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人民陪审员案情小技巧总结

人民陪审员案情小技巧总结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按常理,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应当提前介入阅卷,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一下赵法官,在一次庭审中,我对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产生了一个疑问,但实在吃不准,就低声向赵法官询问,赵法官示意我庭后解释。庭后,因当事人还未离开,赵法官就把我叫到隔壁,就我刚才的疑问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让我非常感动。

人民陪审员案情小技巧总结

常理,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应当提前介入阅卷,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但目前这个问题在客观上实施起来有难度,原因大致有三:第一,陪审员不愿意抽出时间专程前来阅卷(庭前阅卷往往又不现实);第二,或虽有陪审员有心提前阅卷,但会担心法官太忙,会给法官添乱;第三,法院也未设有供陪审员阅卷的办公地点……总之,能有一堆的不能提前阅卷的理由。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关键还是在于人民陪审员自己,只要在观念上把自己当成了合议庭的成员,方法总是有的。我的经验是:

第一,一般开庭前都是书记员先到庭,在书记员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审判员到庭宣布开庭之前的这短暂时间里,人民陪审员完全有时间将起诉书阅读一遍,这样就掌握了案情的主干,在随后的法庭调查过程中,就会有意识的去倾听双方当事人陈述中的重点内容;

第二,开庭后,要注意跟随着法官的思路,这表现在除了要一边注意听当事人陈述外,还要注意听法官的发问,并去体味法官如此发问是想了解、核实哪个环节上的问题,从而尽快实现了解案情的脉络和关键点的目的。

第三,在前两个过程中,人民陪审员还应开动脑筋,寻找案中疑点或遗漏点。有位法官说的好:审判员整天陷入案件中,大脑也会有疲劳的时间,也会有疏忽的时候……此时人民陪审员如能适时适度就发现的问题给审判员提个醒,对审判员来讲也是莫大的帮助。(www.daowen.com)

第四,在法庭调查即将结束时,审判员一般都会示意人民陪审员,是否有要问的问题,此时人民陪审员应态度明确的表示“有”或“没有”,如果有问题,自己又吃不准,可先低声与审判员请教一下,审判员此时一般都会表示同意,即使审判员没有同意陪审员问某个问题,至少也能说明你的确是认真听了,动了脑子了,久而久之,审判员也就会逐渐认同你,会教你一些发现问题和分析判断问题的方法。当然也可以在庭下请教审判员:我刚才提的问题是否恰当?说到这儿,不得不提一下赵法官,在一次庭审中,我对原告的主体资格问题产生了一个疑问,但实在吃不准,就低声向赵法官询问,赵法官示意我庭后解释。庭后,因当事人还未离开,赵法官就把我叫到隔壁,就我刚才的疑问做了一个非常详细的解释,让我非常感动。

第五,法庭辩论,是当事各方对案件的看法及其主张依据的高度归纳与概括,应当是庭审中的精华,其辩论要点,也应当是陪审员关注的重点内容。

第六,休庭后,无论是否马上合议,陪审员都应自觉将庭审情况用笔记的形式做个小结,并将自己的看法一并记上,待合议时或判决书出来后将笔记与之对照,从而也能检查出自己的不足,有助于下次陪审同类案件时,起到举一反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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