,未听见有如何发落,亦未叫过我们去问口供。”[58]
杨其满供:“年四十岁,广东海阳县人。在家作挑担生意。忽被两三人捆住,锁在房子内,三四天后,送我到汕头,上外国船。无合同,收洋钱两圆。咸丰七年二月开船。到夏湾拿四天,卖到糖寮,是二十四个大金。第一年每月三圆,以后每月四圆。不为事就打,有一天打的重,我伤了吐血,才住手。我见有一人被打的狠重,受不过就跳在井内死了。每天食不饱,又不好。寅初上工,子正歇工,中间歇一个时辰食饭,礼拜照常。作满八年,又作瓦匠,每月六圆。后又作瓦窑两年,每月十二圆。种烟两年,每月八元。又两年,每月十二圆。后在萨故阿工所作官工四个月,到糖寮作三个月,每月十二圆。因东家不给工钱,我就走了。到多罗闸作六个月,每月银纸三十圆。水土极恶,官说作完了给满身纸,后来就送我到夏湾拿工所,也没有满身纸。我来了一个月,作整街工夫。不打。食不饱。寅初上工,到酉初歇工,日里歇一时食饭。”
吴绍供:“年五十五岁,福建诏安县人。在家耕田,因家穷苦,就同朋友到汕头上船,见过外国人,说是官。无合同,无钱。咸丰七年正月开船。船上投海三人,待人不好,水饭都不够。到夏湾拿三天,卖入糖寮,是十八个大金。每月工钱四圆,病照扣。如果作工慢,管工的用牛皮鞭打,食不饱。卯初上工,子正歇,中间歇一时食饭,礼拜照常作工。不绞蔗时,夜里不作,礼拜作到巳正。糖寮满八年后,又与别人立合同两年,每月八圆五角。得了满身纸,就在外作散工。作了七年,每月约十七圆。有一天,在糖寮作工,管工的欠我一百圆,不肯还我,我问他要,他同我吵闹,又打我跌在地下,我身上有刀,就把他戳死了,糖寮就送我到地方官处,后来送到格颠剌司监房。未定罪,在监内卷烟。食不饱,又不好。”
周阿东供:“年四十一岁,广东海丰县人。被人骗到澳门,进猪仔馆,逼我签合同,未给钱,亦未见西洋官。咸丰七年正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到夏湾拿,卖到糖寮。待我极恶,常受毒打。生病时,不准告假,仍要出田做工。若稍慢,必遭毒打,或锁脚做工。我见受不来凌虐寻死有八人,俱是广东人。又有打伤后,带伤做工,三日内死的,四人。我满八年,勒逼又作六年,仍是照常虐打。做满后,不给满身纸,就送地方官处,做修街工一年,无工钱。后,我寻得契爷,领满身纸,自己作散工,寻的钱可够食的饱。此时在故阿那海埠,仍是受欺。此地的人,看中国人比黑奴不如,街上走路遇见小白人、黑人,都是用小石头冲打我。特来寓禀知,总要求设法救我们出此地,就死也愿意的。”[59]
陈旺供:“年五十四岁,广东普宁县人。我被人拐骗,带到汕头下船,给我合同一张,未给钱。咸丰七年十月开船。船上待人不好,投海死五人。到夏湾拿,卖到糖寮。东家凶恶,任意毒打。每天寅正开工,做到子初歇。食的只粟米、蕉子、番薯,不得饱。生病的人,不准报病。如有报病,就锁打,仍要作工。我在糖寮八年,亲见同帮有十九人,陆续寻死的。糖寮内有监房、脚闸,常锁人在内,白日放出锁脚作工。我作满八年,中白鸽票赢钱,取得满身纸,自己寻工作。现在故阿那海作山寮,种烟叶、番薯各项工。可以食的饱,无余钱。我急想回中国,就在中国讨饭也比在古巴好的多。”[60]
以上咸丰六年、七年,华工七十五名口供。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卢文迪、陈泽宪、彭家礼合编:《中国官文书选辑》,陈翰笙主编:《华工出国史料汇编》第一辑,中华书局,198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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