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市场界定地位与作用的准确理解

市场界定地位与作用的准确理解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术界、法律实务部门有不同的看法。最高人民法院注意到,“受证据、数据以及竞争复杂性的局限,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对相关市场作出清晰界定是极为困难的”。第二章对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作过全面论证。但如果从总体视角考察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的作用,则 “所有的垄断案件都须界定相关市场” 这种观点也是成立的。

市场界定地位与作用的准确理解

关于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地位和作用,学术界、法律实务部门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的实施中非常重要,是实施反垄断法的重要步骤;另一种观点认为,相关市场界定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工具,即使不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也可以评估竞争影响。这两种观点分别体现于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颁布的 《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和最高人民法院在 “奇虎诉腾讯案” 的判决意见中。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指出:“相关市场的界定通常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起点,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 “科学合理地界定相关市场,对识别竞争者和潜在竞争者、判定经营者市场份额和市场集中度、认定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分析经营者的行为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判断经营者行为是否违法以及在违法情况下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关键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的审理中,界定相关市场是评估经营者的市场力量及被诉垄断行为对竞争的影响的工具,其本身并非目的。即使不明确界定相关市场,也可以……对被诉经营者的市场地位及被诉垄断行为可能的市场影响进行评估。因此,并非在每一个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均必须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32]

对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地位方面的认识差异,应当结合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司法机关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不同角色来理解。我国设计了公共实施与私人实施相结合的混合型反垄断实施体制。根据这种制度安排,反垄断执法机构承担公共实施的任务,即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主动去调 (审) 查、处理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而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罚决定必须接受司法审查和社会公众监督,这要求反垄断执法机构的处罚决定应当证据确凿、理由充分,而相关市场为反垄断执法机构提供了竞争影响分析的框架,使其对处罚理由的陈述变得简单且易为人理解,因此,执法机构高度重视相关市场的界定工作,而且执法机构有条件、有资源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反垄断民事诉讼实行 “不告不理” 之原则,受害人不诉,则司法机关不会理睬,所以,司法机关对垄断案件的审理是被动的。而且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反垄断法》 并无通过私人实施达致维护公共利益之意图,所以,司法机关对反垄断案件的审理是保护受垄断行为损害的私人利益为根本目的。最高人民法院注意到,“受证据、数据以及竞争复杂性的局限,在某些具体案件中对相关市场作出清晰界定是极为困难的”。所以,表达了 “并非在任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中均必须明确而清楚地界定相关市场” 的意见。[33]不过,从最高人民法院表达该意见的语境判断,[34]它所说的有些案件不必明确而清晰界定相关市场似乎指的是法院对相关市场的界定不必明确而清晰,[35]而不是指原告不必明确而清晰地界定相关市场,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在该案中明确指出,“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中,主张他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当事人对相关市场的界定承担举证责任。”[36]所以,对反垄断诉讼的当事人来说,相关市场界定是非常重要的。(www.daowen.com)

对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地位与作用的理解,还可能因视角不同而产生差异。第二章对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作用作过全面论证。这种论证有的是从垄断行为的构成要件角度出发的,有的是从识别竞争者角度出发的,有的则是从法律责任的确定角度出发的。从不同角度考察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与作用,结论肯定不一样。如果单从违法构成要件的视角考察相关市场界定的地位与作用,则 “并非所有的垄断案件都须界定相关市场” 这种观点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因为 “本身违法” 案件 (尽管现在越来越少) 无须进行相关市场界定。但如果从总体视角考察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法实施的作用,则 “所有的垄断案件都须界定相关市场” 这种观点也是成立的。据了解,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在处罚横向限制竞争协议案计算罚款数额时,往往要界定受竞争协议影响的相关市场。所以,《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应考虑到不同人从不同的视角所产生的认识上的偏差,对相关市场界定在反垄断执法中的作用做出准确、清晰的描述。《指南》 第2条第2款的最后一句 “相关市场的界定通常是对竞争行为进行分析的起点,是反垄断执法工作的重要步骤” 是不准确的。这虽然是美国法院在判例法中明确阐述过的观点,但该观点只适用于合并审查案件,不适用于其他场合。《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 是一个适用于所有垄断案件的综合性指南,将只适用于合并审查案件的规则适用于所有的垄断案件明显犯了以偏概全的逻辑错误,建议将其改成 “反垄断执法机构将根据不同案情在竞争分析的不同阶段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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