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社会权威在清代民国司法档案与北京法制中的运作

社会权威在清代民国司法档案与北京法制中的运作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经核查,王殿柱不知道应王氏系有夫之妇,从而免受刑罚。总之,在“金钱的不经济”的婚礼有别于改革话语的社会观念、社会网络和社区认同,它们代表了一种社会权威,帮助了应王氏这样的离家出走、背夫改嫁的女子脱离原来婚姻,重组家庭,迈向新生活。

社会权威在清代民国司法档案与北京法制中的运作

在前文列举的应王氏重婚一案中,除了应王氏本人以被告身份出庭受审之外,其他当事人,例如她前后两任丈夫木匠李树才和锯碗匠王殿柱,以及帮助应王氏改嫁的几位媒人,纷纷到庭接受质询。经核查,王殿柱不知道应王氏系有夫之妇,从而免受刑罚。当庭审调查基本结束,法庭询问王殿柱还有什么具体要求,他的回答直截了当:“我为娶她花了彩礼一百元,连办喜事共花了两百余元,她不跟我,须将钱给我退回来呀!”王殿柱的要求并非不可理喻,他花在婚礼上的二百元钱,按市价可以买345斤一等面粉,要是买普通面粉、小米和高粱等粗粮,数量更多,这些足够他几个月的口粮[28]在北京,类似王殿柱这样花费巨资办婚事的现象很普遍。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来北京做社会调查的美国社会学家甘博(Sydney Gamble)曾经指出:“婚礼与葬礼向来都是中国家庭社会生活经济生活中极为重要的事件,筹办婚礼或葬礼花费巨大,还会造成不小的经济负担。通常办事的人家不得不借债以应付开支,但是欠债要还,还要付利息,用家庭的结余还债,很可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29]在甘博之前或与此同时,许多人已经注意到婚礼对家庭生计的负面影响,但是甘博第一次用具体的数字和系统的社会调查方法将婚礼花费量化并与家庭收入进行对比,最终他总结“婚丧嫁娶活动导致家庭经济陷入危机是一个不争的事实”。[30]既然婚丧嫁娶花费巨大,为家庭造成沉重负担,为什么办事的人家还要如此铺张浪费?对于上等人家,或许可以用“炫富”或“守旧”来解释。如罗梅君所说:“通过送聘礼、过嫁妆和迎娶新娘队伍招摇过市可以把对经济能力和财富的展示超出亲友的圈子,扩大到社会公众中去。绚丽多彩、吹打着鼓乐的队列穿过大街小巷,用尽可能多的装满了首饰、贵重衣物和其他值钱用品的箱笼和抬盒把办喜事人家的财富和与之相联系着的声威和权势直观地展示在广大公众面前。”[31]但是,大操大办婚礼的现象并不仅存在于上层社会和殷实之家,很多普通家庭,甚至贫民阶层也是如此。甘博家庭生计调查的样本中有一个洋车夫家庭:车夫每月收入10元,他的妻子靠缝补衣服月入2元,他除了自己拉车还购置了两辆洋车转租他人,由此每月收租金5元。这个月收入17元的家庭花了61.1元,即家庭月收入的3.5倍,为16岁的女儿办婚事。除去参加婚礼的宾客凑份子收入32.7元,他们还借了24元的债来填补亏空。[32]甘博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些生活在贫困线上的家庭,甘愿冒破产的风险而大办婚事。

司法档案提供了新的视角来研究下层社会家庭在结婚过程中的各种花费、考虑与大办婚事所带来的后果,由此我们可以重新解读婚礼的社会意义。结婚绝不只是关乎个人生活与个体家庭的孤立的个人行为,它也不只是社会改革言论与措施的注脚。通过研究婚礼,特别是那些发生在下层社会妇女离家出走与改嫁重婚的背景之下的礼仪仪式,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点:一是战乱与贫困压力下的下层社会的生活实践孕育了一种有别于改革理念的婚姻家庭观;二是建立在邻里交往和大杂院居住空间的社会交往网络(neighborhood network)成为下层妇女社会关系载体和重要的生存手段;三是婚礼成为一场“社区”(neighborhood community)的礼仪庆祝活动,通过婚礼,新婚夫妇将婚姻关系呈现在其他社区成员/邻居面前,邻里对新的婚姻关系和夫妻地位的认同成为日后新婚夫妇在社区内居住、生活、社交的文化前提。总之,在“金钱的不经济”的婚礼有别于改革话语的社会观念、社会网络和社区认同,它们代表了一种社会权威,帮助了应王氏这样的离家出走、背夫改嫁的女子脱离原来婚姻,重组家庭,迈向新生活。(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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