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典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一套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际标准,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并消除国际食品贸易中自由贸易障碍的行为。食品法典标准体系可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大类。通用标准包括通用的技术标准、法规和良好规范等,由一般专题委员会负责制定;专用标准是针对某一特定或某一类别食品的标准,由各个商品委员会制定。
CAC将其所制定的所有标准用“法典”一词称谓。自1961年开始制定国际食品法典以来,CAC在食品质量和安全领域的工作已为世人所瞩目。CAC为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食品法典,一直不断地促进食品科学技术方面的研究和讨论,将全球的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食品法典也成为食品标准发展过程中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国际参考基准。
食品法典按其内容可以分为商品标准、技术规范、限量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一般导则及指南五大类。商品标准是指某一具体商品的质量标准,不包括与商品质量有关的标准;技术规范涉及具体的商品技术或卫生操作规范;限量标准是指有具体限量指标值的标准,不包括与限量有关但没有限量值的标准;分析与取样方法包括所有与分析有关的标准;一般导则及指南是指某一方面的指导性或原则性的标准。
据公开资料显示,CAC已经制定了8 000多个食品标准,主要涉及农药、兽药残留物限量标准、添加剂标准、各种污染物限量、辐射污染标准、感官及品质检验标准、检验及分析方法、取制样技术、设备和标准、检验数据的处理准则、安全卫生管理指南等方面。目前,具体的标准、规定等制定情况为:43个食品法典,237个食品标准,1 300种食品添加剂评估,41个卫生或技术规范,197种杀虫剂的评估,3 274种杀虫剂残留限量,289种兽药残留限量。(www.daowen.com)
食品法典目前共有13卷(表6-5)。各卷包括了一般准则、一般标准、定义、法(规)典、货物标准、分析方法和推荐性技术标准等内容。
表6-5 CAC食品法典标准体系
由于确立了国际食品安全和贸易标准,因此,CAC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同样重要。食品法典委员会已经成为国际上最重要的食品标准制定组织。食品法典中的标准通常涉及产品的特点,并可能涉及政府对商品的所有适当的管制特点。如食品中农药或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是仅涉及一种特点的标准。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污染物及毒素的通用食品法典标准既含有一般商品也含有具体商品的规定。包装食品标签的食品法典通用标准涵盖这一类别中的所有食品。由于标准与食品的特点有关,因此凡产品用于贸易时均适用这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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