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的界定条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客观性的事实依据
社会问题是一种客观事实,这种客观事实必然有其外在的表现形式,即一种现象、一个事件、一种行为,而且是十分具体的。社会问题是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的某种具体的客观事实,而不是存在于人们头脑中的臆想。如有人预测“克隆技术的发展可能取代人类的两性繁殖”,将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但我们并不能把它当作一个现实的重大社会问题来解决。
(二)影响相当数量人的公共麻烦
引起社会问题的现象通常是一种有相当数量的人参与,或影响相当多的人利益的“公共问题”,是公众的“麻烦”而不是所谓的“个人烦恼”。人们在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很多的烦恼,但如果仅仅是个别人或者部分人的遭遇和感受,那只能属于个人问题。社会问题必然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涉及相当多的人较为广泛的社会关系,直接或间接地危及相当一部分社会成员的正常生活及其利益,使人们共同感受到威胁或不适。
(三)违背社会的主导价值原则和社会规范(www.daowen.com)
社会成员的知觉判断对界定社会问题起着重要作用。将某种社会现象或社会行为定义为社会问题,是因为社会上绝大多数社会成员认为这种现象或行为有悖于主导价值和主导规范,也就是违背了现存的社会规范和价值原则,正好反映出人们的价值观念和认识的标准。否则,一种现象或行为即使为某个人或某一集团所深恶痛绝,也不会被认为是社会问题。
(四)社会问题的产生与人的道德抉择有关
人们在现实生活中,都知道行为具有目的性,行为是由主观意志支配的。同时人们还知道,为达到一定的行为目标,必须支付一定的行为成本。有些问题虽然难以接受,但因其并非人的意志行为或不一定是人们有意识造成的,因此人们不太可能把它们看作社会问题。
(五)社会问题具有可改变性
社会问题的解决与社会成员的主观能动性有关。社会问题的发生不应由个人或少数人负责,它所造成的后果是社会性的,涉及整个社会生活;它的消除和解决也不是通过个别人或少数人的努力就可以改变的,只有通过社会力量的合作才可能加以改善和解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