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金华县朱小奶与姜氏案。[10]姜氏的丈夫朱松受是朱小奶的侄子,二人通奸,后姜氏拒绝与之继续行奸,朱小奶疑心她另有奸夫,就威胁她会告知朱松受,更报乡保带人捉奸,导致姜氏因畏惧羞愧上吊自尽。
事情的起因是乾隆三十年七月间,朱小奶因在朱松受家搭饭,与他夫妇二人同桌共食,不避嫌疑。据朱小奶供,在此期间,他常见侄媳妇姜氏与一个名叫吴小一的男子在灶头说话,感觉她并非正经人,自己也许有机可乘,就以言语勾引,但痕迹尚不明显。乾隆三十一年正月初,他听说姜氏做了一个有花的烟荷包给丈夫在腰边挂着,便要她也为自己做一个。姜氏就给他做了一个没有花的,朱小奶以此为借口对姜氏进行更加大胆的调笑,“说他自己丈夫要装扮,替他做花荷包,我的就是素的了”?姜氏亦未因他的轻佻而气恼,只是对着他笑笑,把朱松受的花荷包换给了朱小奶。递荷包的过程中,朱小奶“随势把姜氏手心抓了抓”,姜氏也不作声。到了二十六日,朱松受到田里干活,姜氏叫朱小奶来挑水,并取火令朱小奶吃烟,二人遂调戏成奸。二十八日,朱松受拉木排出门,朱小奶乘机又去与姜氏奸宿,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虽然才是第二次,姜氏却已经嫌憎他“不济事”,让他下次不要再来。然而朱小奶不死心,二月初四日,朱小奶同朱松受去义乌帮人拉木排,初六日回家,走到牛皮塘地方,朱松受因其兄迁居,前往帮忙,就托朱小奶捎口信叫姜氏不必等候。朱小奶认为可以借机再续前情,于是故意磨蹭到天色昏暗,吃了夜饭后,借着酒劲去敲姜氏的门。不料姜氏已经关门,朱小奶叫她开门说话,她坚决不肯。朱小奶酒性发作,“不曾想自己无用不中他意”,反而疑心姜氏另有奸夫,心生嫉妒,恰好看到门环插有铁锁,就将门从外锁住,通知自己的哥哥朱殿华以及地保叶茂发、乡约胡佩臣及邻人林秉文、林象奇等一同来到姜氏门前。朱小奶冲进去查看,才发现姜氏灯尚未熄,人亦未寝,众人细细搜查,并无奸夫,反被姜氏当众辱骂一番。朱小奶恼羞成怒,威胁说等朱松受回家再与她理论,保邻人等随后各自散去。而姜氏害怕朱小奶说破奸情,且被诬另有奸夫,在邻里面前丢了丑,羞忿难抑,萌生短见,于夜间自缢身亡。第二天午后,朱小奶不见姜氏开门,从门上张望,看到屋内情形,立刻向乡保告知商议,乡约胡佩臣想要逃避前一天捉奸的过失,就嘱令他伪造奸夫逃脱的痕迹,于是朱小奶毁掉后墙窗棂,假装有人从那里跑掉。但是被县差勘验识破,讯问之下,他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2.甘肃敦煌县客民孙建与户民刘孝之妻案。[11]孙建与刘孝在一起贩柴,与刘孝之妻通奸并供给她花销。后因无钱,刘孝之妻拒绝继续往来,孙建逼奸不成,用镢头将她打死。(www.daowen.com)
据刘孝供,他是敦煌本县人,贩柴度日,其妻是乾隆二十一年在哈密用八两银子买来的“达女子”(推测是当地人对新疆少数民族女子的称呼——笔者注),没有姓氏。据孙建供,他是伏羌县人,四十五岁,家里只有父亲孙作祥。乾隆二十三年,他到敦煌县贩柴,与刘孝同行,因此熟识。二十五年夏天某日,他到刘孝家,见刘孝出门不在家,其妻年少,便用言语调戏,刘妻也就依允了,二人当时成奸。以后孙建每次打听到刘孝出门,就买些吃食送给其妻,陆续同她行奸多年,把在外贩柴的几个本钱都花在她身上了。乾隆三十年九月,孙建因恋奸情浓,索性停了买卖,再加上希望与刘妻来往方便,就借口说没有住处,向刘孝借了一间小房,与他们夫妇同院居住。谁知此举不但没有达到目的,反而使二人关系恶化。刘妻见孙建不事生意,没了资本,对他的态度开始逐渐冷淡,有时刘孝不在家,孙建要与她行奸,她也不依。孙建自觉无颜,十一月里向刘孝告辞,去湖里帮贩柴客人拽柴挣钱度日,很长时间未到刘孝家去。十二月十三日,他有事路过刘孝门口,进去看望,恰好刘孝不在家,他思念起旧情,再次要求与刘妻行奸。不想刘妻变了脸色,不但不依,还骂他:“你这讨吃的,我还图什么?快去讨吃罢!”孙建忍气问:“你把前情忘记了吗?”刘妻回答:“什么前情不前情?”一面骂一面往门外走。孙建想起五六年来在她身上花了很多钱,自己手中空空,而对方居然翻脸无情,恼羞成怒,见院内放着一把镢头,就起了杀心,拿起来赶到门外,将刘妻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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