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夏朝开始,我国就进入了奴隶社会,这时不仅有文字,还有了学校。最早对教师提出道德要求是在商周时期,教育呈现了官师一体化,官即师,师亦官,其师德规范主要体现为要求教师忠诚于奴隶主阶级,为奴隶制度服务。对师德规范较为全面的论述大致是从孔子开始的,孔子一生从事教育事业,招收学生举办私学,他将“仁”确立为道德规范,“仁”也是孔子道德教育思想的核心。据此,孔子对教师提出了一系列的行为规范,如“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
自孔子后,一时大思想家辈出,如墨子、孟子、荀子等,皆能著书立说,而成一家之言。在他们的教育实践及著书和言论中,对师德规范提出了精辟的见解,系统地总结了当时的教育经验。墨子以“兼爱”为教育思想的根基,认为教育目的在于培养“兼士”或“贤士”,使受教育者具有“兼爱”的品德,能够“爱在万民”,以实现他的“兼相爱,交相利”的社会思想。他强调教师必须做到“以身载行”,言行一致,“言必信,行必果”。他反对儒家只是被动答问的教学态度,主张教师应“扣则鸣,不扣必鸣”,应以积极的态度去教求学的人,对于不来学的人也应该主动去教。
孟子一生热心教育工作,对师德也颇有研究,他以“性善论”为其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强调教师从人性的善端来展开教育活动,开启学生的智慧,“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在道德修养方面,孟子提出了“浩然之气”的崇高精神境界,主要靠人的内心修养来达到这一人格理想。
荀子是先秦诸子中最为提倡尊师的,表达了与孔孟不同的见解。荀子将教师提高到与天地、祖宗并列的地位,将教师视为治国之本,真正的教师应当是辅佐君王的“大师”,跟国家命运紧密相关,“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而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而轻傅;贱师而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在师生关系上,荀子强调学生对教师的绝对服从,师云亦云,甚至认为“言而不称师,谓之畔;教而不称师,谓之倍。倍畔之人,明君不内,朝士大夫遇诸涂不与言”。荀子对教师也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尊严而惮,可以为师;耆艾而信,可以为师;诵说而不陵不犯,可以为师;知微而论,可以为师”。
秦统一中国后,“焚书坑儒”导致了对前人道德思想遗产的盲目遗弃。西汉建立了统一国家后,为了适应封建社会的发展,汉代师德规范更加强调维护封建社会的道德。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大一统思想被汉武帝所接受,提出了德威共济、恢复周礼、贤人政治、传经授书、信守师法等主张,将儒家的文化和思想发扬光大,从此大大发展了春秋战国以来的师德。
董仲舒对教师如何施教、治学和修身等方面提出了独到的见解。董仲舒已经注意到“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的历史现象,提出统一纲纪、正谊明道,成为处理师生关系的要则。对于教师的语言艺术,董仲舒主张“其言寡而足,约而喻,简而达,省而具,少而不可益,多而不可损”,教师在传授仁义之道时要做到“其言正务”,把最重要的道理和最好的研究成果讲授给学生。教师需要严格要求自己,使得自身行为合乎正道,用胜于言传的身教来教育学生,“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我不自正,虽能正人,弗为义;人不被其爱,虽厚自爱,不为仁”。教师要观察学生的学习状况,斟酌学生的接受能力,进行适时、适度和适量的教学,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善为师者,既美其道,有慎其行,齐时早晚,任多少,适疾徐,造而勿趋,稽而勿苦,省其所为,而成其所湛,故力不劳,而身大成,此之谓圣化,吾取之”。在教师治学方面,需要发挥“强勉”精神,专心致志,“强勉学问,则闻见博而智益明;强勉行道,则德日起而大有功”。对于教师的自身修养,董仲舒强调教师应“扬善抑恶”,从学生兴趣爱好出发,纠正学生不良的行为习惯,促进其发展。教师的道德修养应做到“仁智结合”,“仁而不智,则爱而不别也;智而不仁,则智而不为也。故仁者所以爱人类也,智者所以除其害者也”。所以,仁智统一能使教师养成完美的人格。(www.daowen.com)
唐朝是文化教育的鼎盛时期,社会越发展就越强调教育,越强调教育就越注重师德规范和修养。韩愈提出尊师重道的传统,不仅在当时,甚至如今都起到振聋发聩的作用。一是为师的标准,韩愈把“传道”作为教师的重要素质,教师闻道受道在先,只要学有所成,不论出身、门第,都可以为人师表,正如韩愈所言:“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生乎吾后,其闻道也亦先乎吾,吾从而师之。吾师道也,夫庸知其年之先后生于吾乎?是故无贵无贱,无长无少,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二是在培养学生方面,教师应有宽广的胸怀,“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如是而已”。三是韩愈明确提出了教师的任务就是“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有三大任务:第一,传道,传授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道;第二,授业,讲授儒家的四书五经之业;第三,解惑,解答学生在学习儒家之“道”“业”过程中遇到的疑惑。
南宋时期的理学家及儒学的集大成者朱熹,一生讲学50余载,积累了丰富的教学经验,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师德理论。朱熹承袭了儒家的一贯主张,明确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在此思想指引下,朱熹在总结前人教育经验和自己教育实践的基础上,基于对人的心理特征的初步认识,把一个人的教育分为“小学”和“大学”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阶段,且两者有不同的教学任务、内容和方法。他提出了为学进德“不可求欲速之功”,而应当“学以渐而至”“积少成多”。朱熹认为,教师最为主要的任务是教会别人善于“为学”,强调把“修身”“接物”作为道德修养的准绳,主张教师个人应以立志、居敬、存养、省察、力行为修身养性的好方法,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在处理教师的职业人际关系上,朱熹承传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儒家传统。
明清是封建社会由盛而衰的时期,封建制度弊病丛生,但也涌现出一大批进步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对师德规范作出了重要阐述。王守仁就是其中的代表,他继承了陆九渊的心学,提出了“心即理”“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命题,对后世影响较大。王守仁从他的“致良知”学说出发,提出了“学以去其昏蔽”的思想,认为教师工作的目的就是要“致良知”,培养人完善的道德品格,注重用内在的道德来规范行为。王守仁主张教师应该循循善诱,因材施教,综合考虑受教育者的身体、智力和精力等方面的发展特点,量力进行,与人论学,要“随人分限所及”“人的资质不同,施教不可躐等”。教师应该教学生以真知,注重培养学生知行合一,使学生学业不断进步。他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已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
概括起来,师德在传统社会里形成了系统的规范体系,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道德示范,言传身教。道德示范和言传身教是传统教师职业规范最起码的要求,也是师德的综合体现,具体要求教师首先要以身作则、端正品行、注重身教、提倡力行、师严道尊、博学新知。其二,有教无类,公平施教。有教无类和公平施教是教师招生与教学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尺度。有教无类指的是不论学生出身贵贱贫富、地域差异都应加以教育。教育是传播人类文明的活动,坚持正义是传统社会教师的人生追求和立身处世之道。其三,教学相长,爱护学生。教学相长和爱护学生是教师处理师生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尺度。教学相长是建立良好师生关系的基础,要处理好师生关系,教师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爱护学生是处理好师生关系的最基本条件。爱护学生主要体现为教师要关心、了解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给予厚望。其四,学而不厌,自省其身。学而不厌和自省其身是教师终身学习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尺度,要求教师努力学习,永不满足,不知厌倦,不断复习旧知识,从中获得新体会、新发展,时常反躬自问,日省其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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