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鄯善文书槽头与葡萄酒有关的研究成果

鄯善文书槽头与葡萄酒有关的研究成果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但槽亦有与酒相关者。宋以后辞人骚客以“槽头”入诗而与酒相干者,大有其人。若据苏辙、黄庭坚诗意,“槽头”颇与酒之发酵过滤有关。那么,上两件文书中的“槽头”为与“畜兽之食器”有关者,抑或与酒(葡萄酒)有关者?如果再看以下文书,那么,“槽头”与畜兽无关则更明了。

鄯善文书槽头与葡萄酒有关的研究成果

陈国灿先生在《吐鲁番学研究》2005年第2期发表大作《鄯善县新发现的一批唐代文书》,刊布介绍23件唐代高宗至武则天时期西州柳中县有关“租田契、佃种葡萄园契、雇人雇车上烽戍契、欠钱定期归还契、交纳钱粮抄”等文书,大有惠于学界。对于这些文书,陈国灿先生作了必要的整理工作,进行录文,并有必要的解释。这就为我们判读文书提供了方便,但陈先生关于鄯善文书中“槽头”的解读则尚可商榷,谨此提出,以供参考。

槽头一词,在这23件鄯善文书中,凡二见,其一在第三件《唐光宅元年(684)十二月以犊租田契》,其二在第一二件《武周吕懃子从和利(当为行)本边佃葡萄园契》。为见其全貎,先录下,其俗字都改为正楷。

《唐光宅元年(684)十二月以犊租田契》:

1 光宅元年十二月十日,

2 租取光宅贰年中新[

3 槽头与夏价绀犊[

4 □过其月不还犊,[

5 □□平□□□□[

6 [         ]无信,故

(后缺)

《武周吕懃子从和利(当为行)本边佃葡萄园契》:

(前缺)

1      ]壹园贰亩,初年十月槽头[

2      ]到叁年中,与浆陆斛;到肆,与浆柒

3      ]更无杂果。到叁年、肆年中,与梨柰

4 ,年合着柱索到陶满日,今运柱索

5     ]随时修理,必吕加工修理好,若转

6        ]罚银贰拾文。若不佃和陶者,

7          ]陶满日,合还柱索,契有两

8            ]指为定,两和立契,检为

9     ]     陶主 和行本│ │ │

10          陶主 和本母│ │ │

11           佃陶人 吕懃子 │ │ │

12   知见人 张蕴子│ │ │

13   知见人

14   知见人赵 赵│留│七

陈先生以为,“槽头,通常指喂牲口的地方,或为喂牲口者的自称。唐代西州长行坊的伤病马匹,均送牧马所分群牧养,群下又分槽,群有群头,槽有槽头,故此处‘槽头’,又具有饲养官马的一槽之头的特殊含意。此称又见于下列第一二件《武周吕懃子从和行本边佃葡萄园契》,吕懃子担任或曾任过官府‘槽头’这一官差,故常自称为槽头。由此推测,这里的租田者可能也是吕懃子”。关于长行坊中的“槽头”,陈先生还有注称,《唐张从牒为计开元十年蒲昌群长行马事》文书,其中有“得槽头梁远状”之文字。[1]

固然,槽之为词与牛马有关,《说文解字》卷六上解“槽”为:“畜兽之食器,从木曹声,昨牢切。”《玉篇》卷一二则称:“槽,(徂毫切,马槽。)”更有《晋书》卷一《宣帝纪》载:“魏武察帝有雄豪志,闻有狼顾相,欲验之,乃召使前行,令反顾,面正向后而身不动;又尝梦三马同食一槽,甚恶焉。”

而《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〇四宋仁宗天圣四年九月条称:“王曾对曰:‘……且祖宗旧制,以群牧司总天下马政,其属有左右骐骥院,分领左右天驷监,左右天厩坊;其畜病马,有牧养上下监;牧兵校长,有提举指挥使、副使、员僚十将、节级、兽医、槽头、刷刨、长行,调上乗有小底。诸监之在外者云云。’”显然,这里的“槽头”是职役之一,有陈国灿先生所谓“饲养官马的一槽之头”的含义。

但槽亦有与酒相关者。《康熙字典》卷一四解“槽”字,其中一义即云:“又酒槽,酒坊也”,并引李贺《将进酒》诗句“小槽酒滴真珠红”为例。而李贺之全诗则见于《唐文粹》卷一三,其文颇与葡萄酒有涉:

瑠璃钟,琥珀浓。小槽酒滴真珠红。烹龙炮凤玉脂泣,罗帏翠幕围春风。吹龙笛,击鼍鼓。皓齿歌,细腰舞。况是青春日将暮,桃花乱落如红雨。劝君终日酩酊醉,酒不到刘伶坟上土。

宋以后辞人骚客以“槽头”入诗而与酒相干者,大有其人。如苏辙《栾城集》第三集卷三《十月二十九日雪四首》,其中一、二两首云:

床头唧唧糟鸣瓮,夜半萧萧雪打窗。拥褐旋惊花着树,泼醅初喜酒盈缸。邻翁晨乞米三斗,钓户暮留鱼一双。自笑有无今粗足,遥怜逐客过重江。(时逐客有过湖岭者。)

龛灯照室久妨睡,雪气侵人不隔窗。枕上诗成那起草,槽头酒滴暗鸣缸。远来狂客应回去,高卧幽人未有双。犹忆新滩泊船处,堆蓬积玉撼长江

黄庭坚《山谷集》别集卷一《访赵君举》:

朔风吹雪满都城,晓踏骅骝访玉京。相引槽头看春酒,细流三峡夜泉声。

若据苏辙、黄庭坚诗意,“槽头”颇与酒之发酵过滤有关。

那么,上两件文书中的“槽头”为与“畜兽之食器”有关者,抑或与酒(葡萄酒)有关者?

