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是记录语言的视觉符号系统,作为表意体系的文字——汉字,因其通常记录的是语素这一最小的音义结合体,因此,就其结构要素而言,它除了视觉与听觉上的形式——字形、字音之外,还有其所表达的内容——字义,同时,在应有的层面上,又表现有字用。《约注》对文字的说解,可以由此来认识。
(1)说解字形。许书以字形分析为其主要任务之一,注说许书,自必关及其字形分析的说解。如:《说文·支部》:“支,去竹之枝也。从手持半竹。”《约注》:“许云半竹,谓‘竹’字之半,非谓竹枝之半也。古文作,象手在中正去枝之状。”(六34上)此阐发许氏的析形,准确精当。
张先生十五六岁时,即看完段氏《说文注》、王氏《说文释例》等书,后来,又以象形、指事、会意、形声四类将《说文》分抄一遍,名为《说文类求》。后来他又曾指出“我们今人有必要借用这些旧名词(作者注:即“六书”),以便很好地对古代文字进行分类”。(下册,第8页)因此,字形分析,《约注》以传统的“六书”理论为指导。例如:
本,“本、末、朱三篆, 皆合体指事”。(十一31上)
水,“水乃纯象形字,横看自见”。(廿一1上)
禾,《说文·禾部》:“嘉谷也。从木,从(垂)省。”《约注》:“禾本象形,而许君以会意说之,失造字之恉矣。”(十三40上)
字形的说解,如前所述,其所据材料有古文字,所以,《约注》常引古文字为说。例如:
贝,《约注》引金文、 甲骨文之形而后曰:“皆肖其形。”(十二17下)
羞,《说文·丑部》:“进献也。从羊,羊,所进也;从丑,丑亦声。”《约注》:“(金文) 皆象手持或廾献之形。篆文从丑,明丑即手字也。羊为膳食之嘉者。”(廿八38下)
汉字的构形理据是当今汉字学界极为关注的问题,《约注》对此实多有探析。例如:
鹰,《说文·隹部》:“……或从人,人亦声。”《约注》:“古者田猎, 以鹰犬捕禽兽,故二者皆人所常畜,鹰字从人, 与伏字从犬从人同意, 以二物与人为最近也。”(七44下)
(2)说解字音。对字音的说解,张氏循双声相衍之理,多所发明,不啻便于识记,往往可收举一反三之效。对此,我们留待后述。
(3)说解字义。字义的说解,因许书以分析字形,解说本义为旨归,而《约注》以“注许为事”,所以,其以本义说解为要,但是,其书也往往而有引申义的说明,同义词的辨析等,显现了作者对字义系统的深刻认识。例如:
朴,本木皮, 因木皮粗厚,故“引申自有厚义”。(十一33上)
束,“束之本义为口木, 因引申为缚物之通名”。(十二10上)(www.daowen.com)
——上说引申。
浼,《说文·水部》:“汙也。从水,免声。《诗》 曰:‘河水浼浼。’《孟子》 曰:‘汝安能浼我。’”《约注》:“此篆说解, 引《孟子》所以证本义, 引《诗》所以证借义。”(廿一70下)
——此通过对许书引文的解说,指出文字的本义与假借义。
壻(婿),《说文·士部》:“夫也。……士者,夫也。”视此,士、夫同义。《约注》 引《荀子·非相篇》“妇人莫不愿得以为夫,处子莫不愿得以为士”。杨注:“士者未娶妻之称”等文献后而云“二义别”(一48上)。
此将同义词置于相对为文的语言环境中展示出来,取到了辨析同义词的效果。由此而知,夫是已婚者,犹今丈夫、老公;士与夫相对而言指的是未婚者,约当今未婚夫或男朋友。
——此同义词辨析。
(4)说解字用。文字是用以记录语言的。使用中,因形音义的相互作用,因社会、文化的影响,汉字从而呈现出错综复杂的情况。《约注》对文字使用过程中而形成的诸如异体字、古今字、假借字、正俗字等文字现象给予了应有的重视,在很大程度上展示了汉字历时与共时的系统联系。例如:
國, 引金文为说,而曰:“‘或’为古文,‘國’乃后起字。”(十二14)
止(反文),《说文·止部》:“蹈也。从反止。”《约注》:“ 《 足部》:‘蹋,践也。’ 当以为初文。踏乃蹋之俗体。”(三67上)此说是初文,踏、蹋后出,而蹋是正体,踏为俗体。
(下出头),《约注》:“、聿、筆三者,古实同字。”(六34下)
此说三字初本异体字,后有分化。
隶,“隶为初文,逮、枲隶(迨) 皆后增字。”(六37下)此说逮、枲隶源隶而生,都是增加形旁的后起字。
夆,《约注》:“(逢)乃夆之后增体。夆已从文,不合复从辵矣。夆之古读重唇, 即今之碰字。”(十54下)
此说“夆”与“逢”、“碰”为古今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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