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日本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特征研究

日本反垄断法相关市场界定特征研究

更新时间:2025-0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日本长期以来在反垄断法的实施方面采用劝告、磋商、媒体曝光等非正式方式,因此与市场界定有关的司法判例很少,没有形成明确的判例法。该案中的东宝公司与速波兴业公司都从事电影放映业务,两者达成了一个联营协议,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该协议违反了《禁止垄断法》 关于企业集中的规定。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把相关市场界定为有乐町地区的剧场和银座地区的剧场。

日本 《禁止垄断法》 是二战后在美国的主导下于1947年制定的。虽然当时被号称是世界上最严厉的反垄断法,但由于负责产业政策的通产省的反对,日本反垄断法并未得到认真执行。虽然经过1977年的修改之后,反垄断法的实施力度有所加强,但总体来说,日本反垄断法的实施不管是反垄断执法,还是反垄断司法都是比较软弱的。

日本反垄断法没有使用 “相关市场” 这一概念,而是用 “特定交易领域”来指代欧美反垄断法中的 “相关市场”。所谓 “特定交易领域”,是指 “展开竞争的场所——也就是,在一定的供给群和需求群之间形成的经济学上所说的市场”,[72]显然,“特定交易领域” 的外延比 “相关市场” 略宽。因日本长期以来在反垄断法的实施方面采用劝告、磋商、媒体曝光等非正式方式,因此与市场界定有关的司法判例很少,没有形成明确的判例法。日本学界提到的与相关市场界定有关的判例仅有 “东宝速波联营案” 和 “八幡富士制铁合并案”两案。下面对两案中的相关市场界定情况作简要介绍:[73]

“东宝速波联营案” 是一个较为古老的案例,发生于1951年,比美国 “哥伦比亚钢铁公司案” 只晚三年。该案中的东宝公司与速波兴业公司都从事电影放映业务,两者达成了一个联营协议,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认为该协议违反了《禁止垄断法》 关于企业集中的规定。相关市场界定成为本案的争点。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把相关市场界定为有乐町地区的剧场和银座地区的剧场。有乐町地区共有10个剧场,东宝公司占8个 (含速波公司的2个)。按定员人数算,东宝公司在有乐町的市场份额超过90%,在银座地区的市场份额超过了50%。据此,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该联营协议实质性地限制了竞争。东宝公司认为,本案中的相关产品市场应分为外国电影放映市场与日本电影放映市场两个不同的产品市场,因为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但东京高等法院认为:“当多数电影院相互毗邻的时候,在该地域内实际上已经形成了通晓日本电影和外国电影的观众群,自然就形成了一定的交易领域。” 由此,法院驳回了东宝公司的诉讼请求。(www.daowen.com)

“八幡富士制铁合并案” 涉及日本第一大制铁公司八幡公司和第二大制铁公司富士公司的合并,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认定该项合并违反了 《禁止垄断法》 关于企业集中的规定。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将钢材划分为 “铁道用钢轨”“食品罐头用镀锡铁皮” “铸造物用铁” 以及 “钢板” 4个子市场,并认定该新设合并违反了 《禁止垄断法》 的相关规定,要求两公司中止合并,因两公司认为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界定的相关市场过于狭窄因而未予应答。案件进入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的审判程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两公司同意采取消除违法后果的措施,包括转让设备和股份等。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最后作出了同意判决。

自 “八幡富士制铁合并案” 后30年,日本再未依法律程序审理过企业合并案件,[74]但上述两个案例大体反映了日本反垄断相关市场界定的基本特点:第一,与美、欧一样,日本反垄断执法机构界定相关市场主要也是基于需求可替代性。这一点从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行政指南如 《关于审查公司合并等事务的处理基准》 (1980年)、《关于审查公司拥有股份的事务处理基准》(1981年)、1998年 《企业结合指南》、2004年 《企业结合指南》 可以看出。这些指南明确指出,涉案商品或服务是否属于 《禁止垄断法》 第2条第4款所指的同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取决于对商品、服务的用途、性质、价格等所做的综合考虑以及从功能、效用角度对是否存在需求 “合理替代可能性” 所做的判断。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评估需求可替代性考虑的因素也与美国进行SSNIP测试考虑的因素相似,不过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界定相关市场的透明度及规范性都不如美国强。第二,虽然日本疆域狭小,但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并没有当然地将整个日本视为一个单独的地理市场,而是根据相关消费者使用或购买相关产品的情况、相关供应商供给相关产品的相关地理区域以及相关产品自身固有的特征如新鲜度、易腐性、易碎性和交通成本等对地理市场进行界定。在相关产品市场界定方面,公平交易委员会也重视子市场的界定。[75]总体考察,日本公平交易委员会界定相关市场的方式非常灵活。而且正因为其灵活,所以,与此相关的诉讼案件也不多。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