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法律制度是建立在社会的网格化、科层化与组织化基础上的,对横空出世的区块链,缺乏解决去中心化分布式记账技术问题的监管手段,所导致的结果即以中心化为监管对象的法律与新兴技术带来的问题是不匹配的。[39]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加强区块链技术的相关立法工作,构建一套完整的规制框架,另一方面根据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利用区块链规制区块链,“以链治链”。
(1)确立区块链技术标准,建立区块链系统测试机制。一项被宣称为区块链技术的项目或产品,是否是真的区块链只能用区块链技术标准去衡量。《密码法》第22、23条规定,商用密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国际标准。目前,区块链技术的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都在制定过程中,一旦标准确定,所有区块链算法都要严格依其行事。区块链算法的设计与实施机构应当主动接受商用密码的检测、认证,以便净化区块链市场,有效打击和防止市场上鱼目混珠的“假区块链”与“伪区块链”。
(2)建立区块链产业信用机制。通过向社会公开的平台,区块链企业籍此进行服务备案、发布相关信息,起到公示公信的作用。2019年1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该规定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制区块链技术的规范性文件,旨在明确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和促进区块链技术及相关服务健康发展,规避区块链信息服务安全风险,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提供、使用、管理等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www.daowen.com)
(3)加强区块链行业自律。真正掌握和理解区块链技术的是区块链产业的从业者,他们也是区块链技术合规合法发展最大的受益者。如果区块链产业野蛮生长,违法违规现象屡禁不止,政府一定会强化监管。如果区块链技术被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社会公众利益受到侵害,哪怕是少数从业者所为,其带来的外部效应也同样会波及其他合法合规企业。因此,建立区块链行业自律组织,由从业者相互监督、共同制定从业规范与技术标准,既有利于区块链行业规范发展,也有利于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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