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念阐释及其特征
在旧哲学流派中,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把观念亦称为“纯粹理性的概念”,指从知性产生而超越经验可能性之概念,这多被译为“理念”。柏拉图的“理念说”认为,事物不过是理念的“影子”或“摹本”。理念的字面意思是理性概念。《辞海》(1989)对“理念”一词的解释有两条:一是看法、思想、思维活动的结果;二是“理论,观念,通常指思想。有时亦指表象或客观事物在人脑里留下的概括的形象。理念与观念关联,上升到理性高度的观念叫“理念”。可见,理念就是理性化的想法,理性化的思维活动模式或者说理性化的看法和见解。它是客观事实的本质性反映。它具有以下特性。
1.区域性。任何理念都有自己的局限,也就是说,每一理念都存在着自己固有的适应范围。它可以适应多个范围。
2.概括性。理念的形成,源于我们对现象之规律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这种认知具有概括的广度和深度。概括性越高,认知的信息内容就越丰富。
3.客观性。如果我们要对客观现象的本质或特征有整体性的诠释,就得有其相对应的客观程度。
4.间接性。理念是人类凭借自己的语言形式来对客观现象进行的诠释,是在感觉格式化之基础上建立的。
5.逻辑性。诠释现象的信息内容,反映出理念是一种抽象的理论认识,表明理念中陈述的现象遵循着一定的规律、有一定的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方法在进行。
6.深刻性。理念是经过人类的思考活动,进行信息内容的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于是,在人类情感格式化里,生成了一种认知过程的突变,产生了观念、概念或法则——抓住了现象的本质,以及整体与内外的联系。
7.灵活性。理念的灵活性是指对语法、概念或语言格式之用法的灵活程度。(www.daowen.com)
(二)社会治理理念的内涵
“统治”是我们最早用于分析统治阶层意志执行的政治术语。马基雅维里的《君主论》可谓近代西方治理研究的开山之作,探讨了作为君王术或统治术的治理术。福柯则以考察具体历史的方式发展了这种“治理术”研究,企图以“疯癫与文明”、“规训与惩罚”等“文化边界”问题的研究来批判现代西方文明。
从统治走向管理,是现代政治兴起的一个重要标志。管理淡化了统治的意识形态性质,强调了公共权力的公共性和服务性。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管理的单向性所致的局限性日益凸显,不能满足公民社会的自主意识和参与意识的更高要求。2013年,福山指出,许多国家最糟糕的经验措施就是行政部门及其官僚体制。
一般认为,治理问题最初引起重视,是出于国际组织和跨国公司改善受援国或投资国社会政治环境的努力。但是,治理问题之所以在近年来日益受到世界各国普遍的重视,更深刻的原因在于政府体制和市场体制的局限性和在若干领域中的失效。治理是一种公共管理行为,是价值因素较少而技术因素较多的政治行为。
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全球治理理念恰好可以弥补这一缺陷,构成一种国家和社会新型关系的政治行动模式。这种概念上的转换既有政治观念自身不断创新的原因,也是经济社会大环境推动的结果,本质上则是因为政治的本性惧怕真空。因此,从社会管理走向社会治理,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普遍趋势。
“治理是指主权者借助于社会、政治和法律等基本制度,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追求社会共同利益。治理的目的是实现或创造公共产品,其首要目标是尽可能完备地提供社会初级产品。”可见,社会治理的目标是“善治”,即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效果。其实质是对公共权力的延伸以及对公民个人权利的保护。它更强调政府以外的非政府组织、志愿者和公民等社会力量在管理公共事务、解决社会争端方面所起的积极作用。它与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共同构成了国家治理。毋庸置疑,社会治理理论属于新常态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走向成熟的重要理论标志。
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治理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在社会建设中进行了持续的理论概括和深入的实践探索。”社会治理”理念也经历了“国家(政府)管理——国家(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的不断深入改变。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更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这些要求表明,社会治理不仅仅是治国理政的现实需求,也是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实际需要,更是实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必要前提,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尤其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基层社会治理更被赋予更深层次的要求。随着社会治理的深入推进,国家社会治理的理念也在发展变化。如核心理念即治理主体的多向度,强调政府主体的非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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