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志》著录《太史公》(即司马迁《史记》)百三十篇,班氏自注“十篇有录无书”。在张先生作于1946年的《汉书艺文志释例》中,张先生认为:“凡志中称有录无书,皆就未成之书言,非指亡佚也。”根据这一理解,他“推之《太史公》之十篇,《汉书·司马迁传》、《后汉书·班彪传》皆但言十篇缺。夫缺之为义,谓缺此十篇,未卒成之也”。当然,张先生作这样的判断,也有前代学者的意见为根据:《史通·正史篇》曰:“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刘知几还批驳了张晏的迁殁后十篇亡佚说之非。宋代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引范升的说法,认为有录无书就是录存书亡的意思,张先生斥为“犹袭张晏谬说”。
到了1988年,张先生在其更为成熟的《汉书艺文志通释》中,根据司马迁《太史公自序》:“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作十表、八书、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认为“其自记篇数字数之详如此,则全书皆已写定无疑”。他肯定了赵翼《廿二史札记》之说“太史公已订成全书,其十篇之缺,乃后人所遗失,非史公未及成而待于后人补之也”,推翻了自己早年的论断。不惟如此,张先生还进一步论证了自己的新论断:“张晏,魏人,去汉犹近。所言迁没后亡其十篇,必有所受,宜可保信。刘知几《史通·六家论》,始谓史公著书,十篇未成,有录而已,并斥张晏《汉书注》之非。 自此众说纷纭,疑者竞起矣。以今论之,张说可从,而刘言不免失之臆测也。”
在现今的学术界,《史记》研究者基本上都认可《史记》书成后在传播过程中亡佚十篇之说。从拥刘反张,到反刘拥张,其说虽前后有别,但张先生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勇敢地否定自己不成熟的旧说。前人尝谓学者必须有自信,却不可勇于自信,张先生以自己的学术实践,给后人树立了一个诚实而非固步自封的学者典范。张先生自改旧说,是因为在真理面前,为了服务于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目的,真正的学者不应因个人的自尊而违心护短,一个学者的学术观点前后觏若划一必须根植于事实与真理。前辈风范,令人神往。
(本文是201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公羊学天人思想与西汉文学的经学旨趣》[编号:231849]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www.daowen.com)
①王鸣盛:《十七史商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5年,第1页。
②③章学诚:《校雠通义》,中华书局,1985年,第945页。
④⑤⑥⑦⑧⑨⑩张舜徽:《汉书艺文志通释》,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65、 110、 165、 177~178、179、 181~182、 281、 178、 113、 126、 235、 111、 110、 112、 172、 171、 121、122、 126、 130~131、 110、 110~111、 111~112、 113、 112~113、 23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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