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生活中除了有众所周知的、光明的、美好的、积极的、体面的一面之外,还有另一个侧面,即不为人所知的、阴暗的、丑恶的、消极的、不体面的一面。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我们无法只要健康的一面而拒绝不健康的一面。现实生活中的光明与黑暗犹如白天与黑夜,它们共同组成了我们生存的时空。现实生活中真、善、美与假、恶、丑并不是泾渭分明的,不能够用理论区分得那么清楚,无法通过逻辑进行层层剖析。社会中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它们在社会中的功能不是功过分明的,而是错综复杂的,我们只能说在特定的环境中,某些事物或现象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多数情况下,社会学者或普通社会成员往往看到的是那些公开的、正统的或人们习以为常的社会事实,而看不到社会的另一个侧面——阴暗面。社会的光明面即人们的心理、行为符合社会主导文化的一面;社会的阴暗面即不符合社会主导文化的一面,它由人们的心理、行为、群体亚文化等要素构成。
社会阴暗面的第一层次是阴暗心理。不正当、不健康的需要是一种无法光明正大、公开表达的欲望,表现为人的隐蔽的阴暗心理。这种阴暗心理是导致某些人越轨行为的一个重要的主观因素,是社会问题研究中必须注意的一个层面。第二层次是阴暗行为。阴暗心理的外显就是阴暗行为,阴暗的行为构成了人们社会活动中的破坏性的一面,以越轨行为的形态表现出来,充斥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现实社会中的偷窃、贪污、受贿、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各类犯罪活动,大多是在隐蔽场合实施的,在公共生活的规范中是受到抑制的。第三层次是阴暗群体。阴暗群体主要指不宜公开的各种伙伴关系、团伙或地下组织,如犯罪团伙、反社会组织等。不同的阴暗群体有着不同的行为方式。行为方式一般取决于他们所要进行的活动内容,他们的越轨程度越大,与社会规范越不相吻合,活动行为风险越大,越可能采取秘密的行为方式和组织形式。因为这可以使他们所承担的风险降到最低。第四层次是阴暗文化,即不良亚文化。阴暗群体一般处于社会生活的底层,他们脱离了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自发形成一套特有的文化符号,并赋予其特定的含义。比如,几乎所有的阴暗群体都有自己特有的内部联络暗语,以保护自己的活动,像土匪的黑话、贩毒分子的黑话、拉皮条者的黑话等。一般说来,一个阴暗群体的越轨性程度越高,其文化也就越怪异,越与光明社会背离。
对待社会阴暗面我们应该以积极态度勇于揭开这个脓疮,从而更好地治愈它。社会的另一个侧面是相当复杂的,它的内容和活动以不健康的东西为主。它是社会生活中的潜流,与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相去甚远;而普通善良的人们对其是不太注意或不甚了解的。社会学者应该对此问题进行深入了解,不能凭自己情感的好恶回避它们,而要揭露它们,把握社会阴暗层面的规律,才能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www.daowen.com)
透视性研究的方法论意义在于,它是透过肯定性主题进而研究某些揭露性主题和丑恶现象。透视性方法是帮助研究者掌握社会问题本质的有效方法,它可以帮助社会学者把握社会问题产生的规律,找到社会领域内所存在的导致和诱发社会问题产生和发展变化的各种现象、因素和过程之间的相互稳定的作用机制。社会学者研究的社会问题内容是消极的,但研究的态度应该是积极的,研究者要透过假象看到真相,透过现象看到本质,透过消极看到积极,透过黑暗看到光明。同时,研究是无保留的,不过报道和公布时要考虑社会影响,应有所保留。社会学家应以积极的态度和立场研究消极的社会问题,描述要客观,解释要合理,预测要正确,规范要积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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