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京城陪审故事:一起伤害案的和解,田某赔偿6万元,陈某接受建议

京城陪审故事:一起伤害案的和解,田某赔偿6万元,陈某接受建议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田某诉至法院后,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赔偿致残生活补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整容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余元。经过耐心的分析和解释,明确指出其“投诉”行为与“索赔”结果无任何法律关系。结果,陈某接受了由被告人给予6万元赔偿的建议,双方签订了谅解协议,田某被从轻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陈某也未再进行任何“投诉”之举。

京城陪审故事:一起伤害案的和解,田某赔偿6万元,陈某接受建议

2011年9月的一天,被告人田某驾车途中与骑车人陈某因交通问题发生争执,双方在肢体冲突中,田某将陈某致轻伤。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将田某诉至法院后,陈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田某赔偿致残生活补贴、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整容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28万余元。但因陈某所能提交的损失证据尚不足2万元,法官对其诉求进行了释明后,陈某情绪表现较为偏激。究其原因,一是在田某被取保候审后,曾携食品等物前往陈某住地希望协商解决,此举被陈某视为有关工作人员将其家庭住址泄露,扬言要一查到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他认为“额部有凹陷”与“手指有骨折”系两处受伤,而公诉机关的起诉中遗漏手指受伤,对此陈某也表示了强烈不满。在这种情绪下,法官的任何释明工作都让陈某质疑此诉讼活动的公正性,因而具有较强的抵触情绪。“他每次来法院,都在楼道里大喊大叫的”。主审法官这样形容陈某。

我和老张作为合议庭成员,介入了庭前的谈话工作。我以温和的语气,先引导他将自己的观点、理由、依据及所有的不满都倾诉出来,这样就有效的削弱了他的抵触心理。在他平静下来后,我就所提诉讼中请求赔偿的项目,一一进行核对,然后进行逐条分析,发现他的整容费很高。他解释说:“额部整容只能去美国做,手指骨折的索赔数额,我参考了同一病友手指骨折获赔的数额而提出的。”其实我在同他谈话时发现,他有一个习惯动作,就是双手十指交叉,总在做翻腕动作,加上他也未提供相关诊断证明,由此我断定其手指骨折情况不存在。

通过进一步与他交谈,我判断他还是明知有些诉求无法实现的,才寄希望通过以“投诉”来施加压力的。经过耐心的分析和解释,明确指出其“投诉”行为与“索赔”结果无任何法律关系。两个小时后,陈某终于将赔偿数额由28万元降到了10万元。第一次谈话和调解,不仅在内容上取得了进展,对受害人的心态的平息也起到了极重要的作用。(www.daowen.com)

数日后,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两位人民陪审员对双方又进行了第二轮的调解……结果,陈某接受了由被告人给予6万元赔偿的建议,双方签订了谅解协议,田某被从轻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陈某也未再进行任何“投诉”之举。

在这起案件中,我运用了“释法析理法”等调解方法,将情绪偏激的当事人通过疏导、安抚、分析等手段,引导其走向了正确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得了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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