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清代民国司法档案及北京地区法制演变

清代民国司法档案及北京地区法制演变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界址竖立石碑后,各州县及其与京界所属自此分明。《嘉庆重修一统志》总目区分为京师、直隶、顺天府诸栏目。这种管辖区划,每一层区域的管理虽各有其属,但都不能独立行使管理权。特别是京城旁邑,虽归属顺天府,但清廷又置兼尹并与直隶总督双重管辖,以此双控京畿顺府所辖之域,从而形成皇权统控,其余府衙皆拱辰极的态势。

清代民国司法档案及北京地区法制演变

天府所辖地域秦时属上谷郡,隋为汲郡,唐属幽州范阳郡,宋时为金中都大兴府。据《清史稿·地理志》,顺天府明初曰北平府。顺治初,京师置府尹、府丞、治中。顺天巡抚驻遵化,康熙初裁;十五年(1676年)升遵化为州。乾隆八年(1743年),遵化升直隶州,以玉田、丰润属之。京师四维五州十九县归辖顺天府,计有:大兴、宛平、良乡、固安永清武清、东安、通州、香河、宝坻、宁河、昌平、三河、顺义密云、怀柔、涿州、房山、霸州、文安、大城、保定、蓟州、平谷。[3]其中大兴、宛平属“京县”,地位较高。按道光二年刊刻《大清一统志》顺天府图,其东与遵化州相邻;北以古北口及八达岭长城为界,其界外归宣化府延庆州;东南邻天津府天津县;西、南与易州涞水县、保定府新城县为邻。按《畿辅通志》和《顺天府志》的有关记载,清代环绕京城的周边地区亦不归顺天府各州县管辖。京城与大兴、通州接壤的区域界分,以京师城沿为基线大致是:东8里,南24里,北12里,东南最远37里,西南最远24里,东北10里,西北12里;在与宛平接壤的区域,城属大致范围是:西15里,南最远20里,北最远20里,西南15里,西北15里。按这个范围,则京师城属范围北起清河、来广营以南,南达南苑东、西红门以北,东自豆各庄以西,西到东冉村与看丹村以东地区。[4]即便如此,京师属地与四维州县仍多有管属不清之处,雍正十二年(1733年)始议准:

京师东西南北四城,与大兴、宛平及外州县地方,犬牙相错,彼此溷淆,皆由城属不随京营汛地管辖,州县不随外营汛地管辖之故。嗣后悉照京营旧制,凡城属地方,有越出京营界外者,就近各归大、宛二县管辖;大、宛二县地方,有夹杂营界内者,就近各归四城管辖,各按界址竖立石碑,永远遵守。[5]

图1-1 清代京畿地区州县地理位置(www.daowen.com)

京师巡捕营汛分管地面,即归京师五城中的东西南北四城属地,而在京郊营界之外,则就近归属所在州县。按界址竖立石碑后,各州县及其与京界所属自此分明。

这里还应强调京畿与京师的区别。京师一词早在《诗经》中就已出现,其含义以后稍有变化。《诗·大雅·公刘》“京师之野”,《传》“是京乃大众所宜居之野”。马瑞辰按:“京乃豳国之地名。”吴斗南曰:“京者,地名;师者,都邑之称,如洛邑亦称洛师之类。”[6]从字形分析,“京”字本意当为高地上的杆建筑,后因“大众所宜居”,渐为民众聚集之邑,但公刘时京师已为特指之地,后世泛称国都。《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7]史记·儒林列传》:“故教化之行也,建首善自京师始,由内及外。”《白虎通·京师》:“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8]京畿一词出现较晚,约于唐朝,当时将唐长安城周边地区分为京县(赤县)和畿县,京城所管辖的县为赤县,京城的旁邑为畿县,统称京畿。唐时设京畿道,宋设京畿路。故此可知,京师为都城中心,京畿为都城旁邑。

嘉庆重修一统志》总目区分为京师、直隶、顺天府诸栏目。在《京师图》及《京师》文字所述中,包括北京内外二城以及圆明园、玉泉山、香山万寿山、西山、昆明湖等皇家园林苑囿。城外的日月天地四坛也放在《京师一》栏目中,可见京师在清朝不只是地理概念,还包含着特别的政治制度含义。因此,顺天府所辖京畿区域虽然四维京师,清廷内外二城自不必说,但凡京师所列之圆明园等皇家苑囿,也根本不属于顺天府管辖。在清人眼里,京师四维之地称京畿,内外城则称京师,如刘统勋、伊禄顺在乾隆二十四年十一月的奏折中就有“今昌平州近在京畿”之语[9],而《清史稿·刑法志》载“京师笞杖及无关罪名词讼,内城由步军统领,外城由五城巡城御史完结”。[10]

从地理形势与行政区划上看,最中心是宫城、皇城,其外是内域、外城,再外四维是京属大、宛二县,最外层则是顺属州县。这种管辖区划,每一层区域的管理虽各有其属,但都不能独立行使管理权。特别是京城旁邑,虽归属顺天府,但清廷又置兼尹并与直隶总督双重管辖,以此双控京畿顺府所辖之域,从而形成皇权统控,其余府衙皆拱辰极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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