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依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象、空间和时间三个方面。《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解读:教育政策法规与师德规范

2006年6月30日,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

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孩子的安全健康成长十分重视,全社会也给予了高度关注。近年来,学校安全工作出现了许多新的特点和情况,突出表现在校园周边网吧、游戏机室、录像厅、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无照摊贩摆摊设点,治安秩序混乱;伤害青少年学生的恶性刑事治安案件不断增加等。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急需我们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协作与运行机制,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建设。从2004年10月开始,教育部组织有关专家与其他9个部门的同志共同研究起草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基本框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总计9章66条:总则(第一~第五条)、安全管理职责(第六~第十四条)、校内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五~第二十七条)、日常安全管理(第二十八~第三十七条)、安全教育(第三十八~第四十六条)、校园周边安全管理(第四十七~第五十四条)、安全事故处理(第五十五~第五十九条)、奖励与责任(第六十~第六十四条)、附则(第六十五~第六十六条),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

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

(1)立法宗旨和适用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规定:“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本规定明确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宗旨和依据。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对象、空间和时间三个方面。《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适用对象是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适用的地域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时间范围是2006年9月1日之后。

(2)涵盖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www.daowen.com)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既规定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与管理要求,也规定了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与管理要求;既规定了教育部门与学校的安全管理职责,也规定了其他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内容比较全面,涵盖了中小学安全工作的各个方面。

(3)注重制度建设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了有关部门关于学校安全管理的联席会议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和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包括学校举办者、政府有关部门、学校等负有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的各有关方面和主体的责任。例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总则”中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和“奖励与责任”一章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这方面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门设有一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4)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各有关方面和环节的安全教育工作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要求开学初、放假前集中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实验课的安全防护教育,开展交通、消防和江河湖海游泳的安全卫生教育;开展避险、逃生、自救演练等,并规定了教育部门和学校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义务等。

(三)《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影响

1.贯彻了《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

在校园周边安全管理方面,《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法维护学校周边秩序,保护学生、教师、学校的合法权益,为学校提供安全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专设“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一章,有针对性地对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履行的校园周边安全管理职责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安全管理中依法管理、各负其责方针的落实。在校内安全管理方面,结合《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关于加强校内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管理,以及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等规定的精神与要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分设“校内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三章,以比较多的条款对校内安全问题作出全面具体的规定,为落实关于校内安全的法律规定提供了较好的工作基础。在校舍安全方面,《义务教育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以及“法律责任”一章中的第五十二条对政府保障校舍安全的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则主要从学校加强安全工作的角度,对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和危房报告作出了规定,有利于各有关义务主体全面贯彻落实法律的规定,共同保障校舍安全和师生生命安全。[25]总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关于学校安全的规定,以多部门协作、多方面配合来保障师生安全。

2.建立了部门间相互协作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章对校内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提出了总的要求,同时对校长负责制、门卫制度、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危房报告制度、消防安全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实验室管理制度、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校车管理制度、安全工作档案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各项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四章主要针对大型集体活动、体育活动、上下学与家长的交接、楼道上下秩序与晚自习等日常管理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领域与环节作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及其监护人的基本义务,建立了部门间相互协作的安全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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