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从事教学工作以后也是长期扎根在偏远地区,熟悉基层的社情民意、了解基层的乡土人情,对基层淳朴、勤劳、善良的群众更是有着难以割舍的深厚感情。因此,处理每一个案件时,我都会感同身受的体察他们的困难,设身处地从百姓利益出发,千方百计帮助当事人解决矛盾。我们虽然不穿法袍,不戴法徽,不敲法槌,但是我们也要以职责为重、以人民为本、以陪审为荣、以奉献为乐,化解纷争,维护稳定。
2015年夏季,我和陪审员老谢陪审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原告是只有初中文化的90后小伙陈风,他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北京家乐电气有限公司给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5000元、未休年假工资7586元及加班工资31379元。蒋法官相继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最后询问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表示同意。而被告却说:“调解可以,但公司不给赔偿。”休庭合议时,我建议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法官带原告在庭外做思想工作,我们两位陪审员留在法庭做被告的思想工作。(www.daowen.com)
我说:“您好,赵经理。我问您几个问题,第一,你们厂有一条规矩,凡是在你们厂打架斗殴的工人一律开除出厂是吗?”被告点头称是。“那你们这条规矩是否通过职工工会?”“没有。”“那工人是否知晓呢?”“不一定。”“那你们不是暗箱操作吗,说得不好听一点就是‘霸王条款’,你们是不是错了呢?”被告低头不应声。“第二,陈风工作表现很好,而打他的人是嫉妒他的好表现,你们不仅不惩恶扬善,反而一律开除,这天下哪儿有正义可言?偏要好人扛着行囊走天涯,我们都摸摸自己的良心。”这时,赵经理面露羞愧之色。“第三,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朝夕祸福,有些事不是自己能掌控的,而事实充分证明是打他的人不对,人家也给原告赔偿了损失。把逞凶者开除是他罪有应得,而你们把原告开除,人家冤不冤啦。”听到这里,被告好像一下豁然开朗了,表示愿意赔付原告一万元,原告也点头答应。蒋法官趁热打铁,给双方出具了调解书,这场官司就这样圆满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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