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古今中外,公开和保密,一直是国家治理中至关重要的理念。[20]具体到算法治理领域。哪些算法可以公开,向谁公开,公开到何种程度,都需要放在国家安全这一棱镜中,着重考察。而对于以国家安全为由的保密义务,许多国家在政策和法律层面都给予了高位阶保护。比如,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法》以及美国的《国家安全法案》《爱国者法案》等。这些法律在很大程度上,都给相关的算法透明设置了障碍。换言之,当算法透明与国家安全相冲突时,算法透明的可行性必将遭受挑战。
举例而言,为了提高机场安检效率,全球大部分国际机场都采取了抽样安检策略,即在常规安检之外,抽取特定人群进行更严格、烦琐的检查。如此一来,既可以保证机场安检的速度,又能给恐怖分子带来一定威慑力。抽样的程序则由算法来执行。假设为了防止对特定群体的歧视性抽样,根据算法透明原则,公众要求公开抽样算法,那么,机场应不应当让算法透明呢?可以想见,一旦算法透明,恐怖分子便有可能根据公开的算法进行博弈,谋划规避手段来避免被严格检查,或者根据算法所提供的随机性逻辑来合理定制所需样本试错数量。再比如,假设某次导弹试射演练后,制导系统的算法失灵,致使导弹偏离既定弹道,炸毁民用设施,并造成伤亡。那么,公众是不是可以就此要求算法透明,要求军方公开制导系统的算法呢?后文将提出更合理的解决方案,但就本节所讨论的主题而言,即便公众的诉求完全公平合理,但本案例中算法透明的可行性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很显然,如果坚持贯彻算法透明原则,将有可能导致产生国家安全隐患(飞机航路安全与军事设施安全等)。换言之,对于算法透明原则而言,当其与国家安全相冲突时,不可避免地会受到国家安全的限制。比如美国“9·11事件”过后,以小布什总统为首的保守派政治家,强烈抵制政府在国家安全领域的透明化,声称赢下“反恐战争”的唯一手段,就是让美国变得和它的影子对手一样神秘。[21]于是,以《爱国者法案》为代表、以国家安全为由对抗信息披露的法律政策,也就应运而生。同样,我国在《宪法》第53条,《国家安全法》第4、19、28、29条与《网络安全法》第77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都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信息披露进行了严格限制。这些都是算法透明原则在不同的适用领域所需面对的重重关卡。(www.daowen.com)
综上所述,由于通常国家安全往往比算法透明背后的考量有着更高位阶的权重。因此,一旦出现这一组对立,国家安全将对算法透明实施“降维打击”。这样一来,算法透明原则的可行性就很难得到保证。这便构成了算法透明可行性的第一道——也是最难逾越的——一道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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