实际上,第二件文书明确表明为“佃葡萄园契”,而从陈先生披露的第一七件《唐吕豉德租葡萄园契》文书看来,租佃葡萄园当与葡萄酒有关:

(前缺)(www.daowen.com)

1 ]到十月

2    ]斗,其酒限到十月内偿,物向

3    ]斗,精抱(?)好苦酒壹斗,取物之

4    ]垣壁崩破,随时修冶具字。柱

5    ]支还支,得堆还堆。立契巳后,无

6    ]伍拾文。契有两本,各捉壹本,其

7    ]□穗乡例,两主和合,获指为

8    ]       租陶人 吕豉德│ │ │

9            陶主 时欢伯│ │ │

10   保人 左向指│ │ │

11   知见人

12   知见人

13   ]金子 │ │ │

我们如果把《吐鲁番出土文书》中的相关材料与《鄯善文书》上引三件文书相比照,则可知这里的“槽头”与葡萄酒有关。

高昌延寿九年(632)范阿僚举钱作酱券》:[2]

1 延寿九年壬岁四月一日范阿僚从道人元□□□

2 取银钱贰拾文,到十月曹头与甜酱拾陆斛伍

3 斗,与诈叁斛,与糟壹斛,甜酱曲梅瓮子中取。到十月

4 曹头甜酱不毕,酱壹斗转为苦酒壹斗。贰主□

5 同立券,券城之后,各不得返悔,悔者壹□□□□

6 悔者。民有私要,要行贰主,各自署名为□。

7         倩书赵善得

8   时见张善佑

9   临坐康冬冬

是件颇多错别字,但若与吕豉德契相较,则“苦酒”辞同,“甜酱”之酱当为浆,而作葡萄酒皆在十月,于是2行之“曹头”便也就是“槽头”。如果再看以下文书,那么,“槽头”与畜兽无关则更明了。《武周长安三年(703)西州高昌县严苟仁租葡萄园契》载:[3]

1 长安三年三月二日严苟仁于麴善通边租取张渠陶[4]

2 蒲一段二亩。陶内有枣树大小拾根,四院墙壁并全。其陶

3 契限五年收佃。今年为陶内支架短,当年不论价值,至辰

4 岁,与租价铜钱肆伯捌拾文,到巳岁,与租价铜钱陆伯肆拾文。

5 至午岁,与租价铜钱捌伯文。到未岁,一依午岁价。与捌伯文。年

(下缺)

柱索、支架、年限等都与鄯善文书中葡萄种植暨葡萄酒酿造文字相关,于是“槽头”之概念也就与葡萄酒的酿造紧密联系了。

关于历史上吐鲁番地区的葡萄种植、葡萄酒酿造诸事的探讨,拙文《麹氏高昌和唐代西州的葡萄、葡萄酒及葡萄酒税》尝有论及,发表于《中国经济史研究》2002年第4期,陈国灿先生发掘之鄯善文书中有关葡萄酒制作的材料无疑增强了拙文的结论。有所遗憾者为我尚未得见李肖先生关于阿斯塔那墓地南北朝十六国早期酿造葡萄酒全过程壁画及其详细探究。[5]而我最早得知陈李二先生的研究成果是在2006年武当山敦煌吐鲁番学研讨会上。

【注释】

[1]陈国灿:《斯坦因所获吐鲁番文书研究》,第210页。

[2]《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五册,第56页。

[3]《吐鲁番出土文书》第七册,第279页。

[4]边有乙转记号。

[5]新疆天山网(http://www.tianshannet.com.cn/)2004年8月10日11:20称:“据吐鲁番地区文物局局长李肖介绍,这座壁画墓室约有9平方米的面积。正对穴道的正墙上,就绘有这幅长2.5米,宽0.6米的2男1女生活场景庄园生活图。而左侧约占全图1/3的位置,则被采摘下放在大桶里的葡萄,直至被酿成酒的篇幅所占据。当年唐朝的葡萄酒酿酒技艺,最早就来自于现在的吐鲁番地区。现在吐鲁番发掘出葡萄种植酿酒过程的壁画,说明当时吐鲁番地区葡萄种植和酿酒技术已相当普及。”他还说:“这幅庄园主生活图发掘自阿斯塔那墓地南北朝十六国早期的壁画墓中。图中葡萄种植酿酒过程的绘制比重,充分地说明了当时农庄经济来源的一半以上收入来自于葡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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