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账户设计、筹资模式、待遇给付等方面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有利于职工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

中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促进养老公平

赵晓芳(2013)研究发现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平均养老金之比从1990年的1∶1.14∶1.21,不断扩大为2005年的1∶1.87∶2.09,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由70%左右逐年下降至50%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替代率却长期处于90%以上,甚至超过100%,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绝对水平和替代率都超过企业,两者差距呈逐渐扩大趋势。这一现象在发达国家也存在,在发达国家公务员退休金的工资替代率在67%~84%之间,普遍高于社会雇员的退休待遇水平。在美、英、德、法、日五国中替代率最高的是日本,为84%,最低的是英国,为67%,德国和法国为75%,美国为80%左右。马凯(2015)指出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有利于实现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全民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化解“待遇差”的矛盾;有利于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意义十分重大。

(二)有利于制度的统一:筹资机制、管理体制、待遇设计、法制建设

2015年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将与企业等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一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按本人缴费工资8%的数额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个人工资超过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已退休的“老人”,保持现有待遇并参加今后的待遇调整;对改革后参加工作的“新人”,通过建立新机制,实现待遇的合理衔接;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通过将改革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和实行过渡性措施,保持待遇水平不降低。(www.daowen.com)

(三)有利于人力资源的流动

统筹事业和企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改革,有利于促进人才在事业、企业单位的流动,实现了事业单位和企业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制度公平。随着经济的发展劳动力流动逐渐加快,养老金并轨是大势所趋。以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落户、农村和城镇劳动人口横向跨地区流动、公共和私人部门跨部门流动为主要特征的劳动力流动将成为新常态(郑秉文,2015)。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账户设计、筹资模式、待遇给付等方面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一致,有利于职工在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间流动。参保人员在同一统筹范围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只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基金。参保人员跨统筹范围流动或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在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随同转移,并以本人改革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基金,参保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基金。转移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规定保障了职工养老保险权益不会因工作流动而出现“便携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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