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妹阿秋领着一个未成年的女儿在北京漂泊,她决心将自己及孩子的生父告上法庭。
阿秋说她与一高级工程师涉嫌重婚,触犯法律,现在真诚悔过,愿意承担罪责,决心结束过去,重新做人。在法庭上阿秋讲了她与高工的故事。阿秋说她从老家浙江去海南打工,通过老乡介绍,在北京市某公司总院驻海南分院做清洁工。阿秋长得高高的个子,面容清秀,秀发飘飘,对同事及朋友热心友好,对本职工作尽职尽责,因此得到领导和大家的好评。
在工作当中,阿秋认识了驻该公司的一高级工程师,高工是临时到那里工作的,当时五十岁出头,工作认真,知识渊博,是分院的主力。高工与年轻的阿秋是老乡,在异乡突然意外遇到老乡,双方显得格外亲切。高工更是不见外,双方熟了之后,他向阿秋诉说了自己的不幸。高工说,他与妻子关系不好,他们夫妻虽是同一单位的,妻子也是大学生,但他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现在关系非常紧张,已经分居单过,早晚是要离婚的。高工多次表示喜欢阿秋,并发誓要娶她为妻。
阿秋只身一人由贫困乡村到外省打工,是因为家庭生活困难,又是家中的老大,父母身体不好。因此平时她努力工作,处处小心,为的是多挣一些钱补贴家用。对高工的表示,她心中自然明白,但她与高工之间根本无感情可言,论岁数,高工足可以做她的父亲,论工作她只是一个临时工。高工又没离婚,能行吗?因此她坚决拒绝了高工的追求。
但高工此时却死死纠缠,向她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娶她,即使是现在离不了婚,将来退了休,也一定离婚娶她。高工还说他有两个女儿,没有儿子,如果阿秋能给他生个儿子,将来一切都听阿秋的,一切财产也都是阿秋的。高工的一番话,说的她这个从没见过世面的农村姑娘怦然心动。此刻的阿秋已飘飘然了。她觉得高工温文儒雅、有知识、有技术、有风度,面对着高工“火一样的热情”,单纯简单的她已经完全被征服了。在高工的几番诱惑下,她此时也做起了“高工夫人”的美梦。高工是北京人,有着一份令人羡慕的工作,有高级职称,同时在外省与他人还共同经营着一个股份公司,有着不薄的收入。在高工“热情追求与花言巧语”的诱惑下,阿秋决心以身相许。
阿秋与高工开始同居了,她开始做起了“老夫少妻”的黄粱美梦。不过高工还算对得起她,凭着他的老关系,将阿秋的户口从浙江迁往山东济南市,由农村户口转成了城市户口。她与高工分别在海南、济南以夫妻名义开始同居了。(www.daowen.com)
不久高工调回了北京,阿秋也跟着来到了北京,开始租赁他人房屋暂住。高工定期到她的住处看望她,每次都像久别的新婚夫妻一样住在一起,“夫”唱“妇”随。不久阿秋怀孕了,高工高兴坏了,可以有儿子了。但他对她说,现在我还暂时离不了婚,因为二女儿正在考大学,怕影响她的学习,等等再说。她看着未来的“老公”这么心细,她当然同意他的说法。几个月后,由高工亲自安排,她到他的老家生下了一个女孩。虽是女孩,但不管怎么说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老来得子,高工喜欢得不得了。当孩子一岁时,阿秋带着孩子回到了北京“老公”身边居住。高工隔三差五地前来看望她们母女俩人。小女儿聪明伶俐,乖巧漂亮,不管在任何场合都亲热地“爸爸、爸爸”地叫着,叫得高工心中说不出的高兴。高工按时付房租和生活费,“一家人”在北京过得其乐融融。
一转眼,小女儿该上学了,孩子的教育怎么办?阿秋焦急万分,她不停地提醒高工,不要忘记当初对她的承诺。高工此时刚刚退休,阿秋盼望着高工赶快实现他的诺言。可是自从高工退休后,不但不提离婚的事,而且从原来的一周来一次,变成两三个月才来一次。而且生活费、房租费也一拖再拖,高工不再主动来看母女俩了。为了居住、生活和孩子的抚养教育,她开始和高工发生争吵,甚至动了手,有一次她还把高工的牙打出了血,高工理亏,只好忍气吞声,不敢还手。几次争吵之后,高工终于对她说出了实情,他说妻子坚决不同意离婚,自己真是没办法,过些日子再说吧!阿秋一听就懵了,苦苦等了这么多年,竟等来了这么个结果,她不甘心,哪里能轻易就这么说算就算了呢!她多次找高工,高工避而不见,最后瞪着眼甩出一句话,你爱上哪儿告就上哪儿告去吧!你也不想想,你是什么人,我是什么人?
面对如此绝情的“老公”,她愤怒了、绝望了,并且豁出去了。为了可怜的女儿,为了今后自己的名声,她做出了不惜坐牢,也要讨个说法的选择。阿秋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选择了自首。她向法官交代了和高工重婚的事实,请求依法处理自己和高工的重婚罪。她对法官说:“我一时头脑发昏,误入歧途,做了不光彩的事情,我是一个农村的孩子,生性软弱,没有眼光,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迷惑,后来一错再错,直至生下孩子,我恨自己。对今天这个局面,回想起来,懊悔不及。现在我自知我的行为不仅不光彩,而且伤害了他人的家庭,我甘愿受罚。他欺骗了我,我也看错了人,我万万没想到他这么无情无义。目前我没有生活来源,又带着一个可怜的孩子,我该怎么办呢?孩子长大之后我该怎么向她交代呢!我回到家乡,我又该怎么向家乡的父老乡亲们交代呢!我又怎么向我的父母交代呢!”面对法官,她发出了撕心裂肺的呐喊。
等待阿秋和高工的将是什么呢?法官对她讲:“《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你与高工虽没有结婚,但是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你们是以夫妻名义对外同居的,也视为重婚。”阿秋说律师已经对她讲了,她知道犯了重婚罪。自酿苦酒的她,面对着负心的“老公”后悔万分。孩子户口上不了,将来入学、工作都成了问题,更不要说自己和孩子在社会上受到的歧视。法官告诉她,如果坚持起诉,会因涉嫌重婚而被判刑。她痛苦而又无奈,她说她主意已定,不管受到什么处罚,一定要告,为了无辜的女儿,为了自己,同时也告诉和自己一样怀揣梦想的女人们,一定不要再走她的路,要擦亮眼睛,认清人。
法律是无情的,阿秋虽然出了口气,高工被判实刑,她被判了缓刑。但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在北京漂泊,没有生活来源,被人抛弃,所遭受的感情上、精神上的伤害是惨痛的。在此提醒那些仍在非法同居,怀揣梦想的男女,应从本案中得到警醒。尤其是女性,更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尊、自强、自立的精神。同时全社会也有责任帮助这些误入歧途的人,增强法律意识,大力倡导男女平等意识,逐步消除性别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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