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之初,我主要陪审刑事案件。我发现站在被告席上的,有不谙世事的中学生,也有年过六旬的老者;有目不识丁的无业游民,也有口若悬河的国家干部;有伶牙俐齿的健全人,也有一言不发的聋哑人。形形色色的被告,大大小小的案件,让我的情绪在愤怒、惋惜、同情和无奈中变幻沉浮。每每想到这些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心里总是沉甸甸的。
最令我心痛难平的是青少年犯罪案件。三个十五六岁的初中生,鬼使神差般的买了两把菜刀,在傍晚时分抢了一个下班女工的挎包,包内物品总共价值一千多元,犯下抢劫罪。青春时光本该在学校度过,一念之差就身陷了囹圄。两个十八岁出头的外地小伙子,连续三个晚上在北京持刀疯狂抢劫,他们甚至自己都记不清作案的次数和地点了。一位貌美如花的19岁少女,因爱慕虚荣给男朋友买跑车,以买房为名诈骗了200多万元。有三个20多岁的年轻人,以兑换外币为名,事先精心设计圈套,专门在街上找寻上岁数的老年人,利用他们的好心或贪便宜之心实施诈骗,一次竟骗了一名60多岁的退休女教师16万元,虽然犯罪人被抓获,但钱财也被挥霍殆尽。
看着一张张稚气未脱、天真无邪的脸,很难把他们和那些犯罪事实联系在一起,更难的是如何在惩罚和挽救之间找寻一个平衡点。(www.daowen.com)
我发现被告人很大一部分都是外地来京者,其中一部分甚至是弱势群体。他们来到北京后,因为文化水平低,没有生存技能,在繁华陌生的大城市找不到工作,迷失了自我,遂走上犯罪之路。
这类案件,令我在愤怒之余,又不得不思考犯罪背后的社会根源,而这些深层次的问题仅靠对几名被告的判刑是远远解决不了的。古人说得好,“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在对个体实施惩罚的同时,我们不能不思考的是,让每个人有机会安居乐业,减少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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