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症的诊断流程大致可以包括四个方面。
(一)发现阶段
幼儿园中的教师或者儿童的父母以及其他社区人员,如果在生活中,发现儿童在沟通、社会交往或者情绪与行为方面出现异常,甚至是与同年龄儿童相比,在心理表现方面有较大差异,都可以直接向医院提出诊断要求,或者建议父母向医院提出咨询。一般都是由父母带领儿童到指定的儿童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进行医学鉴定。
(二)筛选鉴定
由专门的医生负责对儿童进行标准化测验,例如:韦氏智力测验、韦氏幼儿智力量表修订版、瑞文推理测验。除此以外,还包括非正式的评量,例如:观察儿童的表现、家庭访问、教师和父母的访谈、教师评量、成绩单、行为检核表等。
(三)初步的安置
进过筛选鉴定以后,被列入特殊需要范畴的儿童,将接受新的转介与教育安置,其中包括融合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康复机构等。安置之初,教师或教育部门,要听取父母对安置结果的意见。
(四)制订个别化教育计划
个别化教育计划(Individualized Education Programs,IEP),是指运用专业团队合作的方式,针对身心障碍学生个别差异所拟定的特殊教育及相关服务计划。学校或者机构应该在开学后一个月内拟定个别化教育计划,并且每学期至少检讨一次。个别化教育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学生认知能力、沟通能力、行动能力、情绪、人际关系、感官功能、健康状况、生活自理能力、语文、数学等学业能力的现况;(www.daowen.com)
(2)学生家庭状况;
(3)学生身心障碍状况对其在普通班上课以及生活的影响;
(4)适合学生的评量方式;
(5)学生因行为问题影响学习者,其行政支援以及处理方式;
(6)学年教育目标以及学期教育目标;
(7)学生所需要的特殊教育以及相关专业服务;
(8)学生能参与普通学校的时间以及项目;
(9)学期教育目标是否达成的评估日期以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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