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进程中,尤其是进入经济转型期后,我国公共财政运行的时代性目标和要求越来越清晰。
公共财政的意义主要是建立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与税收的关系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财政分权体系,房产税在上述两个方面都能发挥重要作用:首先,在财税体制中将房产税作为共享税,并将分成比例适当向地方倾斜,使得地方政府拿大头,中央调动地方政府积极性,减轻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其次,开征房产税意味着地方政府必须转变自身角色。当前地方政府是土地市场的垄断者,往往打着“经营城市”的旗号抬高地价获取巨额土地出让收入,统一开征房产税后,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不再是土地出让金,而是来源于税收收入,这有利于重新定位地方政府身份,转变政府职能。
(一)财政运行的公共性导向
公共财政作为国家财政活动的导向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共性。这是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活动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国家财政运行必须遵循的内在要求。中国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以来,已经形成多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社会各界迫切要求政府及其财政政策兼顾、平衡各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为社会提供优质和高效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市场环境保障市场公平竞争,从而促进经济社会良性发展、公平有序。
(二)财政收支活动的公共性本质(www.daowen.com)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纳税人依法缴纳的各种税赋。财政收支活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公共财政的本原要求。税款体现公共性支出的最佳渠道是用在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如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机制,社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国防和科教文卫发展需要、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以及社会公共需要所有方面。
(三)公共财政行为的规范性和法制性要求
公共财政扩张是中国经济振兴、各项社会事业高速发展的结果,同时当前中国社会结构处于全面转型时期,各种社会矛盾多发,民生等热点问题对政府压力很大,社会保障、公共卫生、环境保护等开支越来越高。
在现代法治国家,政府的各项事权需要通过立法程序来设置,由立法机关审议通过相关法律条文赋予法律依据。因此,其财政行为或财政活动,必须具备法制性、规范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公共性是研究房地产税改革时所基于的当前财政体制,作为地方税收的组成部分房产税运行应遵循的基本理念,地方政府应严格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实施房产税改革和组织征收、管理和税款的合理支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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