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过去了很久,但却在我脑中挥之不去。
马上要开庭了,一个一岁多的小姑娘却在法庭内推着椅子来回地走,大大的眼睛、活泼可爱、不知认生,就像个小男孩,她在当地曾被评为“健康冠军娃娃”。法官与书记员走进来,问这是谁家的孩子,马上要开庭了,快把孩子看好。
原告小何看法官进来了,赶紧把孩子抱起来,并顺手把孩子放在背后的背篓里,随后坐到了原告席上。小女孩乐乐在妈妈的背上,高兴地东看看西看看,嘴里还在不停地说着唱着。法官对原告说,开庭时不能带孩子,但原告说,她从深圳来,就一个人,没有办法。法官看了看只好默认。这时从门外进来了两个文质彬彬的小伙子,都一米八几的个子,带着黑色的金边眼镜,帅气得很,其中的一个总是躲在另一个的身后,躲在身后的是乐乐的亲生父亲小周,前面的是代理人——小周的表哥小胡,小周进来后眼睛一直盯着小乐乐,目不转睛,透着无奈与爱恋。
法官宣布开庭。原告小何的诉讼请求是:解除与被告非法同居关系;要求被告给付双方所生之女乐乐今后的生活费,并要求被告补偿以前欠孩子的生活费五千元。被告并不说话,而是由他的代理人小胡代理。小胡说同意解除与原告非法同居关系,但他的表弟目前还没有正式工作,暂时没有给付孩子生活费的能力,关于补偿生活费的请求也暂时没有办法补偿。小周只是低着头,不讲话,眼睛却一直没离开过乐乐。经过几番辩论,双方各持己见。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交换了一下意见,问原告能不能把孩子交被告抚养,当人民陪审员把这意见一说,原告一听马上就急了,坚决不同意把孩子交被告抚养。小乐乐看到妈妈发火,害怕了,在妈妈背上大哭起来,妈妈只好把乐乐抱起来,小乐乐还是大哭不止了,法庭只好休庭。过了一会,乐乐不哭了,法庭继续调查取证,但乐乐挣脱着要下地玩,妈妈只好把乐乐放地上,这下乐乐高兴了,在法庭上跑来跑去,被告席上的二人,也顾不上回答法官的问题,用手招呼乐乐,乐乐兴奋地大声叫着跑到两个被告处,好奇地看着他们,并大声叫叔叔,被告及代理人马上站起来,接着又马上蹲下来,小周急不可耐上去拉着乐乐的手,小声地让乐乐叫爸爸,看得出小周真心喜欢乐乐,满脸充满爱意。乐乐只是看着不说话,小周要抱乐乐,乐乐往后躲,小周拉着乐乐不放,这下乐乐吓坏了,又大哭起来,挣脱爸爸的手跑到妈妈怀里,让妈妈抱她,乐乐看着俩被告,委屈的大哭不止。这个庭没法再往下开了,不管法官说什么,乐乐只是哭个不停,妈妈只好从书包中拿出玩具及好吃的放在法台上,哄着乐乐,乐乐终于不哭了。乐乐坐在法台上,开心地吃着玩着,直到庭审结束,乐乐一直坐在法台上玩耍,法官摇着头,无奈地小心翼翼地发问,生怕哪句话又惊动了孩子。最后法官征求被告意见,小周说他喜欢孩子,但自己因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因为父母坚决反对他的婚事,所以不能奢望帮她带孩子,因此暂时没有能力抚养孩子。
法庭休庭,法官与人民陪审员商量,决定分头做原被告的工作。
原告小何向法官及陪审员讲述了她与小周的故事:小何是个典型的南方少妇,长得清秀文静,非常能吃苦,初中毕业后,只身来到深圳,做服装生意。小周是北京某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在朋友的介绍下,来深圳寻求发展。二人是邻居,平时休息时经常聚在一起聊天、打牌,很谈得来。小周刚出校门,单纯、热情,看到小何做服装生意忙里忙外很辛苦,得闲时常给小何帮忙,小何非常感谢,她也被小周的高大帅气、文质彬彬的气质所吸引,悄悄地爱上了小周,不久两人就开始同居了。小周因没有固定工作,又耻于向父母伸手,因此日常生活费基本全靠小何。没多久小何发现自己怀孕了,小何尝试着问小周怎么办,小周此时自身难保,还是一个刚出校门不久的年轻人,玩心正浓,还在计划着找同学去西藏、青海等地旅游,因此毫不犹豫地对小何说,打掉孩子,说完就去长途旅游了,对小何的疾苦根本不闻不问。但自作多情的小何还是坚持生下了小乐乐,她怀着一线希望,一丝梦想,渴望着小周能和她结婚。她想如果有了孩子,小周就自然会对她和未来的孩子负责,但恰恰相反,小周根本就没有和她结婚的打算。
小乐乐的出生应该说是个错误,从她还未出生就注定了要饱尝痛苦,因为她的父母没有婚姻和家庭的保障。为了生存,小何一个人带着年幼的小乐乐继续做着服装买卖,小周只能是不定期地每个月给乐乐几百元的生活费,可连这最基本的生活费也没维持多久,小周竟在乐乐不满一周岁时不辞而别,再没有了音信,从此母女俩只能以借钱度日。
