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教育 中国财产税改革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

中国财产税改革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

时间:2023-08-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不动产一直是财产课税的主要对象,我国近些年侧重研究的是个别财产税。当前,我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带来了土地和房产的大幅升值,以余值为计税依据,无疑是国家白白让度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根本没有达到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功能。

中国财产税改革研究:现状与发展动态

目前,我国为完善财产税制,在法律制度建立、税收权限分割、财产评估制度与机构建设方面进行了相关配套改革。由于不动产一直是财产课税的主要对象,我国近些年侧重研究的是个别财产税。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4年出台的税制改革,其侧重点是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改革,而对财产税的触动不大,有的是20世纪50年代、80年代开征的。另外还有一些应该开征的财产税税种至今尚未开征或正在酝酿中,如:遗产税、赠予税。

跨入21世纪,我国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私家车走进千家万户。而国家为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出台的部分政策免除房产税实际上是国家放弃了调节收入分配的手段。当前,我国高速经济增长带来了土地和房产的大幅升值,以余值为计税依据,无疑是国家白白让度了大部分的税收收入,根本没有达到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功能。现行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分级的幅度定额税率(幅度为每年每平方米0.2~10元,最终权利到地、市级确定)。(www.daowen.com)

据国家统计信息:全国财产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5%~6%,产生的问题有:一是由于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导致其职能弱化,难于充分发挥税收的调节功能作用;二是内外两套财产税制,既增加了税收征管的难度,又不符合世贸组织要求的统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是计税依据设计不合理、不规范:四是财产评估制度、财产登记制度和财产税收政策不够健全,税收征管不够严,部门配合不够协调,税款流失现象较为严重;五是个别税种设置产生重叠,税基交叉,存在重复征税之嫌;六是税基较窄,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情况;七是缺少税法知识宣传,如不少人对正在酝酿中的遗产税与赠予税不理解,产生抵触情绪,进而产生恐惧和厌税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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