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发展历程及原理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发展历程及原理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其他法律一样,我国食品安全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的过程。2014年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于2014年6月30日将该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官网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大修。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

我国食品安全法的发展历程及原理

同其他法律一样,我国食品安全法也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并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完善的过程。

1953年 我国卫生部为改善冷饮等引起的食物中毒现象,颁布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食品卫生部门规章,即《清凉饮食物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我国食品卫生法制建设从无到有的里程碑。

1953—1959年 卫生部、商业部、轻工业部、对外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等部门先后针对粮、油、肉、蛋、酒等食品颁布了一些具体的法律。

1960年 国务院转发国家科委、卫生部、轻工业部拟定的《食用合成染料管理暂行办法》,成为我国第一部食品添加剂管理办法。

1964年 我国第一部由国务院制定并颁布的食品卫生相关条例《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出台,这是我国最早的有关食品卫生方面的基本规章。

20世纪60—80年代 随着我国食物中毒事故的不断发生,食品安全立法主要侧重于如何预防和降低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卫生部等相关部门制定了粮、油、蛋、水产品、乳制品、调味品等14项共54类食品卫生标准和12个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20世纪70年代末 国务院在总结几十年的食品安全立法、司法经验的基础上,对《食品卫生管理试行条例》进行完善,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管理条例》,这是当时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法律依据。(www.daowen.com)

1982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并于1983年7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首次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规范食品安全的基本法律,标志着我国的食品卫生事业进入了法治化轨道

1995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并实行了《食品卫生法》,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影响最为深远的一部食品法律。

2004—2009年 2004年7月,国务院第59次常务会议9月份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抓紧组织修改《食品卫生法》。修改草案经2007年10月国务院第19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当年12月,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食品安全法(草案)》,修订原《食品卫生法》的方案被放弃。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08年4月20日向社会全文公布《食品安全法(草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2007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一审;2008年8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二审;2008年10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三审;2009年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进行四审,最终以158票赞成、3票反对、4票弃权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28日,《食品安全法》颁布,2009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

2009—2014年 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积极进展,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但影响和制约我国食品安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2013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有了重大调整,从多部门各管一段,到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监管权责整合。2014年6月23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新的《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并于2014年6月30日将该修订草案在中国人大官网公布,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现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大修。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对婴幼儿配方食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网络食品销售主体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法律规定,旨在建立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

2015年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15年10月1日起,新《食品安全法》开始施行。

从1982年1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到2009年《食品安全法》的制定与实施,再到2013年《食品安全法》的首次大修,最终于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施行修正案,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食品安全基本法律规范体系已经形成,并得到不断完善,为我国食品安全提供了法律保障。它对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和处置食品安全事故,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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