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施工人的法律义务与侵权责任法研究

施工人的法律义务与侵权责任法研究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应当取得有关管理部门许可,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其次,施工人施工期间要保证警示标志的稳固并负责对其进行维护;在警示标志毁损或被风刮走时,应当及时修复或重新设置。公共场所进行各种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者是施工人。施工人直接指挥、控制着施工场地,因此就应当承担对施工场地的管理、维护和保护义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他人安全。

施工人的法律义务与侵权责任法研究

《侵权责任法》第91条只规定了在特定场所从事地下施工及地下设施侵权的责任判断及处理,这是因为此类活动危险性突出而且比较特殊,需要法律特别予以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进行各种施工,都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相关侵权纠纷适用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应当取得有关管理部门许可,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2017年《公路法》第45条规定:“跨越、穿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的,以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有关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须征得有关公安机关的同意……”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规定:“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施工作业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作业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施工作业完毕,应当迅速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第104条第1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105条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法理和法律规定,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从事各种形态的施工,都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首先,设置的警示标志必须“明显”。设置的警示标志要足以引起他人对施工现场情况的注意,从而使他人有机会采取相应的安全应对措施,如减速、绕行等。阴天或者夜间的施工,应当设置必要的照明设备。其次,施工人施工期间要保证警示标志的稳固并负责对其进行维护;在警示标志毁损或被风刮走时,应当及时修复或重新设置。再次,仅设置明显的标志尚不足以保障他人安全的,施工人还应当采取其他有效安全措施。例如在道路上挖坑,施工人还应当将施工现场用保护设施围起来。(www.daowen.com)

公共场所进行各种施工致人损害的责任承担者是施工人。施工人直接指挥、控制着施工场地,因此就应当承担对施工场地的管理、维护和保护义务,应当采取措施保障他人安全。施工人是指组织施工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不是指施工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体施工人的雇员。施工人通常是承包或者承揽工程进行施工的单位或个人,有时候也可能是为自己工程进行施工的单位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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