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侵权责任法探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解析

侵权责任法探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解析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就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有论者主张由自动驾驶汽车自负责任,为其设立责任基金并实行强制保险制度。[13]有观点认为,就机动车事故应该统一规定为所有人或者保有人的无过错责任。因此,现行有关规则与未来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是兼容的。

侵权责任法探讨: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解析

人工智能技术运用于汽车制造、交通运输必将提升交通效率、加强交通安全;技术成熟的自动驾驶汽车必将提高汽车性能、减少交通事故,当然也会引发一些法律问题,并推动法律制度演变发展。就自动驾驶汽车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有论者主张由自动驾驶汽车自负责任,为其设立责任基金并实行强制保险制度。[13]有观点认为,就机动车事故应该统一规定为所有人或者保有人的无过错责任。这样可以解决智能汽车和智能汽车、非智能汽车、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交通事故的责任分配,不会在智能汽车的主体缺失和过错认定等方面产生问题,也可以解决之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诸多问题。[14]也有学者认为,随着技术的发展、商业模式的变化以及法律制度的完善,可以考虑在时机成熟时,将自动驾驶领域的产品责任和机动车保有人责任合并升级为辅之以保险的制造商的无过错责任,而不再考虑产品缺陷的认定问题,以为生产更安全的自动驾驶系统提供持续的激励,并充分救济事故的受害人。[15]还有学者认为,对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界定,不过是“交通事故责任+产品责任”,对现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交通事故责任和产品责任规则,适当加以变通,就可以适用于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为当自动驾驶机动车因存在缺陷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应当由生产者、设计者、销售者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若是黑客攻击自动驾驶机动车的自动驾驶系统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则应当适用产品责任的第三人责任规则;认为在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中,应当由自动驾驶机动车的生产者承担保险责任。[16]目前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侵权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而且,只要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就一体适用机动车运行控制和利益享有者(即所有人或使用人)承担责任的规则,还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自愿的商业保险和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加以保障。机动车保险在各国都是运作最成功的保险,我国也是这样。在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场合,我国所规定的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与其他国家所说的机动车保有人含义完全一致。虽然目前驾驶员往往就是小汽车的所有人,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个人身份只在处理机动车一方内部责任方面有法律意义,对于处理机动车一方对外责任方面并无决定性作用。因此,现行有关规则与未来自动驾驶机动车交通事故处理规则是兼容的。(www.daowen.com)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