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必须要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下更大的功夫。
(一)完善社会政策体系
社会政策是公共权力机关在社会领域所颁布和施行的一系列法令、政策规章和规定,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协调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安全和高效运行。社会政策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法治保障,也是影响社会质量的制度基础。首先,要建立社会政策的公共需求调查机制。重大社会政策出台前应开展广泛的公共需求调查、社会听证、专家决策咨询,让社会政策的利益相关者有充分表达利益诉求的机会,以确保社会政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其次,要建立社会政策的信息公开与沟通机制,防止社会政策的突然实施对利益相关方带来的负面冲击,通过政策的解读和沟通争取民众的理解和支持,提升社会政策的公信力。再次,要建立社会政策的绩效评估机制,对社会政策的实施绩效进行评估,以便及时对政策实施中的问题进行修正,以提升社会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构建公民权利保障体系
公民的权利保障体系主要是指实现公民权利的法定程序保障和权利受到侵害时的救济制度。公民的法定权利如果缺乏实现权利的正义程序和权利受损时的救济程序,就很难使应然权利变成实然权利。首先,要建立公民权利实现的程序保障制度,如在城市房屋拆迁、农村土地流转、企业改制、环境污染、工资标准、移民安置等涉及公民切实利益的领域,要明确公民究竟有哪些权利,实现这些权利的程序是什么。政府在执法中必须尊重这些权利,严格按程序执法,尤其要防止政府以公共利益的名义滥用自由裁量权,牺牲或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其次,要畅通公民的维权渠道,健全权利救济机制。通过出台行政程序法、修改行政诉讼法、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等,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司法监督,畅通公民维权的司法救济渠道,引导和鼓励公民更多地选择法律维权。同时也要加快改革信访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提升行政救济执法质量。再次,要提升公民的合法维权能力,变公民“无序化”的维权为“合法化”的维权。
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是指以满足社会成员基本生存与发展需求为目标,向社会成员提供就业、社会保障、基础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环境安全等基本公共品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旨在根据公共需求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解决民生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权中社会权利的实现。其一,要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法治化水平,加快就业、社会保障、公共财政等方面的专项立法,规范政府公共服务供给过程,控制公共服务领域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权力寻租。其二,创新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构建多元主体协同的供给机制。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垄断,适度引进市场化和社会化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互动的公共服务治理格局。其三,要大力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的有机衔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化。其四,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财政保障机制。其五,落实“基本公共服务国家标准”,建立质量控制与绩效评估体系。
(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和监管
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利益诉求、扩大公众参与、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是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力量。首先,要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针对目前社会组织“双重负责制”导致入门难的问题,探索建立“备案登记、法人登记、公益法人登记”的三级登记注册制度,实施分类管理。其次,构建社会组织的联动监管机制。政府负责探索对社会组织的审批与监管互动机制,制定社会组织的评估办法和标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独立评估。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社会组织的监督责任,尝试引入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制度,建立社会组织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起一个行政监管、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相互协调的监督管理体系。再次,要创新社会组织发展的激励机制。制定激励社会资本支持社会组织发展的财税政策,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鼓励企业等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支持。健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机制,使民间组织在帮助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获得发展平台。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增加社会组织的社会影响力。(www.daowen.com)
(五)建立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社会行为规范是人类为了社会共同生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系列社会活动的准则,以调整人们各个方面的社会行为,维护一定的社会秩序。首先,要提升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严防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对公民权的侵害。其次,要培养公民的社会责任意识,弘扬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法治精神,倡导积极向上、理性平和的社会心态,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社会道德规范和诚信体系为基础、公民权利保障为重点的社会行为规范体系。
(六)创新社区治理体系
社区作为社会治理的单元细胞,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尤其是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的推进,构建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已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需求。首先,要以社区公共需求为基本导向,创新社区公共服务,基本形成群众诉求表达—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实现—群众需要满足的良性循环,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由行政工作向社会工作的转变,推进社区认同走向社会认同。其次,要构建社区协同治理机制,保障在党的领导下,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通过多元主体的参与协同,共同缔造、开发社会潜力,激发居民动力,形成社区活力。再次,要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机制。推动社区网格化由风险防控的单一功能走向多功能、立体化、联动式的社区综合服务载体,实现机构整合、人员整合、信息整合、流程整合,拓展社区服务的内容,延伸社区治理的覆盖面,提升社区治理的绩效。
(七)巩固公共安全体系
公共安全体系是指维护社会公众安全生产、生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工程安全、交通安全和社会治安等。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后基本温饱问题的解决和工业化、城镇化的加速,公民的公共安全需求日益增长,已成为排名靠前的公共服务需求之一。首先,要改革公共安全监管体制。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食品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形成全过程追踪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其次,要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再次,要健全灾害管理体制。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严密防范和惩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八)健全社会风险预警和应对体系
社会风险预警与应对体系是指防范和应对社会风险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转型期也是社会矛盾激化、社会冲突加剧、社会风险高发期。首先,要构建多样化的社会矛盾化解调处机制,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改革信访制度,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发力的“大调解”系统,加强源头治理。其次,要健全社会风险的预警与评估机制。在总结地方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科学运用风险管理的工具和方法,采用数据挖掘技术和试验仿真技术等,研发中国社会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构建符合国情的社会风险评估体系,提升社会风险的识别能力和预警能力。再次,建立网络舆情和社会心态监测系统,把握舆情和社会心态演变机理,及时化解社会焦虑,变负能量为正能量。逐步形成关口前移、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无缝隙的社会风险预警和应对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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