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童蒙之學,始於衣服冠履,次及語言步趨,次及灑掃涓潔,次及讀書寫文字,及有雜細事宜,皆所當知。今逐目條列,名曰《童蒙须知》。若其修身治心、事親接物舆夫窮理盡性之要,自有聖賢典訓,昭然可考,當次第曉達,兹不復詳著云。
衣服冠履第一
大抵爲人,先要身體端整。自冠巾衣服鞋襪,皆须收拾愛護,常令潔浄整齊。我先人常訓子弟云:男子有三緊,謂頭緊、腰緊、脚緊。頭,謂頭巾,未冠者總髻;腰,謂以絛或帶束腰;脚,謂鞋襪。此三者要緊束,不可寬慢。寬慢,則身體放肆不端嚴,爲人所輕賤矣。
凡着衣服,必先提整衿領,結兩袵紐帶,不可令有闕落。飲食照管,勿令污壞;行路看顧,勿令泥漬。
凡脱衣服,必齊整摺疊箱篋中,勿散亂頓放,則不爲塵埃雜穢所污,仍易於尋取,不致散失。着衣既久,則不免垢膩,须要勤勤洗澣。破綻則補綴之,儘補綴無害,只用完潔。
凡盥面,必以巾帨遮護衣領,捲束兩袖,勿令有所濕。
凡就勞役,必去上籠衣服,只着短便愛護,勿使損污。
凡日中所著衣服,夜卧必更,則不藏蚤蝨,不即敝壞。苟能如此,則不但威儀可法,又可不費衣服。晏子一狐裘三十年,雖意在以儉化俗,亦其愛惜有道也。此最飭身之要,毋忽。
語言步趨第二
凡爲人子弟,须要常低聲下氣,語言詳緩,不可高言喧閧,浮言戲笑。父兄長上有所教督,但當低首聽受,不可妄自議論。長上檢責,或有過誤,不可便自分解,姑且隱嘿,久却徐徐細意條陳,云此事恐是如此,向者當是偶爾遺忘,或曰當是偶爾思省未至。若爾,則無傷忤,事理自明。至於朋友分上亦當如此。
凡聞人所爲不善,下至婢僕違過,宜且包藏,不應便爾聲言,當相告語,使其知改。
凡行步趨蹌,须是端正,不可疾走跳躑。若父母長上有所唤召,却當疾走而前,不可舒緩。(www.daowen.com)
灑掃涓潔第三
凡爲人子弟,當灑掃居處之地,拂拭几[1]案,常令潔浄。文字筆硯,凡百器用,皆當嚴肅整齊,頓放有常處。取用既畢,復置元所。父兄長上坐起處,文字紙劄之屬,或有散亂,當加意整齊,不可輙自取用。凡借人文字,皆置簿抄録諸名,及時取還。窗壁几案文字間,不可書字。前輩云:“壞筆污墨,瘝子弟職。書几書硯[2],自黥其面。”此爲最不雅潔,切宜深戒。
讀書寫文字第四
凡讀書,须整頓几案,令潔浄端正。將書册整齊頓放,正身體,對書册詳緩看字,子細分明讀之,须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强暗記。只是要多誦遍數,自然上口久遠不忘。古人云:“讀書千遍,其義自見。”謂讀得熟,則不待解説,自曉其義也。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子細。心眼既不專一,却只漫浪誦讀,诀不能記,記不能久也。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豈不到乎?
凡書册须要愛護,不可損污縐摺。濟陽江禄書讀未竟,雖有急速,必待掩束整齊,然後起。此最爲可法。
凡寫文字,须高執墨錠,端正研磨,勿使墨汁污手。高執筆雙鉤,端楷書字,不得令手揩着毫。
凡寫字,未問寫得工拙如何,且要一筆一畫,嚴正分明,不可老草。
凡寫文字,须要子細看本,不可差誤。
雜細事宜第五
凡子弟,须要早起晏眠。凡喧閧鬥争之處不可近,無益之事不可爲。謂如賭博、籠養、打毬、踢毬、放風禽等事。凡飲食,有則食之,無則不可思索,但粥飯充飢不可闕。凡向火勿迫近火傍,不惟舉止不佳,且防焚爇衣服。凡相揖必折腰。凡對父母長上朋友必稱名。凡稱呼長上,不可以字,必云“某丈”,如弟行者,則云“某姓某丈”。凡出外及歸,必於長上前作揖,雖暫出亦然。凡飲食於長上之前,必輕嚼緩咽,不可聞飲食之聲。凡飲食之物,勿争較多少美惡。凡侍長者之側,必正言拱手。有所問,則必誠實對,言不可妄。凡開門揭簾,须[3]徐徐輕手,不可令震驚響。凡衆坐,必歛身,勿廣占坐席。凡侍長上出行,必居路之右,住必居左。凡飲酒不可令至醉。凡如廁,必去上衣,下必浣手。凡夜行,必以燈燭,無燭則止。凡待婢僕必端嚴,勿得舆之嬉笑。執器皿必端嚴,惟恐有失。凡危險不可近。凡道路遇長者,必正立拱手,疾趨而揖。凡夜卧必用枕,勿以寢衣覆首。凡飲食,舉匙必置箸,舉箸必置匙。食已,則置匙箸於案。
雜細事宜,品目甚多,姑舉其略,然大概具矣。凡此五篇,若能遵守不違,自不失爲謹愿之士。必又能讀聖賢之書,恢大此心,進德修業,入於大賢君子之域,無不可者。汝曹宜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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