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展芸
2014年,我被辛区知识产权局推荐为人民陪审员,当我接到这个通知时,感到无比骄傲。现在我已经任期一年,回忆过往那些陪审案件都历历在目,每一个案件都让我刻骨铭心,每一个触犯法律的人都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每次我坐在审判台上,总有一个坚不可摧的信念:公平是值得捍卫的,公正是必须坚持的。
在陪审初期,为了更加熟悉审判工作,我首先了解了陪审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如《知识产权法》《民法》《北京市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随后,在每次陪审时都认真地听取检察官宣读起诉书、法官的提问和当事人的陈述,对案件都进行细致的分析,思索自己如何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如何既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又能最大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每次陪审之后,我还要回顾自己在庭审过程中存在哪些不足,是不是有该提的建议没有提出来,让自己慢慢地适应了这一工作,也从中体会到了一名人民陪审员的光荣和价值。
在我陪审的诸多案件当中,一个九万亿的天价专利案件让我记忆犹新。2015年3月20日上午10点,北京市工商局辛区分局的办事大厅里,走进一个中年男子。他对工作人员说,自己有一项能够造福子孙万代、造福全人类的专利技术,现在想办理以专利技术进行企业增资的业务。这个人说,他的这项专利技术世界独一无二!他来工商局,就是要用自己的这项无形资产,为他濒临破产的公司申请注册增资。而当他说出要用来增资的金额时,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吃了一惊,竟然是9万亿!工商局工作人员介绍,为了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催生发展动力,优化营商环境,去年国务院批准了《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实缴制的时候注册资本是有最低限额的,而且也要实际交付,再由工商局做验资、审计。改为认缴制之后,工商局不再去关注和认定公司的实收资本,也不用去履行验资的程序。
那么9万亿是什么概念呢?2014年我国GDP,即国内生产总值为63万多亿元人民币,9万亿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七分之一。我们知道,注册资本是全体股东做出的出资承诺,是公司对外的一种承担债务能力的宣示。那么,这个申请增资的究竟是什么人?他的这项专利,究竟是什么惊人的技术呢?这个人名叫赵华,今年57岁。他是辛区知识产权局的常客,经常询问有关专利的各种信息和政策。赵华说,自己头脑很聪明,虽然只有高中学历,但从年轻的时候就对技术革新感兴趣。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赵华下海经商。从个体户到小老板,赵华不仅干过很多事,而且还赚过很多钱。赵华说,自己多年以来一直对实用新型技术的研究有浓厚的兴趣,尤其在节约能源方面,拥有了不少实用新型专利。早在2006年,他就以个人名义,到北京参加科技博览会,为自己的专利研究找机会。直到2010年,赵华参加了当年的北京科博会,在对昌平科技园区进行一番考察后,赵华决定,进军北京!有了这个设想后,赵华又进行一些原理的研究,设计出了示意图,并再次申请了专利——“一种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
这究竟是一种什么神奇的设备?它怎么能够治理雾霾呢?为了进一步说明技术原理,赵华拿出了他的这项专利证书。指着上面他所画的示意图,为我们讲解起来。在这个示意图里,最核心的是一个风轮。通过太阳能带动风轮引进空气,空气进入管道后,通过净化清除雾霾和沙尘,同时还能风动发电。赵华说,他的这项专利,技术原理很复杂,一时很难解释清楚。但他说,自己的这项专利技术,一旦转化为现实生产,将会产生巨大的经济价值。在他的设想中,北京将需要2000台设备,经济产值将达到1550亿元。
近年来,投入空气净化研究发明的人越来越多,有关空气净化方面的专利申请,数量有所上升,有相当一批符合要求的实用新型技术,获得了专利授权。但是,获得专利授权,仅仅是一项实用新型技术从理论上得到了认可。要想获得市场的认可,或者说转化成经济效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赵华坚定地认为,自己这个“一种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是极具价值的发明。(www.daowen.com)
那么,赵华的这项专利究竟有没有评估机构对它的价值做出评估呢?赵华说因为自己的这项技术还没有哪个个人或者机构真正理解,所有到现在为止,还没有机构对他的项目做出过价值评估。赵华说自己手里还有一项专利技术,叫“高速地下铁路网”。这个技术是和“一种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同时申请成功的另一项专利。赵华介绍说,这项专利简单来讲,就是把高速铁路建到地下去,一旦研究成功,可以为国家节省几百万公里的土地资源!信心百倍的赵华决定,他要利用自己这两项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蕴含的无穷价值,为自己的公司——北京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增资987,654,321万!赵华拿到了相关部门核发的专利申请授权,说明在这三个方面具备了规定的要求。2015年3月,赵华带着自己的“一种雾霾沙尘过滤清新空气气流发电机”和“高速地下铁路网”两项专利证书来到辛区工商局,申请注册增资987,654,321万元!但是2015年3月26日,北京市工商局辛区分局作出了驳回赵华申请注册增资的行政决定。北京市工商局辛区分局登记注册科刘副科长说,工商局肩负着登记注册的责任,同时也肩负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职责,如果说每一个出资人都在没有出资能力的情况下,申请这种极高的注册资本,拿到这么一个大额的注册资本的营业执照去做生意,对整个市场经济的维护也是一种损害。面对工商局作出的认定,赵华坚决不能认同。2015年5月29日,赵华以行政不作为为由,一纸诉状,将北京市工商局辛区分局告上了法庭。
记得这个案件初审的时候,我作为人民陪审员出席。当时主审法官韩法官还问过我有关赵华的专利情况。因为之前我接触过赵华,也熟悉他的专利情况,我向韩法官如实介绍了他的情况。2015年6月26日,北京市辛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原告法定代表人赵华表示其认缴的出资主要以其知识产权出资,而其提交的两项知识产权专利并未经有权机关评估作价。现有证据无法证明两项实用新型专利价值可能达987,654,321万元人民币,也不能证明赵华可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原告法定代表人赵华没有正确认识注册资本认缴责任,没有理性的做出认证承诺,对于北京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关于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的请求,本院不予支持。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北京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辛区人民法院韩法官说,我们国家的《公司法》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方式,但是《公司法》同时规定了知识产权出资应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估作价,既不能低估,也不能高估。这个案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原告的法定代表人赵华提出了两项实用新型的专利,他个人认为这两项实用新型的专利,评估价值能够达到9万亿元,但是其并没有提供证据,事实上也没有相应的评估予以支撑。
审判中,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由于现行注册资本金制度的放宽,准入门槛的降低,一些企业股东有认识上的误解,甚至产生出盲目的自信。很多人就认为不用实际出资了,但实际上认缴并不是不缴,企业自身要加强对自我企业的一个管理,要加强诚信的意识。专利法方面的专家谈到,目前有些专利没有足够的可实施性,可以说只是一个“想法”。专利的价值不是专利局授权给予的,而是社会需要的体现,其价值是权威评估机构评估后认定的,不是个人的判断。
案件初审之后,赵华曾多次去单位找到我询问案件的进展,每次我都向他详细地讲述我国现行的各种法律制度,希望他能以平常心态对待这次案件。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要充分利用陪审员的身份和自己工作的便利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大众更了解法院,尊重和理解法官,增进司法与公众的沟通,从而更好地履行职责,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认真做好陪审工作,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公平正义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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