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其在法律逻辑学中的作用

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其在法律逻辑学中的作用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法律概念是出现于法律规范中的,用以指称法律所规范的人、事件和行为的法律思维形式。法律思维是诸多思维中的一种,它是法律人根据法律规范和法理进行的思维,目的是探索事物的法律意义。法律人借以实现思维的形式,即法律思维的形式主要有法律概念、法律判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

法律概念的界定及其在法律逻辑学中的作用

传统逻辑理论认为,思维是人脑的一种机能,是人脑对客观事物概括的和间接的反映。概念、判断和推理是人类思维借以实现的三种主要形式,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或者特有属性的思维形式。其实,这一传统定义只反映了“概念”这一思维最基本要素的其中一个方面,即质的方面。从认识论的角度看,概念只不过是人类认识自然、社会和自身的一种成果形式。而凡事物都有其质也有其量,即事物都有一定的性质,又有一定的数量。性质反映着事物的本质,数量决定着事物的范围。事物的存在是客观的,而作为人类认识(思维)形式的概念则具有主观性。主观认识必须以客观存在为基础,背离事物客观性的纯粹主观认识难以获得真理。因此,将概念这一思维形式界定为“概念是反映事物类的本质属性及其分子的思维形式”比较恰当。

法律概念是概念的一种,是概念的特殊形式。法律概念是出现于法律规范中的,用以指称法律所规范的人、事件和行为的法律思维形式。

何谓法律思维及其形式呢?法律思维是诸多思维中的一种,它是法律人根据法律规范和法理进行的思维,目的是探索事物的法律意义。相对于人类的一般思维活动,法律思维的特点在于:(1)法律思维的思维主体是法律人。按照一般观点,法律人可分为实务法律人和学院法律人。前者主要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立法工作者等,后者主要是指法学研究者或称法学家。(2)法律思维的思维对象是法律规范和法理。法律规范通常以法律条文的形式表现,但法律条文并不完全等同于法律规范。法律人在思维实践中可能针对某些具体法律条文展开论理,但就其思维的实质内容而言,他们实际上是在针对法律规范进行思维。再则,一般法理在某一时期内有可能被人们看作具有普遍性的真理,但法理必然会随着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发展变化而变化,对法理进行修正以发展之是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主题之一。概而言之,法律人的思维活动是以法律规范和法理为中心展开的。(3)法律思维的目的在于恰当地适用法律。法律实践活动最终要回到法律适用,即将一般性法律规范运用到具体案件,通过逻辑推理做出裁判。在这一活动中,首先必须做到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恰当,并遵循逻辑推理的形式规则,但有时即便如此也可能导致裁判结果不为公众认可。因为,法律适用不是机械的纯逻辑推理,还必须考虑法律所固有的正义本色,即法律适用不仅要重视形式正义,也要考虑实质正义。但无论如何,没有形式正义,亦即违背逻辑规则,法律适用就不会是正确的,逻辑推理正确是保证法律适用恰当的前提条件。出于对法律学科划分的考虑,以我之见,法律适用的形式正义即逻辑推理的正确性属于法律逻辑学研究的问题,而法律适用的实质正义即法律正义精神的贯彻则应当由法学方法论研究解决。(www.daowen.com)

法律人借以实现思维的形式,即法律思维的形式主要有法律概念、法律判断、法律推理和法律论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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