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舜徽旧学根柢深厚,湛深于清人考证之学,因此,考证之精粗审疏自然也在其辨章学术的视野之内。他的《清人文集别录》“今于辨章学术之际,凡诸家考证之语,论断审密,信有发前人所未发者,亦特为拈出,以与学者详之”。他的《清人笔记条辨》“凡遇精义美言,则为之引申发明;或值谬说曲解,则为之考定驳正”,都表明了此意。
这里先以张舜徽对臧琳的《经义杂记》的辨析为例。首先是对其考证精审者特为提出,加以阐扬。臧琳认为汉及汉代以前,典籍在书名及标目的排列上,是以篇目的小题放在上,而将书的大题放在下,以《诗》为例,篇名《周南·关雎》在前,《毛诗·国风》在后,这种排列方法与后世不同。臧氏认为“小题所以在上者,以当篇之记号,欲其显也;大题所以在下者,总摄全书之意也”。不独《诗经》如此,五经亦都如此。后人(包括贾公彦、孔颖达)不知其故,而对这样的排列作出错误的解释。关于典籍的大题小题的问题,卢文弨在《钟山札记》、钱大昕在《十驾斋养新录余录》中都有研究,并与臧琳的观点相同。张舜徽指出,臧氏所言为最先。至于为何典籍要以小题在上,大题在下,张氏则作了更为合情合理的解释,他说,古人书用卷轴,叠陈于插架上,轴有下端向外,每轴下端,悬殊有牙笺以标记书名;上端则分标篇题,故曰小题在上,大题在下。后来书的版式由卷轴改为册页,但仍沿用旧式,将小题写在上,而大题在下。如此解释,便使令人费解的旧书标题方式其原因明白易解了。
凡遇精言美义,则为之引申发明,这是锦上添花,而正由于张氏的引申发明,则更使其人之说趋于完善。臧琳有言:
古人之言多气急而文简。如《毛诗》以不宁为岂不宁, 以不康为岂不康。《书·尧典》“试可乃已”,《史记·五帝本纪》云:“试不可用而已。”是《尚书》 以可为不可也。《论语·阳货》:“其未得之也,患得之。”《集解》:“患得之者,患不能得之。楚俗语。”《论语》 以得为不得,犹《尚书》 以可为不可也。 皆古人语急反言之证。何氏云“楚俗语”者,举时验以证之耳。
张舜徽同意臧氏的分析,并加以引申。他接着臧氏的话往下说,说古人语急,则省二字为一字,而古人语缓时,则又衍一字为二字。这种现象见之于《诗经》中为多,张氏举证说:如《车攻篇》:“徒御不警,大庖不盈。”传云:“不警,警也;不盈,盈也。”《桑扈篇》:“不戢不难,受福不那。”传云:“不戢,戢也;不难,难也;那,多也;不多,多也。”《文王篇》:“有周不显,帝命不时。”传云:“不显,显也;不时,时也。”《生民篇》:“上帝不宁,不康禋祀。”传云:“不宁,宁也;不康,康也。”《卷阿篇》:“矢诗不多。”传云:“不多,多也。”凡若此类,皆古人语缓加字之证,有些是传诗者已经明确指出,有些则传诗者未曾明言,因此张氏提醒学者,可按此大例而加以推求。如果说臧氏发现了古人语急而省字的通例,则张舜徽在这里补充了古人语缓而加字的通例,其意义不仅是引申,而且是发展了。
再以对臧琳之学的补充而言,臧琳说:(www.daowen.com)
凡六经古今文不可偏执,古文多假借,今文多正字。又往往古文得其真,今文或以形声致误。故必合考之方两通。汉儒今文家不知古义,古文家鄙弃今学, 皆过也。能参合古今,择善而从,可为后学法守者,惟北海郑君一人而已。
与臧琳一样,张舜徽也是通学的积极推崇者。他追寻郑学一变专固而为通学的原因,起主要作用的是学术发展的内在规律。一种学术发展步入误区,走不下去之后,必然会有矫枉之学发生,从而纠偏拨正。经秦火之后,汉代搜罗旧籍,往往是口耳相传,传经者有数家,而各家又有数说,各守专门,不相通假。直到郑玄才网罗众家,折衷一是。郑玄治经,于《易》学,则先通“京氏易”,再通“费氏易”;于《书》,则兼治古、今文;于《诗》,则先通韩,后宗毛;于《春秋》,则发公羊墨守,针左氏膏育,起谷梁废疾;于《论语》,则以《鲁论》张、包、周的篇章为底本,而参考《齐论》、《古论》为之注。郑氏之学承专固之后,不得不变而入于博通,物极必反,理固宜然。郑氏之所以能集两汉经学之成亦即在此。他对郑玄的治学路径作了进一步阐述。认为郑玄诠释诸经, 自以校勘文字异同为先务,校《仪礼》,有今文、古文之辨;校《周礼》,有故书、今书之异。注《仪礼》时,参用二本,从今文者,则今文在经,古文出注;从古文者,则古文在经,今文出注。其在《周礼》注,亦将“故书”、“今书”的同异详加排列。如据“今书”,则注明“故书某作某”。其于今文、古文的选择,大抵择善而从,无所偏主。 因此,张舜徽称郑学“所以为通也”。
