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欧盟食品标签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规

欧盟食品标签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规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欧盟食品标签法律规范体系首要考虑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欧盟的“横向”法规规定了各种食品标签共同的内容,不涉及具体产品的要求。(二)欧盟食品标签管理体系欧盟食品标签管理体系由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和食物链及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八个专门委员会组成。分设八个专门委员会,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包括食品标签在内的食品安全措施。

欧盟食品标签制度: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规

(一)欧盟食品标签法律规范体系

欧盟的食品标签法规通常有指令和法规两种形式。欧盟食品标签法律规范体系首要考虑的是为消费者提供信息和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欧盟有关食品标签的法规采取了两种立法体系,“横向”体系的法规规定了适用于多种食品的标签通用要求;“纵向”体系的法规针对的是各种特定食品,如巧克力产品、牛肉、酒类、食糖、蜂蜜等食品的标签[2]。

欧盟的“横向”法规规定了各种食品标签共同的内容,不涉及具体产品的要求。“横向”法规规定的内容主要包括:一般性食品的标识、外观和广告、食品的营养标签、对于含有过敏源食品的标识、食品的营养和保健声称、预包装产品(质量和容量)的标识、食品包装材料和大小的标识、食品的价格标识和食品批次的标识等。这类规范包括:《关于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信息的规定》《关于食品标签、说明和广告宣传的成员国相似法案》《关于食品标签、说明和广告宣传的成员国相似法案的修订指令》《关于标明食品配料的指令》《关于食品营养标签的指令》《关于食品的营养和保健声称的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条例》以及《关于强制额外食品标识指令》等。

欧盟的“纵向”法规不仅范围广,在细节上的规定也非常全面。如2002年发布的Directive 2002/67/EC规定了作为调味料而添加的奎宁和咖啡因必须在食品配料中列出名字并标识含量,防止消费者过量食用[3]。同时,根据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不断调整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纵向”法规不断完善,如英国爆发疯牛病以来,欧盟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关于牛肉标签的法规,建立了识别和登记活牛以及牛和牛肉产品的标签体系[4]。

欧盟分别于2003年、2006年和2007年修订了食品配料中有关过敏源的标识,2007年的修订案规定了含有麸质的谷物、甲壳纲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坚果、芹菜及其制品、芥菜及其制品、芝麻及其制品、二氧化硫或亚硫酸盐、羽扇豆及其制品和软体动物及其制品等14种必须在标签上清楚标明的食品配料,并要求如果产品名称中没有标明,则必须对产生过敏的配料给出明确的信息,任何过敏物质都不能故意隐瞒。

(二)欧盟食品标签管理体系(www.daowen.com)

欧盟食品标签管理体系由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和食物链及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及其下属的八个专门委员会组成。负责欧盟食品标签管理的主要机构如下:

(1)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欧洲委员会健康与消费者保护总司具有一定的立法权,负责与各成员国主管机构共同协商制定食品标签有关的立法,而有关法律的实施则由各成员国的主管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负责,这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法律制定的统一与各地执行的关系。

(2)食物链及动物健康常务委员会。分设八个专门委员会,有一定的立法权限,包括食品标签在内的食品安全措施。

(3)欧洲食品安全局。不直接制定规章制度,只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为欧盟食品安全立法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分别负责食品添加剂、污染物、营养和过敏、转基因食品等领域的风险评估。其中,“特殊膳食、营养和过敏专业科学小组”负责对食品营养声称、健康声称和广告等提供科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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