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动作的研究,不同学科对其的认识也各不相同。一方面,运动学认为在时间和空间的作用下,躯体的肌肉和关节一起活动,由于参与的肌肉和关节的数量不同,所构成的动作类型和强度也有不同。这个定义强调动作在外显形式上肌肉和关节的参与量。神经学认为,神经系统会参与到任意一个动作中,不管多么具有协同性和多水平的特点,特别是对人类的动作而言,脑的调控作用更为突出(贾燕,2013)。
动作这个词是指那种宏观的肌肉收缩,动作是由宏观的肌肉群的收缩来实现的(张述祖、沈德立,2008)。
动作包括人体上肢、下肢、躯干3个部位,每个动作是这三部分的组合,其中下肢和躯干的动作相对简单,比如躯干有挺直和弯曲,下肢有交互作用,屈膝、伸直等。而上肢动作在动作定义时,只作为辅助动作,包括双臂下垂、自然摆臂、双臂弯曲、自然摆动。同时又要考虑加速度、位移、姿态角、人体轴面等信息(侯祖贵,2013)。
另一方面,从心理学的角度而言,心理学将动作视为信息加工的过程和结果,认为动作是心理功能的外在表现(贾燕,2013)。
动作是无意识或有意识的身体运动或运动系列。其对象既可以是客观事物,也可以是周围的人。根据受意识控制程度的高低,分为意志动作和冲动动作。一系列动作经过反复练习可以成为自动化的动作系统(林崇德、杨治良、黄希庭等,2003)。(www.daowen.com)
动作是指单个的不随意和随意动作,是简短的行为或行为的一部分。不随意运动大多属于非条件反射性质;随意运动就是意志活动(杨志寅,2004)。
动作是指由于骨骼和肌肉状态的变化引起的机体状态的改变。这种变化有时是受大脑控制在意识条件下发生的,有时处于无意识状态(陈会昌,1995)。
综上所述,无论运动学或心理学对动作的解释,可以认为动作绝对不只是肌肉的活动,也不仅仅是生理性的活动。动作是具有一定动机和目的并指向一定客体的运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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