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玉权,字元森,民国山东德州(今德州市德城区)人。原籍安徽含山县。
民国《德县志》
卷十《人物志》,记述韩玉权于清咸丰初年从军,为左宗棠部将,屡立战功,历任守备、千总等职。韩玉权性情仁厚,意志豪爽,居官廉洁自持,极为上峰所信任;自奉俭约,而乐于助人;出己资缮宗祠、修族谱、立家塾,置祭田以备宗祠祭祀开支,捐学田以助后辈读书,深得好评。光绪十一年(1885年),运河东岩老虎仓决口,韩玉权负责监修河工,不辞劳苦,堤岸坚固异常。韩玉权晚年好善弥笃,出亲友积年贷款券契尽行焚毁,告诫子孙心存忠厚,自强自立等事。
胡祥林,字麟坡,民国山东陵县(今德州市陵城区)人。
民国《陵县续志》
二十五编《人物传》,记述胡祥林清季以诸生留学日本,毕业于早稻田大学。孙中山在东京组织同盟会,胡祥林加入。回国后,值辛亥武昌起义,胡祥林在济南倡办各县联合会,以谋独立。及清帝逊位、民国成立,胡祥林署理山西靖县数月。同盟会改组国民党,胡祥林回省组设各县党部。第一次国会选举,胡祥林当选为众议院候补议员。会北京国会被逐,在粤省召集护法议员,胡祥林遂赴粤,以次递补为众议员,为国事奔走,终以积劳卒于粤等事。
刘宠锡,字笏村,民国山东齐河县(今德州市齐河县)人。
民国《齐河县志》
卷二十三《选举》,记述清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刘宠锡投军,由随营学堂毕业,投效伊犁,历充军需长、队官等职。宣统三年(1911年),刘宠锡任营长,旋调一等副官。民国三年(1914年),剿办蒙匪,以功赏一等勋章,任道路局局长17年。后以十七年军副官长请假回籍,筹办乡团,领团数千人,保卫乡里等事。
刘鸣岐,字凤翙,民国德县(今德州市德城区)人。寓居陵县。
民国《陵县续志》
二十六编《流寓传》,记述刘鸣岐天资明敏,早年家业中落,举债度日。刘鸣岐读书之余,思营副业,乃创设豆油房,多方筹措资金,苦心经营,一洗书生偷惰迂腐之习,家计逐渐富裕。此后,刘鸣岐益令诸弟及子侄辈读书,不惜重金聘请良师,给资游学深造,子雯亭、侄霄亭均入国立北洋大学土木工科。刘鸣岐热心公益,曾独立办乡塾,使贫苦子弟就学,故村中识字者多;村附近道路有不平,辄出资修治等事。
彭作桢,民国四川开县人,曾任陵县县长。
民国《陵县续志》(www.daowen.com)
二十四编《官师传》,记述彭作桢毕业山东法政学校,工书法,学问优长,外柔内刚。民国十四年(1925年),彭作桢任陵县县长,时张宗昌督鲁,赋役烦苛,彭作桢多方周旋,尽力节约民众财力。次年,德县民众与张宗昌军队在陵县北二十里冲突,张宗昌调贺文良旅来陵县清剿,与德县菜园庄红枪会混战,贺文良烧杀淫掠,并波及于陵县之邵庄、王庄,并欲借清剿红枪会为名,纵兵抢掠。彭作桢临危不乱,全力周旋,贺文良终未敢妄动等事。
邱肆三(1874—1934),字韶轩,民国山东陵县(今德州市陵城区)人。
民国《陵县续志》
二十五编《人物传》,记述邱肆三读书颖锐,尤善书画,声名远扬。清光绪末年,邱肆三被派赴日本留学,毕业于东亚铁路学校建筑科。加国后,邱肆三在津浦路充练习生,旋补副工程司。民国六年(1917年),乘摇车巡视路工,被车撞伤腿部,愈后仅能杖行,意气不减。次年,改充帮工程司,十七年内,守时勤勉,终不以残废落伍。邱肆三俭约自律,不近烟酒。邱肆三著有《铁路事变》《救济法》《养路常识》,译著有《工业力学》等事。二十三年6月卒,年60岁。
王芝玉(?—1926),字芳德,民国山东陵县(今德州市陵城区)人。
民国《陵县续志》
二十五编《人物传》,记述王芝玉性慷慨,有干略。民国十年(1921年)前后,土匪蜂起,王芝玉首倡团防,联合附近十八庄为一团,时称十八团,公举王芝玉为团正。群匪不敢入团防地。十五年(1926年),土匪绑架李建辉庄人质十余名经过团地,王芝玉率众迎头截击,成功解救人质。巨匪大辫子、二狗子等纠合盒子队匪百余名,将郑家寨前张庄包围,绑架男女人质二百余人,架大车十余辆满载而归,经过团地仓上庄前道沟中,王芝玉预为埋伏,击毙悍匪花蝴蝶等,土匪溃散,将人质、财物全部归还。继率众攻打余匪驻地杨升红庄,因地势不佳,中流弹而亡等事。
魏寿彤,字仲鹤,民国山东德州(今德州市德城区)人。
民国《德县志》
卷十《人物志》,记述魏寿彤天性孝友,学问渊博。清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山东通志局征稿,魏寿彤分篡《德州志略举要》。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魏寿彤受聘主修《德州疆域图考》,并撰著《德州乡土志》八卷。宣统元年(1909年),清廷励行新政,魏寿彤当选为山东咨议局议员,时军需巨亏,拟议提各县公款弥补,魏寿彤力阻,并议免各县差役,以苏民困。魏寿彤倡导办理水会、粥厂、惜字社、埋骨会、施棺局,监管安怀所,恤嫠院。魏寿彤,擅书法,工诗文,著有《诗文集》一卷,《友谱》八卷等事。
徐宝钺,字绍青,民国山东德州(今德州市德城区)人。原籍天津。
民国《德县志》
卷十《人物志》,记述徐宝钺豪迈好慈善,淡于利禄,不喜结纳权要,惟以朴素自励。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徐宝钺受命解庚子第一次偿款赴上海,遭上海道官员多方刁难,自是绝意仕进。民国十三年(1924年),德县红十字分会成立,徐宝钺被推为会长,主持会务。适值战事不断,徐宝钺从事救济工作,收容妇孺,治疗伤兵,不辞劳苦。民国十六年(1927年),山东灾荒,徐宝钺被山东赈务处聘为西北区调查专员,与奉、吉、黑、热四省慈善会会长杨子功接洽,陈述德县灾况,得赈红粮二千五百余石,拨付各粥厂,以救济贫民。晚年,徐宝钺力请修建东岳、龙神两庙,以为德县红十字分会固定会址,未及修建而病逝。徐宝钺之子徐思咏恪遵遗训,联合同志,卒将两庙修葺以为会址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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