既有发展补充,也有辩驳评析。臧琳批评《经典释文》的作者陆德明自己的见解“未免多误,非特音学不精,文字亦不大识”。张舜徽辨析道,《经典释文》的价值首先在于它保存了经典的旧音旧训,该书集汉、魏、六朝音训之大成,所收集的相关著作多至二百三十余家,各家字句音训不相同的地方,各有自己的意义,从中可以窥寻经师相传家法。其次,该书还保存了不少远古遗文,如“徐”字古文作䣄,“来”字古文作,这在他书均未作记载,而《经典释文》却记录下来了,这些字与铜器刻辞相印证,对于古文字的辨识不无意义。陆德明能将这些有用的古文字知识记录下来,这本身就说明了陆氏的学识。因此,张舜徽说,“陆氏在南朝, 自是小学名家,其所自言,容有未厌人意者,亦何至于不识字乎?臧氏所言,过矣”。
再如张舜徽对清初学人姜宸英学术的辨析。张先生对姜氏学术的评价甚高,称之为学“根柢深厚”,其著作“皆非湛深问学,实有所得而兼擅史裁者,不能为也”。但同时对姜氏学问的小疵也有驳正,在《湛园札记》中考论《礼记·曲礼》中“八十九十曰耄,七年曰悼”之说时认为,“当是‘八十曰耄,九十曰悼’。据文每十年一变称,无缘于八十、九十同称曰耋,而于中忽插以‘七年曰悼’,且七年正近幼学之期,称之以悼,何其不祥耶!况九节俱是成数,则七年之为九十无疑,而上句‘九十’二字宜删矣”。张舜徽对此说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凡考正经文,亦宜观察上下文意而后论断,庶无割裂之患。《礼记·曲礼》“八十、九十曰耋,七年曰悼”之下,紧接有“悼与耄,虽有罪,不加刑焉”。根据下文分析,此句是说,年及八十、九十的老人及年仅七岁的幼童是刑法所原宥的对象,耄之言瞀,谓八十、九十之人,神智不清。悼谓怜爱,七岁之童,年幼无知,为人所怜爱也。《曲礼》原文,上下相贯,不可分割甚明。钱氏《潜研堂答问》、王氏《经义述闻》皆尝考论及此,悉未从下句文义以推求之,明虽辨析周详,与经文原意不合。因此,张舜徽主张不能如姜氏所说,来篡改经文。
刘献廷在《广阳杂记》中引王崑绳语:“《二十一史》中,两汉、晋、六朝、隋、唐皆曰书;南北、五代、宋、辽、金、元皆曰史。不知史乃官名,不可以名书也,虞、夏、商、周皆名书,而《史记》云者,史官所记也,名正则言不顺,千年以来,无人发此义,一字之失,所关不小。”王氏以为,凡史书皆应称为“书”,称“史”则错。他自以为发现了一个被人忽视千年的错误,却未料自己实际上是露了一拙。张舜徽指出王说似是而不然,其说有三个漏洞。首先,史书名称非一成而不改, 自可以据情况而变动,古代编年体的书,首先称《春秋》,后来荀悦则称《汉纪》,司马光则称《资治通鉴》,都不因袭《春秋》之名,而自立新号,是所谓礼以义起,不必拘泥于教条。其二,两汉、晋、六朝、隋、唐的史书,也不皆称为《书》,据《隋书·经籍志》所记,有梁萧子显撰《晋史草》、有周许亨撰《梁史》、有隋牛弘撰《周史》等,或称为“草”,或称为“史”。其三,《史记》的得名也非因“史官所记”,该书原名《太史公》,或曰《太史公书》,或曰《太史公记》,后自《隋书·经籍志》乃省称为《史记》。如此辨析,则王说之非就很明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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