小乐乐是在妈妈的背上长大的,妈妈每天把小乐乐背在背上,边工作边照看孩子,辛苦极了。有一次乐乐竟自己爬到大立柜里睡着了,小何发疯似的到处寻找,真的快急死了。还有一次小乐乐自己爬到阁楼上,接着又爬到楼顶的露台上,好危险啊!小何的哥哥看到妹妹生活这么艰难,决定给小周的父母打电话,商量妹妹的婚事,可是没想到不打还好,一打电话,北京的公婆知道了儿子的丑事,坚决不认这门亲事,一气之下把儿子从深圳叫了回来。小周回到了北京,没有了工作,自己的生活还要靠父母,哪里还有钱养女儿。从此无奈地断了女儿的抚养费。
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小何终于决定带着孩子到北京状告孩子的生父小周。但小何知道结婚是不可能的,因为双方的家庭、学历、爱好等相差悬殊,并且小周从未承诺过她什么,他也没想把这段感情当一回事。(www.daowen.com)
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商量,要想彻底解决乐乐的生活问题,还得征得小周家人的支持,尤其是公公婆婆的支持。小周的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很要面子,如果能让他们见见可爱的孙女,问题可能会发生转机。法官与人民陪审员相信,亲生骨肉要比面子更重要。
于是庭后小何在法官的建议下,带着乐乐敲开了婆婆家的门。婆婆一脸地愤怒与无奈。婆媳二人相视了很久,没有说话,婆婆把着门,没有让母女俩进去的意思。双方僵持了好一会,这时乖巧的乐乐小声地叫了一声奶奶,然后害羞地趴在妈妈的怀里。婆婆看到了可爱的小孙女,开始转怒为喜。于是心情复杂地把娘俩让进了屋。乐乐进了屋,像是回到了自己家里,一点儿也不认生,这屋看看,那屋看看,还主动抱着奶奶的腿,看着奶奶,拉着长声地叫了一声奶奶。孩子的一声叫,把二位老人的心都快叫化了。婆婆立刻把小孙女抱在怀里,看了又看,亲了又亲。小乐乐好像懂得奶奶的心,也轻轻亲了一下奶奶,乐乐的这一亲,可不得了,奶奶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老人当即决定要留下孩子,并不要小何出任何生活费。但有个前提,是从此不能再来打扰孩子。
小何当然不能接受公公婆婆的这一条件,宁可自己带孩子,也不能把孩子交给他们。法官与陪审员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开始做小何的工作,目前你一个人带孩子,经济拮据,工作起来实在不方便。你们双方虽是未婚,但孩子永远是你们二人的,将来有了条件可随时变更抚养。
小何吃了法官与陪审员给她的定心丸,终于同意把乐乐交给小周的家人抚养,法院出具了解除同居的判决书,孩子归小周抚养,小周付给以前所欠生活补偿费5000元。
在法院办完手续后已经是中午,乐乐又困又饿,已在妈妈的怀里甜甜地睡着了,小何无奈地将乐乐交给了小周,小周双手接过了乐乐,深深地吻了又吻,又愧疚地看了小何一眼,小何一步一回头,眼含着泪水离开了法院的大门。
可刚离开法院,小何又急忙来到法院办公室,她向小周提出了最后一个要求,想再见一眼乐乐,小周没同意。他说上午刚分开,再见面对孩子不好,但小何思女心切,竟退掉了当天的火车票。第二天一早她来到法院,求法官给说情,让她再见一下女儿,否则她将推翻原决定,要求变更抚养关系。法官告诉她《婚姻法》规定了探视权,今后如果小周不让她探视孩子,她随时都可以起诉要求探视。听了法官的解释,她才平静下来,最终在法官的周旋下,小何在法院见到了女儿最后一面,但抱来孩子的不是孩子的父亲,而是小周的表哥小胡。小何临走时给女儿买了一大包奶粉、衣服、玩具等,同时把五千元钱塞进了孩子的衣服里,作为母亲,她怕女儿受苦。临走时乐乐好像明白了什么,拼命抓着妈妈的衣服不松手,大概经过昨夜与母亲的分离,声音已经沙哑,声嘶力竭地喊着妈妈。小何已哭成了泪人,转身快速离开了法院。法官与陪审员此时也转过了身。
此案在法院只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但留给人们的思考却是长久的,乐乐将来的道路会是什么样?她是否会遇到来自社会的各种议论和指责?她在这种环境中能健康成长吗?乐乐长大之后,他怎么向同学、朋友说起自己的父母?爷爷奶奶在生活上虽然能给她无微不至的照顾,但她在成长的道路上却没有母爱!作为陪审员在此提醒大家要从这个案件中吸取教训,尤其是女性要慎重对待自己的婚姻,要有自立、自强的精神,选择伴侣,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下一代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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