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是分布式系统,各个节点是分布式分类账本,其不只记录其他节点传递来的信息。作为共识系统的一部分,其必须确保记录的交易已经完成,与共识相匹配。就比特币而言,这意味着系统会自动执行财务汇款。用户不能在发起比特币的交易后又反悔,汇款对账和达成的同步也是交易程序的一部分。这一机制被称为智能合约。权利和义务规定以及契约协议的执行都在该平台有所体现。[12]
智能合约的出现远远早于区块链技术,是尼克·萨博在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尼克·萨博认为这智能合约是一组以数字形式指定的承诺,包括各方当事人在其中执行这些承诺的协议,由计算机系统自动执行。[13]智能合约是信息化时代电子化、理想化的契约形式,但囿于技术发展水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其仅仅停留在概念上,直到区块链技术的出现。作为区块链技术的最早应用形式,比特币交易过程完全是自动执行的。比特币系统建立在“可复制、共享的账本”之上,每个参与者均拥有一个完整交易账本的副本。智能合约是运行在区块链系统可复制、共享账本上的计算机程序,可以处理信息,接收、储存和发送价值。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智能合约,不仅可以发挥智能合约在成本效率方面的优势,而且可以避免恶意行为对合约正常执行的干扰。将智能合约以数字化的形式写入区块链,由区块链技术的特性保障存储、读取、执行整个过程透明可跟踪、不可篡改。同时,由区块链自带的共识算法构建出一套状态机系统,使智能合约能够高效运行。[14](www.daowen.com)
如果把区块链看作是一个数据库,智能合约就是能够使区块链技术应用到现实中的应用层,是利用计算机代码构建并存储在区块链中的去中心化协议,一旦满足代码所设定的条件便会自动触发合约执行。可以说,智能合约与区块链技术两相成全,前者拓展了后者的应用领域,后者保证了前者的性能。[15]最新发展趋势是区块链允许人们将小的代码片段(即智能合约)上传至区块链,这样就可以实现智能合约在互联网每个节点上分散执行的效果,即区块链作为基础技术可以自动执行智能合约条款,即使这些条款与法律或合同条款并不存在实质性关系。[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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