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启示:京城陪审故事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启示:京城陪审故事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那是2013年8月8日,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约谈当日,我与原告父子在我的办公室长聊了近三个小时,交谈中我了解到,原告此前曾因在小区内停车时与人产生纠纷,双方在互殴中致对方轻微伤,原告对受到的行政处罚心存不满,认为警方偏袒对方,在屡次信访无果之后,情绪愈发冲动,以致发生在人民大会堂附近拦截人大代表车队的过激行为。

行政诉讼案件办理启示:京城陪审故事

那是2013年8月8日,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在乙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及其父亲在原告席依次落座,北京市公安局乙区分局的委托代理人端坐于被告席上,法庭正后方的旁听席上,坐满了专程前来旁听案件审理的群众。

事件的起因是在当年三月两会召开期间,原告因为个人诉求没有得到满足,公然在人民大会堂附近拦截人大代表车队,在现场被强行劝阻之后,受到公安部门的行政处罚。原告对此不服,在诉讼中情绪激动,言辞激烈,庭审中在审判长的把控下,依次完成了各项程序,随着“铛”的一声法槌响过,庭审结束。

走出法庭,我被原告父亲及多名旁听人员团团围住。各种质疑、责难不绝于耳,凭着多年在企业从事信访工作的经验,我感到在场人员中有多名上访专业户,他们的发问,已经超出了案件的范围,直指国家的司法制度,甚至带有某种挑衅。为了平息事态,为了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尊严,我在现场一方面据法说理,阐明行政诉讼案件与刑事案件审理的异同之处,另一方面,宣释审判纪律,谢绝讨论案件的相关细节。针对原告父亲向我索取联系方式的请求,我给予了满足。两天之后,原告父亲打来电话,诚恳提出想择日与我会面交谈,慎重考虑之后,我答应了他的请求。

约谈当日,我与原告父子在我的办公室长聊了近三个小时,交谈中我了解到,原告此前曾因在小区内停车时与人产生纠纷,双方在互殴中致对方轻微伤,原告对受到的行政处罚心存不满,认为警方偏袒对方,在屡次信访无果之后,情绪愈发冲动,以致发生在人民大会堂附近拦截人大代表车队的过激行为。对此,我在向原告父子释明行政诉讼案件审理范围的同时,从一个百姓的角度,讲述自己在小区停车过程中遇到类似争议时采取的处理方法,引导其知晓,警方对于此类纠纷的处理原则,不仅看原因,更要看结果,一个不冷静的失手伤人,导致了行为人受到法律制裁,从事件起因上,看似有点冤,但从伤害后果上论,势在必然。我还对原告父子不满社会的情绪进行疏导,我与原告父亲是同龄人,我同他一起回顾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文革前后,党和国家在民主与法制方面的发展变化,比较了中、西方司法体制的异同之处,从西方国家目前反恐的应对措施谈到我国在两会期间的安保,从做父辈的角度谈子女教育……(www.daowen.com)

尽管不可能以我一己之力,完全扭转他们的认识,但坦诚相见、推心置腹的畅聊,无疑对舒缓情绪、消除对立起到一定的帮助作用。原告父子表示,今后会吸取教训,冷静、依法、依规处事。对于两人此前就相关刑事案件处理过程中存在的异议,我也提出了相关建议。握手告别之际,我向二人承诺,会把他们的意见如实地向合议庭转达。

一起行政诉讼案件的陪审,使我感悟颇深:根据行诉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是行政诉讼案件所要解决的问题,至于行政行为涉及的具体内容,并不是行政案件审理的范围,作为法官当然必须掌握原则,遵从法律规定,这是毫无疑义的。但从定纷止争、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如果人民陪审员能够在调解过程中,以老百姓的身份,有所“越位”,做一些法外说理的工作,往往会收到围点打援、事半功倍的效果。在与该起行政诉讼案件当事人的约谈中,当原告大谈西方民主的优越时,我曾毫不客气地反问原告:假如你在人民大会堂的所作所为发生在白宫周边,结果将会是什么?我认为,陪审员在履职过程中的特定角色,使我们在与原告的交流过程中享有比法官更大的自由度,有助于案件地顺利审理。

当然,这是发生在三年之前的一桩案件。从去年开始,乙区法院正式建立健全了人民陪审员与当事人的约谈制度,就约谈程序、地点、谈话记录等相关细节作出明确规定,并将每次开庭前的权利与义务,明示告知原被告双方。抚今追昔,回忆起三年前的那一幕,我隐隐感到,按照现行约谈制度的要求,我还真的有点儿违规操作之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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