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赔不赔,首先取决于申请理赔的这件事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举个新闻事件当例子,可能更便于理解:
王大妈腿脚不灵便,周末下楼时不慎摔伤,造成大腿韧带拉伤,住院一个多星期,除去医保报销,自费部分花掉2000多元。她想起半年前通过保险代理人买过一份意外险,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未曾想遭到拒赔,理由是王大妈购买的意外险只包含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两项责任,并不包含意外医疗责任;而且王大妈的受伤情况也远未达到伤残标准,相当于这份保险“白买了”。
保险代理人信誓旦旦地说,当时大妈图便宜而挑选了不含意外医疗的产品,一年只要50多元,如果包含意外医疗责任,保费要250多元。王大妈却说,代理人明明没有和她说过这些,她买的时候以为什么都保。保险公司则表示无奈,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的,公司怎能为没有承保的风险赔钱呢,这样做的话对于多花200多元买保险的消费者来说,谈何公平?
当我们试图还原王大妈摔伤的“真相”时会发现: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各执一词,莫衷一是。而一旦这类事件被某家媒体报道,再配以“黑心保险公司只保死不保生”之类的标题,只会令读者更加相信:一旦出了事,保险公司只会想方设法不赔钱。
一起意外事件可能带来两种结果,一是受伤,二是身故。如果一份意外险只涵盖意外身故,因为意外导致的受伤就无法获赔。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多种多样,每个产品的功能和特点也不尽相同。如果我买了一份鸡肉三明治,咬了一口却发现三明治里没有鸡肉,这就有问题了。到底是我买的时候没搞清想要牛肉还是鸡肉,还是商家供应出错?买卖双方多花点儿时间,弄清产品介绍、核查产品名称,就可以最大限度地规避这类问题。
搞清楚三明治里是鸡肉还是牛肉其实并不难,难的是分清楚到底是火鸡肉还是乌鸡肉。对于同一句话、同一个词,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这才是麻烦所在。
比如,不少人误以为猝死也是一种意外。整晚熬夜工作以致猝死,怎么能不算意外呢?但医学上对于猝死的定义是:因疾病而突然死亡。保险公司也将猝死责任视为因突发疾病导致的身故。(www.daowen.com)
我们当然可以把猝死作为一项额外责任,加到意外险的产品里,但这必然导致意外险产品价格的提升。或者,我们也可以选择购买一份寿险(对身故的原因不做限制),这样可以弥补一些猝死带来的损失。
不光是意外险,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关注的重大疾病险,其实对于每种疾病都有明确的定义。比如,单单“癌症”二字,不足以清楚表达疾病的定义。原位癌(癌症的早期形式)从字面上看也属于癌症,但治愈率极高且花费不多,便不属于保险条款规定的重大疾病。所以,我们不能简单地说重大疾病险“只要是癌症就能付”。
其实为了解决类似的“误读”,保险条款会专门针对这类容易引起歧义的内容做额外说明。比如,意外险的条款里会出现“猝死不在保障范围”,重疾险里也会出现“原位癌不属于恶性肿瘤”之类的表述。
看来,卖三明治的商家以后得多长个心眼,最好把三明治的名字改为:
两块切成三角形且去除饼边的全麦面包片包裹下的经水煮后裹上面粉油炸的本地产走地鸡的鸡胸肉(注意:本店不接受以鸡肉肥瘦口感偏好为由的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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