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教师专业标准》中的师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重要内容

《教师专业标准》中的师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重要内容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教师专业标准》以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大基本理念为导向,在基本内容中,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维度针对不同领域提出了60条基本要求。突出师德要求是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共同特点之一,将师德为先作为第一基本理念,凸显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尤其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并将其作为该标准的灵魂与核心。

《教师专业标准》中的师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重要内容

《教师专业标准》以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大基本理念为导向,在基本内容中,从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个维度针对不同领域提出了60条基本要求。突出师德要求是幼儿园、小学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的共同特点之一,将师德为先作为第一基本理念,凸显了对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重视。《教师专业标准》中关于师德的内容包括职业理解与认识、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和个人修养与行为四个领域,共19条基本要求,根据幼儿园、小学、中学之间的差异,各自所侧重的内容有所不同。

(一)三个标准中师德规范的共性要求

1.树立职业理想

教师的职业理想是教师专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教师职业道德的高层次要求,体现了教师应该努力的方向。教师只有具备了崇高的职业理想,才能产生模范遵守教师专业道德规范的行为;才能在教育信念的推动下,不计较个人的得与失,心甘情愿地为教育事业付出。[12]作为终生奋斗的事业,不是要每个人都成为大师或名人,最根本的是要自觉肩负起这份神圣职责,矢志不渝地忠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这就是每一位人民教师都应该树立的职业理想和信念。[13]以理想信念坚定教师专业发展,才能激发教师对教育事业的热情。

2.提升专业认同感

教师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要求教师注重自身专业发展,这是时代发展和教育进步对教师专业发展的诉求。[14]新时期,人们希望拥有更优质的教育,对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的专业发展不仅依赖于良好的外部条件,更需要教师自觉地不断完善自己,通过个体内在的专业发展提升专业化水平。教师职业劳动的特点决定了教师职业的专业性,职业角色的多样性又赋予了教师不同于其他职业的独特性,因而教师在社会中具有不可替代性。无论是幼儿园教师,还是中小学教师,只有每一位教师从心底认同这份职业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才会以一个专业人员的标准要求自己,有意识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从而逐步促进个人的专业发展与教师群体的专业化。

3.关爱、尊重与信任

在“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这一领域中,关爱、尊重与信任是核心,突出生命教育,强调教师要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关心学生的生命状态,予以学生多方面的关注与呵护。以中学阶段为例,此时学生大多步入青春期,生理发展趋于成熟,心理活动开始丰富多变,一些学生对自己的外在变化无法接受,容易产生矛盾心理;一些学生认为自己已经是“小大人”了,独立意识变得强烈。面对这些现象,教师要及时帮助学生疏导和调节情绪,正确认识与感知生命的发展与意义。要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尊重个体差异,这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教师要以学生的生命成长为出发点,主动了解和满足学生的不同需要,积极创造条件,构建良好环境,以利于学生的发展,这些基本要求也充分体现了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以学生为本就是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教学规律,为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

4.注重教师个人修养(www.daowen.com)

教师要注重个人修养,这是具有时代意义的规定,是在2008年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的一次超越。[15]在“个人修养与行为”这一领域中,不仅在职业道德素质方面强调教师要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在心理素质方面提出教师要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教师的工作是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教师每天要面对各种各样的学生,还有形形色色的家长,难免会遇到一些比较麻烦的情况,比如学生违反课堂纪律,家长不支持工作等。不管面对什么样的学生或家长,教师都要明白自身的责任所在,要有爱心、细心、耐心,而不是站在他们的对立面。因为教师的职责是教育学生,是同家长一起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每个人在工作中都会遇到挫折,与逃避问题、不断埋怨相比,乐观向上的态度更容易帮助人们在挫折中站起来,教师更需要如此。情绪对教师的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饱满的精神状态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会给他人带来正面的情绪传递。

(二)三个标准中师德规范的不同侧重点

1.学前与小学阶段将保护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三个标准中的“专业理念与师德”基本框架一致,但是根据幼儿园、中小学的教育对象的不同又体现出各自的特点。学前幼儿与小学生年龄较小,生理还不成熟,行动能力与自我保护能力不如中学生,因此,《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在“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这一领域中,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与专业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相互呼应。在面对紧急事故与突发灾难时,教师必须毫无顾忌地站出来,守护学生的生命安全,履行教师职责。

2.对学前教师专业态度与行为的要求更为详实

在“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领域,《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提出了6条要求,内容比《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更为丰富详细。幼儿园教师的教育对象是身心发展迅速、可塑性大,同时易受伤害的幼儿。[16]幼儿是指3~6岁的幼儿期儿童,幼儿园教学活动与中小学教学活动最大的区别在于幼儿园实施保教结合的教学模式,体现了幼儿园教学活动的特殊性。幼儿园教师要注重保教结合,重视环境和游戏对幼儿发展的独特作用,创设富有教育意义的环境氛围,将游戏作为幼儿的主要活动。同时,幼儿园教师还要重视丰富幼儿多方面的直接经验,将探索、交往等实践活动作为幼儿最重要的学习方式等。《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尤其注重专业理念与师德,并将其作为该标准的灵魂与核心。[17]

3.小学与中学阶段教师教育态度和言行的差异性

《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小学生是指年龄在6~12岁之间的学龄儿童,而小学阶段是由形象思维向抽象逻辑思维过渡的关键时期,其形象思维占主导。[18]因此在教学中,教师应充分运用直观教学的原则,通过简单具体的事例引导学生进行思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探究能力。中学生是指初中和高中阶段的学生,年龄在12~18岁之间。由于中学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难度与小学相比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中学生的认知能力、情感体验、意志水平、操作能力都进入快速发展时期。[19]《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更强调教师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自强自立,培养中学生良好的思维习惯和适社会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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