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问题表现形式属于相互作用的两个组件,功能载体对功能受体(作用对象)发出了动作,改变了作用对象的属性参数或属性,就是功能的具体表现形式。物质场分析模型与功能分析模型在表现形式上虽有差异,但实质基本一致,都是强调两个物质的相互作用,两个物质也分为功能载体和作用对象,因此在U-TRIZ中将其合并为同一个功能类型的相互作用。
除了有用功能之外,有问题的功能模型表现为三种形式:不足功能、过度功能、有害功能,我们也可将其统称为不良功能。在问题的分析定义中,主要是找问题,一般无须对有用功能进行改进,所以也不用在问题的分析流程中将其表达出来。因此我们通过分析具体问题,找出三种不良功能,把它们定义成TRIZ中通用的问题模型。
我们把前面第五章第二节中的“铆钉枪将飞机蒙皮用铆钉固定在桁梁上”的物场模型的例子引用在这里,同时附加了功能分析模型。
(1)不足功能
铆钉枪冲击铆钉,让铆钉头发生变形,但是变形较小,虽然铆钉把蒙皮定位在桁梁上,但是蒙皮和桁梁之间还有少许间隙,这就是有用但不充分的相互作用。建立起来的这种系统的物场模型和功能模型,如图7-7所示。
图7-7 有用但不充分的相互作用
(2)过度功能
铆钉枪冲击铆钉,让铆钉头发生变形,但是变形较大,虽然铆钉把蒙皮定位在桁梁上,但是蒙皮被过分压紧,产生局部变形,这就是有用但过度的相互作用。建立起来的这种系统的物场模型和功能模型,如图7-8所示。(www.daowen.com)
图7-8 有用但过度的相互作用
(3)有害功能
铆钉枪冲击铆钉,让铆钉头发生变形,但是由于铆钉枪没有对准铆钉,铆钉头变形不对称,甚至钉杆变歪斜,由此而造成蒙皮变形。在这个系统中,除了铆钉对蒙皮的有用的压紧功能外,还存在着钉杆变歪斜、挤压蒙皮等有害功能。建立起来的这种系统的物场模型和功能模型,如图7-9所示。
图7-9 有害的相互作用
如果在后期的问题求解过程中难以找到适用的问题解决方案,可能是在这一步的问题再定义不够准确或不够细致,那么要从解题阶段重新回到问题分析与再定义阶段,重新定义问题。重新定义的要求是,一定要找到最小问题,即问题所发生区域中最小接触面上的组件之间的相互作用。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