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印共(马)二十二大对印度人民党联邦政府的态度及政策替代

印共(马)二十二大对印度人民党联邦政府的态度及政策替代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政府采取措施对中小农民小额贷款实行豁免政策;保护农业用地免受强制征收和非法侵占;禁止农业企业私有化。建立中央和地方邦政府共同出资的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国家公共卫生系统;将公共卫生支出占GDP比重提升至5%;规范私营医疗机构,降低基本药品价格。在部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加强在联邦制下的印度统一,重点打击各民族分离主义及教派分裂主义。

印共(马)二十二大对印度人民党联邦政府的态度及政策替代

“对于任何政党来说,政权、群众是两个最基本的要素,也是政党生存发展中的两大主题。政党及其政权兴衰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有正确的政权观和群众观,是否正确处理谋取政权和争取群众之间的关系。”[13]而这几对矛盾的解决又离不开具体的政策主张和为最广大民众所接受认可的竞选纲领的制定和执行。2014年5月,印度人民党以巨大优势击败印度国大党上台执政以来,印共(马)所处的国际国内环境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结合2015年二十一大以来的理论发展与斗争实践,2018年二十二大又提出了新的左翼民主方案。作为新自由主义和大资产阶级大地主阶级政策的“替代政策”,左翼民主方案内在包含了工人、农民农村劳动力和其他劳动人民的基本要求。这一系列的问题和要求可以具体化为通过团结左翼民主力量,彰显左翼民主的选择,以加强阶级斗争和发动群众性运动

政治领域:坚持印度宪法中世俗主义的基本原则,推动在印度宪法框架内实现宗教神学(主要是指印度教教派势力)与国家政权的相互分离;立法禁止基于宗教社群主义和种姓沙文主义的仇恨运动;清除国家机器中国民志愿服务团成员,扩大公民的民主权利;废除《武装力量特别权力法案》和《防止非法活动法》,印共(马)认为,印度右翼借此名义打击暴恐,维护国家安全,实则屠戮人民,镇压民主运动;修改印度刑法典,删除其中的煽动性条款;废除死刑;改革选举制度以遏制钱权交易和宗教渗透;改革印度选举制度,引入政党名单的比例代表制;废除种姓制度以及各种形式的种姓压迫;严格惩治针对不可接触者的暴行。对外政策上,解除与美国的准军事同盟关系,反对帝国霸权主义,奉行独立的外交政策

在经济领域:恢复国家计划委员会以促进经济平衡和独立自主发展,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减少经济社会领域的不平等现象。实施基本土地改革措施,确保土地关系民主化,发展合作农业和市场贸易。将已经私有化的公共部门和企业再国有化,控制电力、供水和公共交通等基本服务行业的私有化发展;遏制大型跨国公司的垄断;通过财税政策(公司税和财产税)实现社会财富再分配;采取严格措施遏制黑钱流通;规范国内资金流动。政府采取措施对中小农民小额贷款实行豁免政策;保护农业用地免受强制征收和非法侵占;禁止农业企业私有化。(www.daowen.com)

社会保障领域:保障印度工人1.8万卢比为法定最低工资,并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挂钩;设立关于工人的政府公共福利计划,保障工人参与企业管理;废除合同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农村就业担保法案》。建立除粮食以外的基本商品供应的普遍公共分配制度。实施普遍养老金福利计划,完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医疗保健。为城市贫民免费提供住房,扩大负担得起的公共交通。保障所有公民的劳动权、受教育权和健康权。恢复《妇女保留条例草案》,落实在联邦议会(联邦院和人民院)和邦议会中为妇女保留三分之一席位的政策;采取措施预防、遏制和惩罚针对妇女和儿童的各种形式的暴力行为;同工同酬;保障跨性别者合法权利。建立中央和地方邦政府共同出资的提供免费医疗服务的国家公共卫生系统;将公共卫生支出占GDP比重提升至5%;规范私营医疗机构,降低基本药品价格。

联邦制和地方自治领域:通过赋予地方各邦以更多自治权和平等权,重新构建中央政府与地方邦政府的关系;适当规定取代宪法第356“总统治理”条款;调整地方邦长的职权范围,加强各邦邦长的监督与管理,争取早日废除国家任命的邦长制度;通过恢复宪法第370特别条款,为查谟、克什米尔山谷和拉达克这三个地区提供最大程度区域自治。保护原住民阿迪瓦西人的土地所有权,恢复非法侵占和转让的土地;全面实施《森林权利法案》;确保林副产品以最低支持价格供应;保护部落的语言和文化。严厉惩处针对少数族裔的仇恨罪行;为穆斯林社区提供教育、就业、医疗和社会福利方面的专门安排。在部族地区实行区域自治,加强在联邦制下的印度统一,重点打击各民族分离主义及教派分裂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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