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小学生心理能力发展:引导与建构

中小学生心理能力发展:引导与建构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不把受教育者看作是纯粹的社会规范接受者,而是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内在需要,因势利导,寻求社会规范与学生个体需要的结合点。走向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不仅不会束缚受教育者的创造性,而且会成为创新教育的有生力量。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在于生成道德人格,在于把学生本能的力量引向建设和创造的方向。创新的道德教育应成为创新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中小学生心理能力发展:引导与建构

对于教育者来说,认识到社会规范与个体需要的对立统一,应该是思考道德教育的一个全新的起点。当教育者正视并尊重教育对象内在需要的存在时,他必然寻求社会规范与受教育者内在需要的对话道路,在这样的逻辑推动下,道德教育必然走向引导和建构,受教育者的品德就不再是塑造甚至改造的结果,而成为对话生成的产物。

道德教育走向引导与建构,是教育适应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首先,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使得教师角色发生改变,教育的权威主义时代就要结束了。教育者要适应新的教育精神,选择引导和建构的教育策略。其次,人的主体性增强,使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性质发生了转变。当教育者从权威席上走下来的时候,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没有了尊卑,在民主的基础上,平等成为这种关系新的原则。这种关系的变化,另一个原因就是受教育者主体性的增强。在宽松的社会人文环境下,受教育者的自觉性、能动性、创造性得以张扬,对于那些仍然坚持传统教育原则的教育者来说,道德教育的难度越来越大。教育历史的潮流已经至此,除了确立新的观念,寻求新的策略,别无选择。再说,人才标准也发生了变化。过去,听话的是好学生,不听话的没出息;今天,会创造的是好学生,有主见的才有出息。所以,为了培养新时代所需求的新型人才,教育者也得对教育过程进行革新。

那么,走向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是怎样的道德教育呢?

第一,教育者和受教育者成为道德教育的共同参与者。无庸讳言,在传统的道德教育中,受教育者一方是极其被动的。他们一方面是社会规范的接受者,另一方面又是道德行为奖惩的承受者。虽然具体入微的说服教育也客观存在,但是从整体上看,教育者在道德教育中自觉不自觉地坚持了行为主义心理学的强化原则,无形中把道德教育简单化了。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不把受教育者看作是纯粹的社会规范接受者,而是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内在需要,因势利导,寻求社会规范与学生个体需要的结合点。实际上,道德教育的目的与受教育者的人生幸福是一致的。德育除具有社会功能外,还对个体具有人格建构与发展功能,只有体现学生主体性,才能实现知、情、意、行的统一和学生的自我教育。因为道德并不是目的,“而应看成是通向美好生活的一种手段,无论对我们自己还是对他人而言都是一样的。”教育者认识到这一点,就容易接受受教育者成为道德教育的主体,自己的角色也会发生相应的转变,不再是训导、监督学生的教育警察,而成为帮助学生走向幸福之路的人生导师。

第二,道德教育过程成为一个对话的过程。今天,道德教育的主要问题是它高高在上或“自上而下”的盛气凌人。克服这种不足的办法是通过对话促进学生道德人格的生成。我们所说的对话是极其广义的。它可以表现为以道德认识为目的的师生观点性讨论,也可以表现为受教育者与教育者行为的相互作用,还可以表现为受教育者对教育环境的反应。教育双方间的平等讨论,要以彼此尊重为前提。对于教育者来说,除了尊重受教育者的观点、经验之外,还要尊重他们的内在需要。道德教育应该充满人文和人性的色彩,尊重受教育者个体是不可忽视的内容。在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是互动的。教育者自身无言的行为也是道德教育的重要资源,所谓“不教而教,身正以正”,就是这个道理。要研究道德教育的可接受性,培养学生的道德思维和道德判断力。学生跟环境进行着对话,环境作为隐性课程在道德教育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www.daowen.com)

第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创造适宜的教育生态环境。我们有很多好的教育思想之所以不能实现,关键在于教育生态环境不适宜。教育思想毕竟是教育思想家的教育信念表达,一般不会考虑具体的环境。然而,我们往往把一种优秀的教育思想看成是普遍的法则,忘记了任何教育思想和教育原则的实现都是有条件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作为道德教育的原则是美好的,但为什么教育者仍然会感觉道德教育难呢?原因就是既有的教育生态环境不适宜这些原则的实现,而教育者自己很可能就是不宜环境的制造者之一。如果一个教育者坚持权威主义、师道尊严,他就不会对学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只有作为对话者的教育者,才能成为道德教育美好原则的执行者。

第四,道德教育应成为创新教育的有生力量。传统的道德教育是压抑人的创造性的。走向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不仅不会束缚受教育者的创造性,而且会成为创新教育的有生力量。引导和建构的道德教育,在于生成道德人格,在于把学生本能的力量引向建设和创造的方向。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主体活动的结果适合主体自身以及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能够为主体合理地占有和享用,因而对确立和提高人的主体地位有积极意义,这就是主体性的效应。创新的道德教育应成为创新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

鲁洁教授曾经论述过德育之个体享用功能,指出德育可使每个个体实现其某种需要、愿望(主要是精神方面的),从中体现满足、幸福,获得一种精神上的享受。她进一步指出,只有使道德教育的自我享用功能得到提升与发挥,才得以使受教育者把各种道德规范的遵从逐渐从他律转变为自律;使他们不是把各种道德规范视为约束与限制,而当作自我肯定、自我发展的需要;使他们不是把道德、道德教育视为一种异己的力量,而成为自身的主动追求,是一种与自我不断完善化、理想化相一致的力量。任何精神方面的享受,都必然牵动人的本质的力量。正视并尊重教育对象的内在需要,乃是道德教育走出困境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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