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共同设立的、以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确保食品贸易公平为宗旨的一个政府间协调有关食品管理法规、食品标准的国际组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国际食品法典标准都主要在其各下属委员会中讨论和制定,然后经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大会审议后通过。
CAC的主要工作是通过执委会下属的三个法典委员及其分支机构会进行的。①产品法典委员会,指食品及食品类别的分委会,它垂直地管理各种食品。②一般法典委员会,是与各种食品、各个产品委员会都有关的基本领域中的特殊项目,包括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标签、检验和出证体系以及分析和采样等。③地区法典委员会,负责处理区域性事务。
CAC的宗旨是保护消费者健康、减少食源性疾病;促进公平的国际食品贸易,建立国际标准、方法、办法、消除贸易壁垒。其职能包括:具有法律地位和权威性的约束力,解决国际争端;制定农药、食品添加剂等标准,确定安全系数,制定容许日摄入量(ADI);促进公平贸易,考虑出口国和进口国的情况,协调制定有关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方面。(1)质量控制。这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所有工作的核心内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对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食品生产商和加工商的利益是同等对待的。(2)制定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准则或规范。CAC要求所有的分委会介绍他们使用的危险性分析方法,这些资料是所有未来标准的基础。(3)质量保证体系。这是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工作的重点,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通过应用HACCP体系的指南,把HACCP看作是评估危害和建立强调预防措施(而非依赖于最终产品的检测)的管理体系的一种工具,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非常强调和推荐HACCP与GMP[18]的联合使用。(4)制定食品安全标准。1962—1999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已制定食品产品标准237个,卫生或技术规范41个,评价的农药185个,农药残留限量2 374个,污染物准则25个,评价的食品添加剂1 005个,评价的兽药54个。(5)出版食品法典。至今已出版13卷食品法典,内容包括食品中的农药残留,食品中的兽药残留,水果蔬菜,果汁,谷、豆及其制品,鱼、肉及其制品,油、脂及其制品,乳及其制品,糖、可可制品、巧克力,分析和采样方法等诸多方面。
(二)国际食品法典的含义
国际食品法典是一套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国际标准、食品加工规范和准则。国际食品法典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消除国际贸易中不平等的行为。符合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食品标准的产品可为各国所接受,并可进入国际市场。
(三)国际食品法典的范围(www.daowen.com)
国际食品法典包括标准和残留限量、法典和指南两部分,包含了食品标准、卫生和技术规范、农药、兽药、食品添加剂评估及其残留限量制定以及污染物准则在内的广泛内容。食品法典以统一的形式提出并汇集了国际已采用的全部食品标准,包括所有向消费者销售的加工、半加工食品或食品原料的标准。有关食品卫生、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污染物、标签及说明、采样与分析方法等方面的通用条款及准则也列在其中。此外,食品法典还包括食品加工的卫生规范、指南和其他推荐性措施等指导性条款。
(四)国际食品法典的性质
国际食品法典从国内法效力来看,属于推荐性准则。国际食品法典汇集了各项法典标准、各成员国或国际组织的采纳意见以及其他各项通知等。但食品法典并不能代替国家法规,各国应采用互相比较的方式总结国际食品法典标准与国内有关法规之间的实质性差异,积极地等效或等同采纳国际食品法典标准。
(五)国际食品法典的作用
国际食品法典已成为全世界消费者、食品生产加工者、各国政府食品管理机构和国际食品贸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参照标准。虽然在技术上国际食品法典是非强制性的,但在国际食品贸易争端中是作为食品安全的仲裁标准。国际食品法典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最低要求。国际食品法典对食品生产加工者的观念以及最终消费者的意识已产生了巨大影响,它对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公平的食品贸易做出了极大贡献。
国际食品法典指南加强了消费者保护政策的应用,提醒各国政府应充分考虑所有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需要,并尽可能地支持和采纳国际食品法典的标准。
国际食品法典与国际食品贸易关系密切,针对日益增长的全球市场,作为为保护消费者而普遍采用的统一食品标准,国际食品法典具有明显的优势。因此,卫生与植物卫生保护协议(SPS)和技术性贸易壁垒(TBT)两个协议均鼓励协调一致的国际食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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