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所说的农业环境是指影响农业生物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环境的总体,包括农业用地、用水、大气、生物等,是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属于我国《环境法》调整的对象之一。
农业环境以农业生物为中心事物和保护对象,由气候因子、土壤因子、水因子、地形因子、生物因子及人为因子组成。农业环境是保障农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其好坏直接关系到农产品的安全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任重道远,而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源头。
(二)农业污染的概念
农业污染是指农业生物赖以生存繁育、为人类提供农产品的客观条件,包括土地、水体、大气、光和热以及这些自然因素的综合体的污染。农业污染既可以指外界污染物对农业环境的污染,又可以指农业生产所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对农产品、农业环境或其他环境造成的污染。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概念(www.daowen.com)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指农产品质量符合保障人的健康、安全的要求。”
(四)农产品产地安全的概念
农业部于2006年颁布施行的《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农产品产地,是指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生产的相关区域。”“农产品产地安全,是指农产品产地的土壤、水体和大气环境质量等符合生产质量安全农产品要求。”
农产品产地环境作用于农产品生产培养的全过程,直接影响农产品品质和质量安全。农产品的产地环境是由许多因素组成的,其中主要是对农产品生长发育有明显影响并直接为农产品所同化的气候(光、温、水)、土壤和生物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自然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直接影响了农产品产地的环境质量。同时,农业生产中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动植物激素等的过量应用,在促进农产品产量大幅提升的同时,也带来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加上工业“三废”和城市生活垃圾对农业生产环境的污染,使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也受到了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土壤污染、水质污染和大气污染等方面。
农产品产地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具有持久性、复杂性、隐蔽性和难以根除等特点。农业生物与农业环境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协调,它们之间应构成一个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并保持一定的动态平衡,否则,当其中一个环节发生改变时,就会影响整体的发展。当农业环境出现污染时,就会破坏这种平衡,从而影响农产品的数量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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