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了解京城陪审故事,探索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

了解京城陪审故事,探索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坦率的讲,到今天为止,我的意识还未上升到要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多做贡献的高度。我们应当认识到:任何社会制度、任何法律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否则矛盾就不会充斥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我们应当认识到:人民陪审员若能从自身上找原因,这将是对目前尚不完善的人民陪审制度的最好的弥补,更何况我们是自觉自愿的来做人民陪审员。

了解京城陪审故事,探索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

1977年高中毕业后先到农村务农,后回城当工人,这期间连续三年考大学不中。此后做过行政管理工作,最终不甘失落的我,终于在1987年从当时的中华全国律师函授中心拿到了一纸国家并不承认学历的文凭。但它毕竟把我引进了中国的法律之门。1990年,经单位推荐我担任了一届人民陪审员,虽然那时我仍很年轻,很多事情根本谈不上深刻领悟,但三年的刑事案件陪审经历,让我对法官这一职业产生的敬慕之情难以忘怀。当2008年10月我再次拿到人民陪审员的证书时,按捺不住兴奋的心情提笔写下的第一篇稿件就是《再次当上人民陪审》。

坦率的讲,到今天为止,我的意识还未上升到要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多做贡献的高度。我认为:与其夸夸其谈,不如踏踏实实尽自己所能,多学一点东西,多做一点既利人、又利己,于人、于己、于社会均有益无害的事,更能去体现活着的价值。我们应当认识到:任何社会制度、任何法律制度(包括人民陪审制度)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任何人、任何事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瑕的,否则矛盾就不会充斥在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但对于人民陪审制度中现存的“陪而审不审、审而议不议、议而决不决”等问题,并不完全是制度本身的问题,这当中依然也存在“事在人为”的问题。能否在现行体制、现行制度、现行人文环境下,摒弃消极的东西,汲取积极的营养,才应当是我们企盼的结果。如果说通过我们的奉献与付出,能够为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提供或积累一些经验或教训,也不枉投入四分之一的精力用于人民陪审这一公益事业——这就是一项社会公益活动,好比奥运志愿者,仅此而已。我认为参加人民陪审工作,就应当具备这样的一种“平常”心。只有这样,你才能静下心来去学习你想要的知识;当学到了你想要的知识后,再去谈论你将如何去发挥、展示你的作用。

为了当好人民陪审员,把握好陪审工作的角度,我事先在网上广泛浏览了目前有关我国陪审员制度执行情况的资讯。众所周知,我们都很清楚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还不尽完善,其中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议而不决”的流于形式的现象的确还是比较突出的。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大致有来自陪审员的两个说法:一是说法官不屑与陪审员讨论案件,一是说陪审员不愿给法官添麻烦。(www.daowen.com)

以我感受到的是,前者仅是个别情况,大部分的法官还是比尊重人民陪审员的,庭后合议时能很认真的征询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至于后者,我认为则是人民陪审员对自己的身份角色的理解有偏颇。

对此,我的看法是:暂且不谈设置陪审员参加审判工作的大道理,仅从小的道理来说,第一,当不当这个陪审员,没人强迫,但来了就不应把自己放在听故事的位置上;第二,能够和法官一起参与审判工作,是非常难得的学习环境与机会,如果看不到这起码的两点,人民陪审员还是不当为好。我们应当认识到:人民陪审员若能从自身上找原因,这将是对目前尚不完善的人民陪审制度的最好的弥补,更何况我们是自觉自愿的来做人民陪审员。如果具备了这种认识,实际上也就具备了做一名合格陪审员应有的最基本的心态,甚至可以说是陪审员的最高心理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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